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多少人能申請縣級市
1. 縣級市一般有多少人口
摘要 一般在40萬人以上。縣級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名稱,屬於縣級行政區,由地級行政區管轄,地位與縣、區相同。縣級市至少人口在40萬以上,成為地級市人口至少在300萬以上。
2. 縣級市是要達到什麼標准才能成為地級市人口還是經濟
1、市區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25萬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駐地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20萬人以上。
2、工農業總產值30億元以上,其中工業產值佔80%以上。
3、地區生產總值在25億元以上。
4、第三產業發達,產值超過第一產業,在地區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35%以上。
5、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2億元以上,已成為若干市縣范圍內中心城市的縣級市,方可升格為地級市。
(2)人口多少人能申請縣級市擴展閱讀:
「省轄市」改「地級市」以後,成為四級行政區劃制度的省、自治區主要行政分區形式,並作為地級行政區納入官方統計。隨「地級行政區劃改革」的深入。
到1986年,「地級市」達到166個,佔325個地級行政區的51.1%,取代「地區」和「盟」成為「地級行政區」的主要區劃類型。只有少部分的縣級市升級為了省轄市。
截至2012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地級市285個、縣級市369個,所有地級市均為省轄市,只有極個別的縣級市是省轄市,河南省只有一個縣級市濟源是省轄市。
3. 山西省朔州市懷仁縣能申請成縣級市嗎
城市人口達到50萬以上才可以的,
4. 地級市的設立標准
1、市區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二十五萬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駐地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二十萬人以上;
2、工農業總產值三十億元以上,其中工業產值佔80%以上;
3、國內生產總值在二十五億元以上;
4、第三產業發達,產值超過第一產業,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35%以上;
5、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二億元以上,已成為若干市縣范圍內中心城市的縣級市,方可升格為地級市。
5. 縣的人口超過多少會升格為縣級市
縣升格為縣級市不要求人口數量而是人口密度和經濟情況具體要求如下:
(一)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400人以上的縣,達到下列指標,方可撤縣設市:
1、縣人民政府駐地所在鎮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含縣屬企事業單位聘用的農民合同工、長年臨時工,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登記的有固定經營場所的鎮、街、村和農民集資或獨資興辦的第二、三產業從業人,城鎮中等以上學校招收的農村學生,以及駐鎮部隊等單位的人員)不低於12萬;
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8萬。縣總人口中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30%,並不少於15萬。
2、全縣鄉鎮以上工業產值在工農業總產值中不低於80%,並不低於15億元(經濟指標均以1990年不變價格為准,按年度計算,下同);國內生產總值不低於10億元,第三產業產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到2以上;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不低於人均100元,總收入不少於6000萬元,並承擔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務。
3、城區公共基礎設施較為完善。其中自來水普及率不低於65%,道路鋪裝率不低於60%,有較好的排水系統。
(二)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00人至400人的縣,達到下列指標,可撤縣設市:
1、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10萬,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7萬。縣總人口中從事非農業的人口比例不低於25%,並不少於12萬人。
2、全縣鄉鎮以上工業產值在工農業總產值中不低於70%,並不低於12億元;國內生產總值不低於8億元,第三產業產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到20%以上;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不低於人均80元,總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並承擔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務。
3、城區公共基礎設施較為完善。其中自來水普及率不低於60%,道路鋪裝率不低於55%,有較好的排水系統。
(三)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00人以下的縣,達到下列指標,可撤縣設市:
1、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8萬,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6萬。縣總人口中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20%,並不少於10萬。
2、全縣鄉鎮以上工業產值在工農業總產值中不低於60%,並不低於8億元;國內生產總值不低於6億元,第三產業產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到20%以上;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不低於人均60元,總收入不少於4000萬元,並承擔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務。
3、城區公共基礎設施較為完善。其中來自水普及率不低於55%,道路鋪裝率不低於50%,有較好的排水系統。
(四)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設市時條件可以適當放寬:
1、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地區(盟)行政公署駐地。
2、鄉、鎮以上工業產值超過40億元,國內生產總值不低於25億元,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超過1億元,上解支出超過50%,經濟發達,布局合理的縣。
3、沿海、沿江、沿邊境重要的港口和貿易口岸,以及國家重點骨幹工程所在地。
4、具有政治、軍事、外交等特殊需要的地方。具備上述條件之一的地方設市時,州(盟、縣)駐地鎮非農業人口不低於6萬,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4萬。
(五)少數經濟發達,已成為該地區經濟中心的鎮,如確有必要,可撤鎮設市。
設市時,非農業人口不低於10萬,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8萬。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不低於人均500元,上解支出不低於財政收入60%,工農業總值中工業產值高於90%。
(六)國家和部委以及省、自治區確定予以重點扶持的貧困縣和財政補貼縣原則上不設市。
(七)設置市的建制,要符合城市體系和布局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地質、地理環境條件。
(八)縣級市不設區和區公所,設市撤縣後,原由縣管轄的鄉、鎮,由市管轄。
(5)人口多少人能申請縣級市擴展閱讀:
