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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提前一個月辭職可以扣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2-06-14 03:48:10

❶ 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一般處罰多少錢

一、員工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職如何處罰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員工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辭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約定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經沒有必要時,與另一方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與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約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決定,而必須是雙方的行為,其解除的條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出現,只要當事人雙方在真實意思表示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可以了。

❷ 員工未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公司是否有權扣除上月全月工資

不可以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合法工資,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這種情形屬於自離,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從工資中予以扣除。
法律分析
不可以扣除的,但是如果危害了單位的利益會被要求承擔賠償責任,根據相關法律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儲存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根據相關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這是通常所稱的一般時效。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這在司法實務中稱為特殊時效,即在職期間勞動報酬爭議不適用時效限制,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沒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應當由司法機關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和處理,如果是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則屬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不僅可以直接辭職走人,還可以按照相關的規定要求雙倍工資的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❸ 辭職沒有提前一個月扣多少錢

法律分析:沒有提前一個月辭職是不可以扣錢的。員工違反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規定,因此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員工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❹ 未提前一個月辭職公司要扣多少錢

法律分析:勞動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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