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怎麼可以離婚一般費用多少
1. 去法院起訴離婚費用要多少
如離婚不涉及財產分割,法院將按件收取訴訟費用,北京法院簡易程序處理離婚糾紛一般收取75元,普通程序收取150元。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依舊按件收取訴訟費用;財產分割標的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標的額的0.5%收取訴訟費用。如審理中涉及翻譯、評估、鑒定,則需要另行向翻譯機構或鑒定機構繳納相關費用。在舉證過程中如發生證人出庭作證費用、鑒定人員出庭費用的,還需要承擔相關費用。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對於家庭條件卻有困難,向法院及相關機構提交減免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的,法院及鑒定機構可以酌情減收或者免收相關的司法費用。
【參考內容】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准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對於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
本條第一款所稱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只適用於司法鑒定中物證類的文書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手印鑒定,不適用於其他鑒定。
2. 去法院起訴離婚大概需要花多少錢
根據《訴訟費交納辦法》的規定,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講他們是不一樣的,因為它是具有強烈的人屬性的案件,因此如果涉及財產標的不超過20萬的,那麼離婚訴訟所交納的訴訟費,為50元到300元之間,如果超過20萬的,那麼就按超過部分0.5%進行繳納。
就北京地區而言,如果涉及財產標的不超過20萬的離婚訴訟,一般是交75元或者是150元,之所以如此結算,是因為案件分為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的收費標準是不滿20萬元,則交150元訴訟費,簡易程序會在普通程序所計算的訴訟費的基礎之上,進行減半收取訴訟費。若在簡易程序之中,該財產標的不超過20萬的,那麼則按75元繳納訴訟費。
如果離婚訴訟之中標的超過20萬的,則應該超過標的的0.5%計算訴訟費並進行繳納。當然,即使財產標的超過20萬的訴訟費會增多,也適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分別收費的情況,簡易程序會在普通程序所應當繳納訴訟費的,基礎之上減半收取訴訟費。
當然訴訟費並不是由原告完全承擔,最終訴訟費具體由原被告雙方誰承擔以及由各方承擔多少都是由法院最終判決決定的。
3. 起訴離婚大概需要多少錢
離婚起訴需要多少費用,需要根據案件的類型來定。離婚糾紛中,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2、涉及財產的不超過20萬元的,每件交納75元。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因為離婚案件性質特殊,沒有所謂的勝訴和敗訴,也就不適用誰敗訴誰承擔訴訟費的說法,訴訟費則由雙方共同承擔。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判決,負擔訴訟費用。通常情況下,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如果請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需要再繳納費用。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訴訟費是根據是否涉及財產分割而確定的。具體如下: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