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寒假工最低年齡是多少
1. 暑假工最低年齡
法律分析:打暑期工在法律規定的年齡是十六歲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八條 學校、幼兒園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參加商業性活動,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推銷或者要求其購買指定的商品和服務。 學校、幼兒園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為未成年人提供有償課程輔導。
2. 未滿十六歲能去打寒假工嗎
未滿十六歲不能打工。
原因如下:
1、中國的法定工作年齡最低是16歲;
2、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確需招用未滿16周歲的文藝工作者、運動員和藝徒時,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並報經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3. 14歲可以打暑假工嗎
從規定上講,14歲是不可以打暑假工的。我國勞動者的最低年齡要求為16歲,用人單位不得使用16歲以下的員工進行勞動,並且滿足16歲條件但未成年人,用人單位不得安排重體力勞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關於勞動的其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四條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九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對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4. 暑假工最低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童工是指未滿十六周歲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人。
法律依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第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以下統稱使用童工)。
5. 多少歲可以打暑假工
法律分析:暑假工年齡要求是十六歲以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未成年人其沒有完整的民事行為能力,在一些決定以及選擇上面不具備完整的思考能力,因此需要其監護人對其進行監護,保障其自身權利不受到外界的侵害,保障他們在一個健康的環境中成長是非常必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6. 14歲可不可以打暑假工
14歲不可以打暑假工,我國勞動者的最低年齡要求為16歲。
暑期兼職,又稱暑期工,就是暑假期間做的兼職,暑假一般是從6月底開始到8月底,約為2個月,在這段時間找個臨時的兼職工作,已經成了很多學生的選擇。
兼職類型
與全職工作相比,兼職工作往往時間比較靈活,而且多數不用天天上班。如果你有足夠的時間,或許一個假期就能嘗試10多種工作。
網上招聘兼職的信息非常多,有一些是夏季獨有的,比如冰箱促銷員、夏令營工作人員、電腦暑促員、冰激凌促銷員等。還有一些完全取決於活動的,比如展會禮儀人員、翻譯等。
7. 14歲可不可以打暑假工
14歲不可以打暑假工的,因為哪個工廠或公司招了14歲的人員,那就有可能是招童工的嫌疑,畢竟現在法律還是蠻完善的,一些年紀比較小的是不可以入職的,但是有一些地方政策是允許以暑假工或者以幫忙的形式或者體驗生活的形式來參加勞動。
8. 未成年可以打寒假工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沒滿十六周歲不可以打暑假工,十六歲以下的都是童工,國家不允許使用童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9. 14歲可以打暑假工嗎合法嗎
法律分析:從規定上講,14歲是不可以打暑假工的。我國勞動者的最低年齡要求為16歲,用人單位不得使用16歲以下的員工進行勞動,並且滿足16歲條件但未成年人,用人單位不得安排重體力勞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10. 打暑期工在法律規定的年齡是多少
打暑期工在法律規定的年齡是十六歲以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條規定: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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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受勞動法保護:
勞動法禁止用人單位使用童工,但並沒有限制使用暑假工。所以,在已滿16周歲後,暑假是可以被單位招用的。
暑期工的定義是年滿16周歲的學生在暑假的時間去參加一些有償工作。
去做暑期工的同學要掌握一定的基本知識,如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小時,加班的時間要有加班費,節假日加班的工資至少是平常工資的3倍以上。為了保險起見,很有必要和工廠簽一份工作合同。
個人信息不可隨意泄露,證件更是不可抵押,甚至連身份證的復印件也不要輕易交出。如果在確定了兼職後需要身份證復印件時,可在復印件上寫清用途,以免被用於不正當的用途。一旦發現提交的證件復印件被用於其他用途,應立即報警。
由於學生暑期兼職不屬於勞動合同關系,沒有最低小時工資標准,報酬完全由雙方約定,這跟正兒八經地簽勞動合同正式上班的情況完全不同,所以大學生假期兼職不適用《勞動法》,而與兼職員工不簽訂勞務協議,彷彿成了國內眾多企業的慣例。但是這不意味著兼職就無法保障自己的權益。
利用暑假打工,確實不受勞動法律法規的保護。我國《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中所稱的「勞動者」和「職工」均是指已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大學生利用假期打工,尚未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故彼此的權利義務不受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
萬一發生糾紛,如用人單位不發工錢,或者發生傷害事件,大學生可以根據其他相關法律來維權:在單位打工時,最好簽訂一份書面協議,約定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及條件、勞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等。這樣,一旦工錢被拖欠或剋扣,就可以依據《合同法》維權。
另外,大學生打工期間,若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雖然不能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待遇,但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