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需要多少時間
⑴ 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訴訟離婚通常需要三個月到六個月。離婚訴訟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一般在三個月以內審理結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般在六個月內審理結案。若第一次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不離婚,需要六個月以後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⑵ 起訴離婚一般需要多少時間
當事人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離婚的,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一般3個月和6個月可以審理完畢。訴訟開始的時間是從法院受理離婚案件立案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⑶ 訴訟離婚需要時間多久
若想要離婚的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後,法院會在立案受理案件後會在六個月做出判決,最長六個月後可能做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如果法院不肯判離婚,且想要離婚的一方沒有新的事實證據的,可以再等待六個月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⑷ 如果訴訟離婚需要多少時間
訴訟離婚需要的時間是不一定的。一般起訴後如果適用的是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需要延長的經批准可以延長;如果適用的是簡易程序的,一般自立案後六個月內可以審結。
如果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還可以提起上訴進行二審,二審需要的時間是,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⑸ 一般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訴訟離婚一般是三個月、六個月、九個月能離婚,具體的時間會根據當事人對離婚糾紛處理的具體情況來確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二審的審限為三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⑹ 訴訟離婚需要多久時間可以完成
申請訴訟離婚,如果人民法院是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需要六個月的時間,判決生效之後才能離;若是有特殊情況導致延長了的,就可能會超過六個月;如果是適用簡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