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受傷的賠償標准一天多少錢
⑴ 工地意外受傷事故賠償標准
工地意外受傷事故賠償標准:1、醫療費,包括醫葯費和住院費;2、誤工費;3、護理費;4、交通費;5、住宿費;6、住院伙食費;7、營養費;8、殘疾賠償金;9、喪葬費;10、被撫養人生活費;1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職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礙的,由所在單位負責護理。
【法律分析】
職工在工作過程中遇到傷害,應當立即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同時,及時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被認定為工傷後,應拿著工傷認定書到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拿到工傷認定書和傷殘等級鑒定書之後,就可以到用人單位或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⑵ 工地工傷誤工費賠償標准多少錢一天
法律分析: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⑶ 工地工傷誤工費多少錢一天
法律分析:(一)、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加班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准;(二)、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准。(三)、發生工傷前工作未滿1個月的,按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准;尚未約定或無法確定原工資額度的,按不低於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原工資標准。工傷的誤工費是指員工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按照原工資福利保持不變。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 (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⑷ 在工地上受傷骨折怎樣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幹活受傷骨折,簽訂了勞動合同,骨折受傷為工傷,可以根據傷殘等級領取傷殘補助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骨折按照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費用。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到第三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到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⑸ 工地傷亡費用賠償標准
一、工地傷亡費用賠償標准?
1、工地傷亡費用賠償標准:(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准根據當地的地方法規確定。
2、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建築工地高空墜物致人傷亡如何判刑?
要份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斷。如果找不到具體責任人的就由可能的加害人共同承擔責任。如果確定了加害人的,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同樣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死刑。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量刑。如果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判處有期徒刑3至10年。
⑹ 工人在工地上受傷誤工費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工人受傷誤工費的計算:(一)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二)無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三)無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天)×同行業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員工如因車禍受傷,誤工費由侵權人支付。如果被認定為工傷,侵權人未賠償誤工費,由用人單位在其停工留薪期間按月支付工資。具體誤工費由誰支付,應根據實際情況並結合法律規定確定。在出現了工傷之後,是可以進行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的,前提下是必須要在工傷中受的傷才可以,在工傷期間,用人單位也不能扣克受害者的工資,所有的福利都必須要發給勞動者,如果傷情嚴重還可以進行工傷認定獲得更多的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⑺ 工地上工傷誤工費最低多少錢一天
法律分析:1、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加班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准;1
2、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准。
3、發生工傷前工作未滿1個月的,按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准;尚未約定或無法確定原工資額度的,按不低於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原工資標准。工傷的誤工費是指員工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按照原工資福利保持不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