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調解需要多少時間
① 法院調解需要多久
民事調解需要一個星期就能完成,包含立案,調解,製作調解書的時間。
相關法律並未直接規定起訴後必須多長時間內進行庭前調解,但是對於案件整體審理時間有具體規定。一般民事糾紛,現在都進行調解。不僅起訴前調解,起訴後開庭前調解,開庭後還可以調解。即使到執行階段,也能進行執行和解。
法院立案前調解需要多久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的民事在案件進入二審程序,進入再審程序,還可以調解。簡單說,調解貫穿民事糾紛的始終。訴訟中間的調解是人民法院和當事人進行的訴訟行為,調解協議一旦雙方簽字,並經法院依法確認,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效力。
訴前調解的流程如下:
1、起訴,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的話,法院會安排訴前調解,由調解員主持調解,一般不超過二十天;
2、調解成功,當事人不起訴,法院不立案並退還起訴材料;
3、當事人和解撤訴,不需要出具文書的,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
4、調解組織出具調解協議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
5、法院立案並出具民事調解書。如果是調解不成功,就會立案進入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堅持不願調解的,應當及時裁判。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但不應久調不決。
② 法院調解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民事調解需要一個星期就能完成,包含立案,調解,製作調解書的時間。 雙方當事人簽收民事調解書就代表民事調解生效,一方如果不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普通案件審理一般不超過6個月,如果雙方願意調解,結案時間會較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盡可能就地進行。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第九十五條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
第九十六條 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第九十七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 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