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查費用多少2021
㈠ 關於工程地質勘查造價
地質勘察是按勘察工作量計算費用的,根據設計勘察取費標准(2000版)計取費用。地質勘察的工作內容是由設計單位提出勘察要求然後由勘察單位實施,和面積,基礎形式,地質情況有關。
㈡ 地質勘探收費標準是多少
1.工程勘察收費=工程勘察收費基準價 ×(1±浮動幅度值)。
2.工程勘察收費基準價=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工程勘察技術工作收費 。
3.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基價×實物工作量×附加調整系數,工程勘察技術工作收費=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技術工作收費比例。
㈢ 礦產資源費收取標准
1、礦產資源補償費:礦產品銷售收入的0.5
4%;
2、采礦權使用費:1000元每平方公里、每年;
3、采礦登記費:申請登記:大型礦山500元,中型礦山300元,小型礦山200元;延續、變更登記:100元
一、礦產資源勘查登記收費標准
1.國家地質勘查計劃的一、二類勘查項目和我國領海及其他管轄海域勘查項目經核准登記,領取勘查許可證,收費100元。
2.其他地質勘查項目經核准登記,領取勘查許可證,收費50元。
3.變更勘查項目的工作范圍、工作對象、工作階段以及延續登記時間換取勘查許可證,均收費50元。
二、采礦登記收費標准
1.新建、在建、生產礦山采礦登記收費。
(1)大型礦山500元;
(2)中型礦山300元;
(3)小型礦山200元;
2.礦山企業變更開采范圍、礦區范圍、開采礦種、開采方式換領采礦許可證,均收費100元。
三、勘查登記和采礦登記收取的費用在開支上稱為「礦產資源勘查、采礦登記管理業務費」,從企業管理費中列支,主要用於登記管理業務的開支。包括:
1.業務管理經費:包括專業性技術會議費,審查復核費用、調處勘查、采礦權屬糾紛,監督檢查費用以及根據需要聘請技術專家、法律顧問等臨時性工作人員的勞務費等項開支。
2.證冊印製費:包括許可證、申請登記書(表)、有關報表以及建立登記檔案所需的檔案袋、卡片印製費等項開支。
3.專項設備購置費:包括專用檔案文件櫃、印製器具及建立用於登記管理的微機管理系統等項開支。
4.專業資料費:包括印發政策法令匯編、宣傳資料、經濟情報資料、統計資料、簡報等項開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五條 國家實行探礦權、采礦權有償取得的制度;但是,國家對探礦權、采礦權有償取得的費用,可以根據不同情況規定予以減繳、免繳。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資源稅和資源補償費。
㈣ 房屋建築工程地質勘察是如何收費的
現在房屋勘察都是根據建築面積的長寬布局,及樓層,地基基礎情況等先按國家規范,先布設勘探(鑽)孔數量,再預計進尺,在按一般市場價格土多少錢每米和岩石多少錢每米來估算總價;
進行總價包干。或者市場單價×實際進尺(甲方收方)兩種結算收費。
不過但做經濟適用房,公租房等國家項目就可以按設計勘察2002定額翻數據,因為此價格比市場價要高,做這個最好,甲方好,你也好,呵呵,明白了塞。
㈤ 什麼是地質勘探費
相關概念 :勘察人根據發包人的委託,收集已有資料,現場勘探,查明並評價工程地址情況,為地基基礎設計與施工、地基處理與加固,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工程等工程地址資料提供資料收取的費用。 收取部門: 地址勘探單位 概述: 一 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地質勘查有如下任務: 1.1 查明場地范圍內的地形地貌特徵,地貌成因類型及地貌單元的劃分; 1.2 查明岩土層的類型、深度、分布以及物理力學性質;分析和評價地基的 穩定性、均勻性,提供滿足設計、施工所需的岩土參數和地基承載力指標;並 提供地基變形計算參數、預測建築物的變形特徵。 1.3 查明埋藏的河道、溝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對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1.4 查明建築物附近有無影響工程穩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質現象(如溶洞、古 河道或人工洞穴等) 及其類型、成因、分布范圍、發展趨勢和危害程度,提供不良地質現象的防冶工程所需的計算指標及資料,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議; 1.5 評價確定場地土類別、對進行場地與地基的地震效應評價,並對飽和 土、粘土、沙土及粉土進行液化判斷,查明有無可液化的地層,指出他們對場 地或地基的危害程度,提出治理方案建議; 1.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地層的滲透性、地下水位變化幅度及其規律、 地表徑流條件,以及地下水對建築物的侵蝕性等。 1.7 提出地基基礎、基坑支護、工程降水和地基處理設計與施工方案的建 議; 1.8 有針對性的提出適宜的基礎形式、埋深、地基處理和沉降分析等有關的 計算參數及應注意的事項。如地基條件決定需採用樁基,應提出採用何種樁 基、其相應的樁徑尺寸、樁端持力層情況等,提出單樁極限承載力與計算公 式。對於地基處理應提供具體的處理方案及計算指標。 2.9 提供設計施工所需要的基坑開挖與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有關資料。分析 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施工及使用中可能產生的變化影響,並提出防治建議 等。 二 現在房地產公司多採用招投標方式委託地址勘探單位進行地質勘探,而國家對地質勘探以及地質勘探單位的收費標准分別出台了《商業性地質勘查取費參考標准》、《地址勘察單位財務制度》等規章制度來規范。
