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一般需要多少時間
❶ 一般起訴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一個程序3-6個月,起訴狀和支持您訴請的證據材料。
❷ 民事糾紛起訴一般多長時間
對於審限民訴法明確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審限為3個月,3個月內必須結案,不能延長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一審法院應當在給予的審限內作出判決。此時,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序,按二審的審限進行審理,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後,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❸ 從起訴到開庭要多長時間
從起訴到開庭一般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首先,法院需要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然後,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並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第二款
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註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並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並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❹ 審查起訴大概要多長時間
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是一個月。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該條對審查起訴的期限以及改變管轄後審查起訴期限的計算。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❺ 民事訴訟一般開庭需要多長時間
主要看案件適用的程序,簡易程序審限為三個月(部分地區兩個月)普通程序審限為六個月,絕大多數法院都是會在審限的前幾周安排開庭。
❻ 起訴到判決需要多長時間
起訴到判決要三個月或六個月長時間。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的審判程序包括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且普通程序審理的審理期限一般為六個月,簡易程序審理的審理期限一般為三個月。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一般是1個半月;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一般是3個月。上述期限不包括檢察院「以案件需要補充偵查」為由,提出延期審理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計算審理階段的時限),以及精神病鑒定的時間。民事案件,法律對法院的審理都規定了相應的時限。1、一審:簡易程序從立案之日起3個月,普通程序6個月,本院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須上級法院批准。2、二審:對判決上訴的,3個月;對裁定上訴的30日司法鑒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託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復雜、疑難案件的鑒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批准,並徵得委託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3、法醫精神病鑒定及司法會計鑒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鑒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鑒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鑒定時間不計入審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❼ 法院開庭需要多少時間
法院審理案件的開庭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來確定,一般情況兩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可以審理普通的案件。如果遇到當事人人數眾多,證據復雜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時間,特殊情況的刑事案件審判過程還有幾天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開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7)起訴一般需要多少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❽ 打官司從起訴到判決要多長時間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的規定,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
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3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
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0日;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0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審理第一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案件的期限為1年;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個月;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審理對民事裁定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0日。對罰款、拘留民事決定不服申請復議的,審理期限為5日。
審理涉外民事案件,審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審理期限的限制。
裁定再審的民事案件,根據再審適用的不同程序,分別執行第一審或第二審審理期限的規定。
下列期間不計入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公告、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和處理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的期間;
案件由有關專業機構進行審計、評估、資產清理的期間;中止訴訟、中止審理或執行至恢復訴訟、恢復審理或執行的期間;
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或者提供執行擔保後,執行法院決定暫緩執行的期間;上級人民法院通知暫緩執行的期間;執行中拍賣、變賣被查封、扣押財產的期間。
(8)起訴一般需要多少時間擴展閱讀
一、司法程序按照案件的簡單復雜程度又可以分為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兩種,普通程序是,
1、起訴。通常是書面起訴,要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2、受理。法院經過審查,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的決定立案。
3、審理前的准備。給被告送傳票,被告提出答辯狀,雙方交換證據,法院允許自行調解。
4、開庭。開庭准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評議和宣判。
二、簡易程序是相對於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層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審理簡單的民事案件所適用的一種獨立的第一審訴程序;簡易程序只適用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民事案件;簡易程序起訴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傳喚方式簡便。審理實行獨任制,程序簡便。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三、簡易程序是指行政處罰當場處罰的一種適用程序,因此也叫當場處罰程序。當場處罰是行政機關或者法定組織對於事實清楚、情節簡單、後果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當場給予行政處罰。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146條的規定,人民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結期限為3個,而且該期限不得延長。如果在3個月內不能審結,則應轉入普通程序繼續審理。而普通程序的審結期限為6個月,依《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一審普通程序的審結期限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一次6個月,經上級人民法院批准,還可以延長不特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