撤縣設市其弊端顯而易見,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迭次出現,城市病會繼續蔓延和加重;「縣域經濟」活力可能下降,廣東順德就是這方面的一個典型,撤縣設區後,順德的經濟總量已由之前的全國縣域經濟第一跌到了第三位。
一是,一些縣級市與區域大型城市和核心市場的距離較遠,難以享受到大城市的輻射作用,如湖南省的洪江市、津市等縣級市,在改革開放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增長緩慢,其經濟發展水平已經大大落後。
二是,多種原因導致中國部分縣級市的經濟發展基礎比較弱,城市活力不夠。比如屬於老工業基地的縣級市、資源型縣級市、產業結構不合理的縣級市等。
三是,縣級市的人口密度和人口規模偏低,難以發揮城市的集聚優勢,嚴重製約了縣級市經濟社會的發展,也不利於提高縣級市土地、能源等資源的利用效率。
四是,縣級市的基礎設施落後,使其過早出現環境污染、交通擁堵等問題,削弱了縣級市的承載能力,不利於吸引人口的集聚,更不用說對於生活環境要求較高的科技、經營人才的集聚,制約了縣級市的發展。
五是,按照城市行政級別配置公共資源、財政資金、土地指標、大型項目以及信貸支持的機制,嚴重削弱了縣級市獲取發展資源的能力,制約了縣級市的發展。
6. 一般人口多少才可以轉市
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四百人以上的縣,達到下列指標,可設市撤縣。
相關說明
縣人民政府駐地所在鎮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含縣屬企事業單位聘用的農民合同工、長年臨時工,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登記的有固定經營場所的鎮、街、村和農民集資或獨資興辦的第二、三產業從業人員。
城鎮中等以上學校招收的農村學生,以及駐鎮部隊等單位的人員,下同)不低於十二萬,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八萬。縣總人口中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30%,並不少於十五萬。
7. 達到一個縣級市的標準是什麼
縣級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名稱,屬於縣級行政區,由地級行政區管轄,地位與縣、區(市轄區)相同。直轄市沒有縣級市,個別縣級市由省級行政區管轄。
中國大陸自1980年代以來,隨著工業化的發展,城鎮化的步伐較快,大多數"市"都以撤縣設市的方式建立。
設立縣級市的標准:
(一) 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四百人以上的縣,達到下列指標,可設縣級市。
1. 縣人民政府駐地所在鎮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含縣屬企事業單位聘用的農民合同工、常年臨時工,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登記的有固定經營場所的鎮、街、村和農民集資或獨資興辦的第二、三產業從業人員,城鎮中等以上學校招收的農村學生、以及駐鎮部隊等單位的人員,下同)不低於十二萬,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八萬。縣總人口中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30%,並不少於十五萬。
2. 全縣鄉鎮以上工業產值在工農業總產值中不低於80%,並不低於十五億元(經濟指標均以一九九○年不便價格為准,按年度計算,下同),國內生產總值不低於十億元,第三產業產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到20%以上,的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不低於人均一百元,總收入不少於六千萬元,並承擔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務。
3. 城區公共基礎設施較為完善,其中自來水普及率不低於65%,道路鋪裝率不低於60%,有較好的排水系統。
(二) 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一百人至四百人的縣,達到下列指標,可設縣級市:
1. 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十萬,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七萬。縣總人口中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25%,並不少於十二萬。
2. 全縣鄉鎮以上工業產值在工農業總產值中不低於70%,並不低於十二億元。國內生產總值不低於八億元,第三產業產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到20%以上;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不低於人均八十元,總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並承擔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務。
3. 城區公共基礎設施較為完善。其中自來水普及率不低於60%,道路鋪裝率不低於55%,有較好的排水系統。
(三) 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一百人以下的縣,達到下列指標,可設縣級市:
1. 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八萬,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六萬。縣總人口中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20%,並不少於十萬。
2. 全縣鄉鎮以上工業產值在工農業總產值中不低於60%,並不低於八億元。國內生產總值不低於六億元,第三產業產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到20%以上;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不低於人均六十元,總收入不少於四千萬元,並承擔一定的上解指出任務。
3. 城區基礎設施較為完善。其中自來水普及率不低於55%,道路鋪裝率不低於50%,有較好的排水系統。 具備上述條件之一的地方設市時,州(盟、縣)駐地鎮非農業人口不低於六萬,其中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不低於四萬。
8. 一個縣能不能直接申請地級市
根據對《關於調整設市標準的報告》的了解,一個縣不能直接申請地級市,只能先設立縣級市,理由是「已成為若干市縣范圍內中心城市的縣級市,方可升格為地級市。」整理出以下設立地級市的標準的內容,以供參考:
根據《關於調整設市標準的報告》設立地級市的標准:
市區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二十五萬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駐地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二十萬人以上;工農業總產值三十億元以上,其中工業產值佔80%以上;國內生產總值在二十五億元以上;第三產業發達,產值超過第一產業,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35%以上;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二億元以上,已成為若干市縣范圍內中心城市的縣級市,方可升格為地級市。
設立縣級市及地級市標准中的財政收入指標,將根據全國零售物價指數上漲情況,由民政部報經國務院批准適時調整。
因此,一個縣不能直接申請地級市,只能先設立縣級市,理由是「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二億元以上,已成為若干市縣范圍內中心城市的縣級市,方可升格為地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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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狗多少人口可以劃為縣級市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