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詢鹿泉小區賣了多少
❶ 小區車位如何查詢是否買賣
你好!小區車位屬於配套設施,在住宅局網站我們這邊是查不到的。 開發商做假是有可能的,我們小區的車位我們入戶三年才開賣,沒有人管的,相關部門不作為
❷ 想查樓盤,己賣出多少,還剩多少,咋查不了了呢
我們說起樓市,是不是總會碰到這樣的一些情況或聽聞,無論你什麼時候去買房,銷售顧問都會告訴你,他們樓盤就剩幾套房了,你再不買就沒了。或者好的樓層和房型剛剛賣完,只剩下別的房型?
可能99%的讀者是處於被動忽悠中,就是有些懷疑,也不知道他們還有多少套或者還是那些好房型、樓層沒賣出。
其實根本不用問,所有樓盤的銷售情況都是在政府網站上全部公開的,只是很少人知道,售樓處當然不會告訴你這些,他們還靠著這信息不對稱來提高銷售效率呢!讓你處在緊張發荒的狀態下,立馬買了他們推薦的房子。
那麼你怎麼才能知道這個樓盤真實的銷售情況?到底他們賣了多少套,還剩多少套,哪幾棟的好樓層還沒賣出,房號多少?
❸ 怎麼才能查出哪個房子賣出哪個房子沒有賣出
一般在當地房管局網站可以查詢或去當地房地局去查該房屋是否已經備案
告訴你去網站查的人都是外行:一般政府部門,官方媒體都會這么建議你,極其的官僚和不負責任!
要說清這個問題先大概提一下商品房的簡單購買流程
選中房屋後,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合同,同時繳納全部房款或者首付款,此時開發商會給你開具一個房地產預售專用發票或者房款的正式發票,此時開發商可能會代收契稅和維修基金,去當地房管局繳納完上述費用後,房管局給予合同備案,此時你的購房合同國家才正式予以承認,一般在交房後,開發商拿你的正本合同購房發票和契稅維修基金票,去辦理房本! 各地可能會有不同!
你在網站上能查的到的只是備案後的合同,其實從簽訂到備案還需要一個過程,有的房管局極其官僚,這個時間會長達1個月到2個月,所以這期間是否備案有你是查不到的!
而且有些開發商是先和你簽預訂合同,然後再簽商品房合同,所以雖然房管局查不到,但是已經賣了!
開發商告訴你去查一般都是在搪塞你,或者確實已經售出!
解決辦法有:
1.通過關系找開發商,最行之有效的方法,還可能便宜!
2,向媒體和有關部門投訴,這個一般很難見效,天下烏鴉。。。
❹ 鹿泉市南苑小區怎麼樣好不好值不值得買
樓盤名稱:石家莊鹿泉市南苑小區
別名:南苑小區
城市:石家莊
樓盤位置:海山大街與太平河南岸交口東行400米路南
產權年限:70年
建築類型:多層,小高層,板樓,
公交線路:海山南大街:318路、321路、鹿泉環1路、旅遊12路,「龍海新區」站下車,東行400米路南即到
其他交通方式:海山大街行駛至太平河南路交匯處,東行400米路南即到
規劃信息:其佔地面積為0平方米,容積率暫無數據,綠化率0%,共0棟樓,停車位地上停車位充足,免費停車
周邊配套:幼兒園:龍海幼兒園
中小學:三四街小學
大學:河北醫科大學西山校區
商場:金玉和超市、小區門口超市
醫院:婦幼院
郵局:郵政局
銀行:農村信用社
其他:金水灣賓館
內部配套:安全管理:自由出入
小區入口:兩個大門,北門臨太平河,正門東門
(所載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售樓處信息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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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開發商一房多賣 如何查詢
1、購房者要進行產權調查:交易中心通常備有房屋的原始記錄,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狀況、產權共有人等,發現房屋產權證上的記載與調查結果不相符時,購房者要注意了,賣房者有可能是一房二賣。
2、提存房屋產權證:簽訂買賣合同後,若未辦理過戶手續,房屋產權證仍由賣房者持有,有些購房者看到房屋產權證後,會誤認為產權仍為賣房者所有,為賣房者一房二賣提供了便利,購房者可要求賣房者將房屋產權證提存在第三人處,待辦理過戶時,再從第三人處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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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賣注意事項:
1、審查房屋是否具有合法的產權:通過權證,避免一房多賣,或是無證的違章建築。
2、審查房屋產權的真正歸屬:看產權證上業主姓名與售房者身份是否一致,有無其他共有人,防止無權的人或者是部分產權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
3、如果是夫妻或家庭成員共有的,或繼承人共有的房屋,那麼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共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4、審查房屋產權轉移是否受到限制:看房屋有無被司法機關查封,有無被抵押,是否是允許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房,近期是否被列入拆遷范圍等,房屋的用途是民用還是商用,土地使用權是出讓還是劃撥,出讓土地使用年限還有多長,是否劃算,是否是農村集體土地。
5、實地查看房屋的現狀:看房屋的坐落與產權證的登記是否一致,登記面積與實際面積是否相當,房屋的結構質量、通風採光、供電、供水、供氣、交通狀況等是否理想。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一房兩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開發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調查
❻ 鹿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品房預售證哪裡查詢
可以到當地建設局網站去查看,還可以到房產商售樓部去看,要記住看售樓部的預售許可證是批准那一棟的。不是有預售許可證的所有的樓房就能賣。
❼ 如何查詢房產是否已經出售
一般在當地房產局網站可以查詢或去當地房地局去查該房屋是否已經備案 就可以知道哪個房子賣出哪個房子沒有賣出。
房產局工作職責:
一、產權產籍管理(1、審查,2、核定,3、發放房屋權屬證書);
二、房產交易中介管理(1、房屋買賣,2、贈予,3、過戶,4、登記);
三、租賃管理(房屋出租管理);
四、房屋拆遷管理(1、審查,2、核定,3、監督拆遷公司是否符合拆遷規定);
五、危房鑒定(市區范圍內對公、私房屋鑒定);
六、仲裁(對公、私房屋糾紛進行行政仲裁);
七、開發企業管理和物業公司管理(對外來商品房開發企業和物業公司進行監督管理)
八、管理建設行業和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❽ 現在鹿泉封城了嗎