㈥ 辦理一千畝礦山要多少錢鑽探費
摘要 國家級地質勘查項目許可證每個100元,其他地質勘查項目許可證每個50元!如果僅僅是辦理探礦證,萬元的收費肯定要了;但是,其中畢竟牽涉到准備材料,具體收費還要看是否得到物價部門的審批
㈦ 地質勘探費大約多少錢 地質勘探費屬於土建嗎
地質勘探收費標准如下:
1,工程勘察收費=工程勘察收費基準價 ×(1±浮動幅度值) 。
2,工程勘察收費基準價=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工程勘察技術工作收費 。
3,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基價×實物工作量×附加調整系數 4 工程勘察技術工作收費=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技術工作收費比例。
工程勘察收費是指勘察人根據發包人的委託,收集已有資料、現場踏勘、制訂勘察綱要,進行測繪、勘探、取樣、試驗、測試、檢測、監測等勘察作業,以及編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設計文件等收取的費用。
㈧ 地勘工作成本
一、地勘工作成本概念
費用是會計基本要素之一,它反映了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資源耗費,最終導致地勘單位凈資產的減少,成本則是費用的對象化。前者是期間概念,即一定時期內發生的各種耗費,後者是對象化的概念,即發生的各種耗費按成本對象進行的歸集分配,以揭示具體對象的耗費水平。地勘單位在完成地勘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耗費,即是地勘工作費用,把發生的各種耗費按成本對象進行歸集分配,便是地勘工作成本。
地勘工作成本從地勘工作程序上講,包括從前期收集資料、調查論證、編寫設計、組織勘查施工、整理分析資料、綜合研究、編寫地質報告到提交地質成果等全過程所發生的各種費用支出。
地勘工作成本從費用內容構成上講,由於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與社會地勘工作及自籌地勘工作的管理要求不同,其成本費用內容構成也有所不同。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成本,不僅包括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還包括應分配的管理費用,即計算完全成本;社會地勘工作成本和自籌地勘工作成本則只包括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不包括管理費用,即只計算製造成本。現行制度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基於以下考慮:①在當時相當一段時期內地勘單位仍然是以完成國家地勘工作任務為主,國家地勘工作撥款與支出實行預算管理,地質項目預算包括了管理費用,對國家預算的地勘工作成本也應採用完全成本法,以保持核算口徑上的一致;②地勘工作和地質成果逐步進入市場,實行有償服務和使用,是改革不斷深化的必然結果。為了適應這一改革與發展要求,現行制度對經營性業務成本費用的核算採用製造成本法,是與企業會計制度相一致的,同時也符合地勘單位經營活動的特點。
二、地勘工作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
地勘工作成本核算對象,應根據所承擔的地勘工作性質及費用補償方式的不同加以確定。
(1)承擔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其經費由國家預算撥款,其成本核算對象包括兩個層次:
第一層次,即地質項目,處於最高層次,是地勘工作成本核算的最終對象。
第二層次,即為完成地質項目而施用的工作項目(工作手段),處於中間層次,是地勘工作成本核算的中間對象。
地質項目成本計算完全成本,即包括工作項目成本和應分配的管理費用;工作項目成本計算製造成本,即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
(2)承包社會地勘工作及自籌資金進行的地勘工作,屬於經營性質,其費用是以取得的結算價款進行補償,其成本核算對象可以區分情況加以確定:構成地質項目的,應按地質項目(合同項目)、工作項目兩個層次作為成本核算對象;如果僅為單項勘查工程施工,則以工作項目作為成本核算對象。
社會地勘工作和自籌地勘工作計算製造成本。
三、工作項目的成本項目設置
按照地勘工作手段劃分,工作項目包括地形測繪、地質測量、物化遙、槽井探、坑探、鑽探、實驗測試、綜合研究及報告編寫、其他地質工作、工地建築等10項。不同地勘單位及不同地質項目所採用的手段不完全相同,地勘單位可以根據核算需要增減工作項目。
現行地勘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地勘單位在核算工作項目成本時,應按費用的經濟屬性設置成本項目。
(1)人工費:包括直接從事地勘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工資性質的津補貼、勞動保護等。
(2)材料費:包括地質勘查過程中耗用的材料、燃料、動力、生產用具、器具、零配件、管材攤銷即其他消耗性物品等。
(3)其他直接費:包括地質勘查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外部施工費、資料圖件費、礦區搬遷費,生產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生產設施及設備現場安裝費,土地、青苗、樹木賠償費及土地復墾費等。
