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招標的投標價格多少
❶ 請教高手、專家:邀請招標,評標辦法中可否設置二次報價,可有依據急需!多謝!!!
不允許,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招標的實質就是一次報價定輸贏,只有政府采購議價之類可以二次報價
❷ 對一個邀請招標工程,參加投標的單位不得少於多少
不得少於三個。
《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投標文件的送達。投標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投標文件。投遞投標書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達或委託代理人送達,以便獲得招標機構已收到投標書的回執。
(2)邀請招標的投標價格多少擴展閱讀:
招投標要求規定:
1、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2、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託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經確認無誤後,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3、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❸ 邀請招標可以採用最低評標價法嗎
邀請招標是有特殊條件的,一般不提倡最低價評標價法。最低價法只適用於沒有技術含量一類的招標。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❹ 邀請招標是否需要控制價
只要是招標都需要一個預算價格,就是控制價。
❺ 採用邀請招標占政府采購資金多少算大
根據我當評標專家的體會,政府采購項目很少採用邀請招標的方式(多是公開招標),加之每個采購項目的標的(價值)差別很大,項目又分散在國民經濟各個不同行業,也就沒有專門針對邀請招標占政府采購資金的數據或比例統計數據。我的評標經驗,大約佔1-2%左右吧。以此類推,初步結論是:如果邀請招標占政府采購資金總量或項目總量的5%以上就算很大了。僅供參考。
❻ 《招投標法》規定邀請招標是多少天
不管是公開招標還是邀請招標,《招標投標法》規定從開始發售招標文件之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二十日。
❼ 國家規定多少以內可以邀請招標
國家並沒有規定,邀請招標有額度的問題,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就大或者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可以邀請招標,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
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一)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二)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有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屬於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項目,由項目審批、核准部門在審批、核准項目時作出認定;其他項目由招標人申請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作出認定。
《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規定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7)邀請招標的投標價格多少擴展閱讀: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公開招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一)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二)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
(三)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四)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批准;地方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並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項目審批部門批准,但項目審批部門只審批立項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批准。
❽ 邀請招標可以採用最低評標價法嗎
財政部自2004年9月11日頒布實施的《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8號)第五十一條規定:政府采購標準定製商品及通用服務項目,須採用最低評標價法。
而政府采購標準定製商品及通用服務項目,可以進行邀請招標。所以邀請招標可以採用最低評標價法。
❾ 邀請招標多少適用金額
國家並沒有規定,邀請招標有額度的問題,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就大或者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可以邀請招標,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
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一)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二)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有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屬於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項目,由項目審批、核准部門在審批、核准項目時作出認定;其他項目由招標人申請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作出認定。
《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規定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❿ 公開招標與邀請招標的金額劃分是多少
只有必須招標金額劃分,招標還分工程、貨物、服務的招標,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與金額無關。
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國家融資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必須招標,這些項目都可以採用公開招標,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邀請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