鹿泉沒有封城,自2020年1月5日起,啟動全員核酸檢測,小區實行閉環管控。
❾ 誰知道想要查某一樓盤具體已賣出多少套房該去哪裡查
房管局可以查到,但是不會告訴你的,因為這涉及到商業機密。我買房子的時候也去查過,不行,房管局的網站上也能查到,但要管理員許可權,除非你能入侵他們的網站。否則要不你有熟人在房管局。要不是查不到的。
❿ 如何查詢小區建築面積,分攤面積,共有面積等
業主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查詢所購房產的數據:
1、向房地產商索取數據。
2、查閱所購房產設計單位、規劃單位、測繪部門等機構的相關文件。
3、查閱購房合同中約定的面積。
(10)如何查詢鹿泉小區賣了多少擴展閱讀:
建設部關於印發《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的通知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減少商品房銷售過程中買賣雙方間的糾紛,特製定《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買賣所簽訂的商品房購銷合同中,應明確載明購房者所購置的商品房的建築面積,並註明該商品房的套內建築面積(實得建築面積)及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二、在本規則實施前已簽訂的商品房屋購銷合同,除合同對商品房銷售面積的約定有明顯違法或計算錯誤的外,應維持合同約定的面積。
若買賣雙方有一方提出按本規則計算商品房銷售面積,或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按本規則測定商品房建築面積的,合同雙方可對合同中的銷售面積作調整,但應維持原合同約定的總價款不變。
三、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進行房屋產權登記,應遵循《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測定商品房的建築面積。
附件: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
第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技術標准,制定《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商品房的銷售和產權登記。
第三條 商品房銷售以建築面積為面積計算單位。建築面積應按國家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進行計算。
第四條 商品房整棟銷售,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整棟商品房的建築面積(地下室作為人防工程的,應從整棟商品房的建築面積中扣除)。
第五條 商品房按「套」或「單元」出售,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購房者所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築面積(以下簡稱套內建築面積)與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第六條 套內建築面積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
2、套內牆體面積;
3、陽台建築面積。
第七條 套內建築面積各部分的計算原則如下:
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
住宅按《住宅建築設計規范》(GBJ96-86)規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築,按照專用建築設計規范規定的方法或參照《住宅建築設計規范》計算。
2、套內牆體面積
商品房各套(單元)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有共用牆及非共用牆兩種。
商品房各套(單元)之間的分隔牆、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均為共用牆,共用牆牆體水平投景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非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3、陽台建築面積
按國家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進行計算。
4、套內建築面積的計算公式為:
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台建築面積
第八條 公用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第九條 公用建築面積計算原則
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按以下方法計算:
整棟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扣除整棟建築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並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築面積,即為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
第十條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計算
將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除以整棟建築物的各套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得到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
公用建築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第十一條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計算
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築面積乘以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得到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套內建築面積
第十二條 其他房屋的買賣和房地產權屬登記,可參照本規則執行。
第十三條 本規則由建設部解釋。
第十四條 本規則自1995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