(4)間接費用:包括地勘單位所屬分隊(或項目部)等二級單位為組織和管理地勘工作所發生的全部支出,如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工資性質的津補貼、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行政和管理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等。
四、地勘工作成本的核算
(一)工作項目成本的核算
地勘單位應設置「地勘生產」科目,用以歸集、計算和結轉各工作項目成本。地勘生產賬簿的設置,應以滿足地勘單位工作項目成本核算需要為前提,一般按工作項目(或社會勘查工程項目)設置賬戶,按成本項目設置專欄,還可以在工作項目下按生產單位設置賬戶。由於中央專項資金項目和省級專項資金項目在核算上都有具體要求,也可以按費用項目進行核算,設置工作項目為輔助核算(對於專項資金項目的核算將作為專門章節進行介紹)。
1.地勘生產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直接費用的歸集和分配。地勘生產過程所發生的各項直接費用,凡是可以直接確定其歸集對象的,應直接計入有關工作項目成本,對於共性費用或需要匯總分配的費用,應根據費用支出的原始憑證或費用匯總分配表,如工資及職工福利費分配表、材料費及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分配表、管材攤銷費分配表、折舊費分配表及輔助生產費用分配表等分配計入有關工作項目成本。
(2)間接費用的歸集和分配。地勘單位所屬分隊或項目部等二級單位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應在「間接費用」科目歸集。「間接費用」科目應按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月份終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標准(如直接費用比例、人工費用比例等)分配計入各工作項目成本。分配間接費用時,應編制分配表。
2.工作項目成本的結轉
工作項目成本不是地勘工作成本核算的終結,而只是其中間環節,還需要將工作項目成本按其歸屬對象分配計入有關地質項目成本。不同工作項目成本的結轉應區別情況而定:
(1)對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為了滿足預算管理需要,及時反映地勘工作支出情況,現行制度單獨設置了「已完地質項目支出」、「未完地質項目支出」兩個科目。因此,屬於國家預算內地質項目應負擔的工作項目費用,一般在月末進行結轉。
(2)對社會地勘工作,應根據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確定其成本的結轉時間。合同規定項目完成驗收後一次辦理價款結算的,應在項目完成驗收和確認其結算收入實現時,結轉其成本;合同規定按單項工程結算的,應在每項工程完工驗收辦理結算時,結轉該項工程收入應負擔的成本;合同規定實行分期結算的,應在分期結算時,結轉本期實現的收入應負擔的成本。由此可見社會地勘工作成本的結轉時間取決於結算方式和收入的確認。此外,社會地勘工作在沒有竣工前,或雖已竣工驗收但尚未辦理結算手續前,均應作為未完項目在「地勘生產」科目保留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存貨予以反映。
(3)對自籌地勘工作,應在項目完成驗收後,結轉其實際成本,作為「地質成果」入賬。
地勘單位在進行工作項目成本結轉時,應編制「地質項目成本費用分配表」,通過該表計算各地質項目的本期和累計成本費用,並作為結轉的依據。
(二)地質項目成本的核算
地質項目成本是以每個地質項目為具體對象分別進行核算的。地質項目成本的核算過程也就是地質項目成本費用的歸集過程,由於各地質項目之間的成本沒有可比性,因此只計算地質項目總成本,不計算單位成本。
在成本費用構成上,由於管理要求不同,國家預算內地質項目與社會地質項目及自籌地質項目也有所不同,如前所述,國家預算內地質項目成本由工作項目製造成本和管理費用兩部分構成,而社會地質項目和自籌地質項目成本只包括工作項目製造成本,應由經營收入負擔的管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地質項目成本的核算,主要是工作項目成本按受益對象向有關地質項目進行結轉和分配計入應負擔的管理費用,通過上述成本費用的歸集和分配,計算出各地質項目的本期成本和累計成本。
1.結轉工作項目成本的賬務處理
(1)國家預算內地質項目成本費是先通過「未完地質項目支出」科目進行歸集的,項目完成時再由「未完地質項目支出」轉入「已完地質項目支出」科目。因此,在結轉工作項目成本時,按照本期發生數,借記「未完地質項目支出」科目,貸記「地勘生產」科目。
(2)社會地勘工作是在辦理價款結算後才結轉其實際成本。在結轉時,應區別情況處理:凡是以提交地質成果作為結算依據的項目,應在完成時先將地質成果作為資產入賬,辦理價款結算後,再由「地質成果」科目轉入「經營成本」科目。將地質成果入賬時,借記「地質成果」科目,貸記「地勘生產」科目。辦理價款結算時,借記「經營成本」科目,貸記「地質成果」科目。對於以勘查工程作為價款結算依據的項目,應根據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在辦理價款結算後,將其實際成本直接轉入「經營成本」科目,即借記「經營成本」科目,貸記「地勘生產」科目。
(3)對自籌地質項目,在完成驗收時,應按其實際成本轉入「地質成果」科目,借記「地質成果」科目,貸記「地勘生產」科目。
2.管理費用分配計入的賬務處理
國家預算內地質項目按規定應負擔管理費用,應在月末計入各地質項目成本,即按應分配的管理費用,借記「未完地質項目支出」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