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重組需要多少時間
Ⅰ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審批流程需要多長時間
這個難以回答!
有些公司重組需要很久的,2年甚至更長,所以經常看到停牌了一二年的公司.
不過目前好象不會再有這樣長時間的事情發生了,新規限制了重組停牌的時間(具體看監管層),就算沒通過也會強制復牌的!
鑒於上面的情況審批的話國資委和商務部審批較快,三個月之內可以搞定.證監會審批恐怕較慢,三個月,半年甚至更長都可能!
Ⅱ 一般資產重組多久完成
法律分析:在股票市場中,上市公司資產重組根據上市公司不同的情況,重組的時間也會不一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Ⅲ 一般上市公司資產重組要多久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一般多久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由證監會辦公廳受理處統一負責接收申報材料,對上市公司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申報材料包括書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兩份復印件)及電子版。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以下簡稱證監會上市部)接到受理處轉來申報材料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或發出補正通知。補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書面解釋、說明的,上市公司及獨立財務顧問需在收到補正通知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提供書面回復意見。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規的回復意見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進展情況及未能及時提供回復意見的具體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補正回復後,證監會上市部應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出具書面通知。受理後,涉及發行股份的適用《證券法》有關審核期限的規定。為保證審核人員獨立完成對書面申報材料的審核,證監會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饋意見發出這段時間實行「靜默期」制度,不接待申報人的來訪。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對上市公司屬於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情形的交易申請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中國證監會在審核期間提出反饋意見要求上市公司作出書面解釋、說明的,上市公司應當自收到反饋意見之日起30日內提供書面回復意見,獨立財務顧問應當配合上市公司提供書面回復意見。逾期未提供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交易的進展情況及未能及時提供回復意見的具體原因等予以公告。
Ⅳ 一般重組需要多久
一般的情況下,企業重組需要2-3個月左右,如果企業資產構成復雜,清理耗時長的情況下,也有需要一年左右時間的。公司重組這件事在股市是很常見的事情,很多人投資者喜歡買重組的股票,那麼今天我就讓大家對於重組的含義和對股價的影響有個基本的認識。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重組是什麼
重組意思是說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可以使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發生顯著改變。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進而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
二、重組的分類
企業重組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而言,企業重組有下列幾種:
1、合並:即將兩個或更多企業相組合,建立起一個全新的公司。
2、兼並:意思就是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不過還是保留住其中一個企業的名稱。
3、收購:指一個企業通過購買股票或資產的方式得到了另一企業的所有權。
4、接管:說的是公司原控股股東股權持有量被超過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這樣的情況。
5、破產:是指企業虧損狀態長期保持,不能扭虧為盈,最後變成因為無力償還到期債務的一種企業失敗。不管是怎樣的重組形式,都會對股票的價格起伏產生比較大的影響,所以重組消息要及時掌握,推薦給你這個股市播報系統,及時獲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情況下,公司重組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一個公司發展得較差甚至虧損進行重組,實力更強的公司通過向這家公司置入優質資產,並使不良資產得以置換,或通過注入資本來改進公司的資產結構,使公司的競爭力加強。重組成功的話,就意味著公司將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能夠拯救出虧損或經營不善的公司,成為成一家優質公司。
在我國的股票市場上,像是重組題材股的炒股都只是炒預期。賭它有沒有成功的機會,一旦傳出公司重組的消息,市場上一般都會炒的特別猛。如果原股票資產重組後注入了新的生命活力,又轉變成能夠炒作的新股票板塊題材,該股票的漲停現象從重組之後就會很常見了。反之,若是重組但沒有新的大量資金來注入,又或者沒有使得公司的經營改善,這就是股票利空,股價會繼續下跌。不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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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公司重組要多久時間
法律分析:公司並購重組需要大概3個月或者更長時間。重組的過程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其中一個是行政審批的程序,證監會受理之後,還不一定會通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Ⅵ 國企集團內部三家公司合並需要多長時間
少則半年,多則三五年。
國企集團內部三家公司合並需要少則半年,多則三五年。要看企業的規模和重組資產債務表,還需要上級部門審計報告,才能開啟重組,重組對於國企是一件好事,他能讓企業更好的發展,給員工更好的待遇。
Ⅶ 資產重組一般要多久完成
根據中國證券管理委員會做出的回復,資產重組一般不超過30個自然日。
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申請停牌到期後未申請延期或雖申請延期但未獲同意的,本所將對該公司證券復牌。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承諾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期限未屆滿的,本所將不接受公司股票重組停牌的申請。
並且,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完成必要的批准程序或取得全部相關部門核准後,應當及時公告並盡快安排實施。重組方案自完成相關批准或核准程序之日起60日內未實施完畢的,上市公司應當於期滿後次一交易日披露重組實施進展情況公告,並在此後每30日披露一次進展公告,直至實施完畢。中國證監會已核準的重組交易,自收到中國證監會核准文件之日起超過12 個月未實施完畢的,核准文件失效。
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在我國現階段出現的上市公司為保「殼」或類似目的而進行的資產重組,其實是包含債務重組(剝離)、股權重組、職工安置(國有職工身份置換)等一系列社會、經濟、政治因素在內的系統工程。因而,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在符合資產重組一般規律的前提下,還具有地方政府主導參與等鮮明的中國特色。比如,我國的國有股回購與成熟市場當中的「股份回購」是不同的。這些正是源自於中國特殊的制度環境。
Ⅷ 重大資產重組公告後多久完成
法律分析:根據中國證券管理委員會做出的回復,資產重組一般不超過30個自然日。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申請停牌到期後未申請延期或雖申請延期但未獲同意的,本所將對該公司證券復牌。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承諾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期限未屆滿的,本所將不接受公司股票重組停牌的申請。
法律依據:《重大資產重組法律法規》
第二條 上市公司首次召開董事會審議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應當在召開董事會的當日或者前一日與相應的交易對方簽訂附條件生效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應當載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一經上市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批准並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交易合同即應生效。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合同應當載明特定對象擬認購股份的數量或者數量區間、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限售期,以及目標資產的基本情況、交易價格或者定價原則、資產過戶或交付的時間安排和違約責任等條款。
第三條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後,董事會在6個月內未發布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上市公司應當重新召開董事會審議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並以該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作為發行股份的定價基準日。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未獲批準的,上市公司董事會如再次作出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決議,應當以該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作為發行股份的定價基準日。
Ⅸ 資產重組需要審批一般有多長時間
資產重組的審批時間是,自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提出的申請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如果重組計劃的申請獲得批準的,則法院需作出裁定、終止重組程序,並予以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二條
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終止,為重整期間。
第八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重整計劃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內召開債權人會議,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出席會議的同一表決組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重整計劃草案,並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為該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
第八十六條
各表決組均通過重整計劃草案時,重整計劃即為通過。自重整計劃通過之日起十日內,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計劃的申請。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裁定批准,終止重整程序,並予以公告。
Ⅹ 重組需要多少時間
法律分析:公司破產重組並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一般來說,重組的時間通過重組計劃確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終止,為重整期間。在重組過程中,破產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況下向法院提交申請延長重組時間,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十二條 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終止,為重整期間。
第七十九條 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同時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個月。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計劃草案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