年薪制怎麼發工資發多少個月的
Ⅰ 年薪制是一年發一次嗎
一、年薪制是一年發一次嗎
1、年薪制不是一年發一次。工資的支付周期不應超過一個月,年薪制也不例外。實行年薪制的,企業應當每月預付工資,年終結算。因此,雖然年薪是在年終結算的,但仍需按月預付,不可以在年度結束後才支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二、年薪制和月薪制區別是什麼
年薪制和月薪制區別如下:
1、單位不同,年薪制以年度作為單位,而月薪制以月作為單位;
2、周期風險不同,年薪制具備一定的針對性,周期較長,存在一定的風險。而月薪制的周期較短,風險較小;
3、狀態不同,年薪制是固定的,完成既定目標的前提下就能拿到相應的薪酬,而月薪制是變動的,像業績提成或績效工資可能會有變化。
Ⅱ 年薪制的員工月薪怎麼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九條 【經理的設立與職權】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Ⅲ 企業實行年薪制如何發工資
法律分析:實行年薪制的,企業應當每月預付工資,年終結算,根據勞動法,工資的支付周期不應超過一個月,年薪制也不例外。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Ⅳ 年薪制15萬怎麼發工資
法律分析:年薪制發工資的方式是,工資的支付周期不應超過一個月,年薪制也不例外。實行年薪制的,企業應當每月預付工資,年終結算。因此,雖然年薪是在年終結算的,但仍需按月預付,絕對不可以在年度結束後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Ⅳ 拿年薪的人怎麼發工資
拿年薪的人,工資的支付周期不應超過一個月。實行年薪制的,企業應當每月預付工資,年終結算。因此,雖然年薪是在年終結算的,但仍需按月預付,絕對不可以在年度結束後才支付。年薪一般分為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以及保證金,基本年薪一般占整體年薪的一半左右,績效年薪占剩餘的三分之二,剩下部分一般為保證金。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資怎麼計算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3、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Ⅵ 年薪制勞動者怎麼發工資
實行年薪制的,企業應當每月預付工資,年終結算。年薪一般分為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以及保證金,基本年薪的發放按平攤到每月的數量進行發放;績效部分每年考核後按業績發放;保證金退休或者離開單位時發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Ⅶ 企業實行年薪制怎麼發工資
法律分析:實行年薪制的,企業應當每月預付工資,年終結算,根據勞動法,工資的支付周期不應超過一個月,年薪制也不例外。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Ⅷ 10萬年薪制怎麼發工資
法律分析:年薪制工資不是一年才發一次的。根據勞動法,工資的支付周期不應超過一個月,年薪制也不例外。實行年薪制的,企業應當每月預付工資,年終結算。因此,雖然年薪是在年終結算的,但仍需按月預付,絕對不可以在年度結束後才支付。那麼年薪十萬每個月也就是8000多,其他獎金另外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Ⅸ 按年薪算的工資怎麼發
法律分析:年薪制工資不是一年才發一次的。根據勞動法,工資的支付周期不應超過一個月,年薪制也不例外。實行年薪制的,企業應當每月預付工資,年終結算。因此,雖然年薪是在年終結算的,但仍需按月預付,絕對不可以在年度結束後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