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收費的最低標準是多少
① 教育局對哈市幼兒園的收費問題是如何規定的,具體收費標準是如何規定的,超過多少屬於亂收費
2008年10月8日從哈爾濱市教育部門獲悉,公辦幼兒園收費標准本月將上調,收費標准依據今年上半年出台的《黑龍江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規定》。據了解,目前哈爾濱市一所示範性幼兒園每生每月教育成本為500—800元,而目前示範幼兒園每生每月的收費標准為140元。據悉,哈爾濱市幼兒園共分為示範性、一級、二級...、三級四個等級。收費標准還在執行1996年制定的標准:整日制示範幼兒園管理費70元、保教費60元、雜費10元,即每生每月收費標准為140元;一級幼兒園每月100元,二級幼兒園每月80元,三級幼兒園每月60元左右。上調後,整日制示範幼兒園管理費420元、保教費340元、雜費20元,即每生每月收費標准為780元.
② 電信亂收費 賠償標准法
【1】要想起訴電信,原告必須是電信的用戶。 必須有與電信簽訂合同的原件,有按時交納電信費用的發票。 只要合同不違反法律規定,就得雙方都按合同辦。 【2】注意訴訟時效。應該在電信違反合同之日起兩年內起訴電信。 【3】注意簽訂合同的單位
③ 教育局對幼兒園的收費有明確規定嗎收費標準是什麼超過多少屬於亂收費
藁城得最低60元80元90元110元標準是條件得好壞,不得超過140元,當然不包括食宿
④ 惠東縣吉隆鎮,治安費和衛生費到處亂收費,一年最低500最高上千,請問合理嗎
治安費國家已經明令禁止收取,再收就屬於亂收費行為。
衛生費屬於服務性收費,服務多少收費多少。收費標准應按當地物價部門批準的項目和標准收取。
一年最低收取500元到1000元,明顯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向當地物價部門舉報。
⑤ 亂收費金額達到多少才犯罪
【法律分析】:亂收費金額達到多少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這個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主要看對方是違法了什麼法律,量刑的標准不一樣,涉嫌數額大的肯定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有可能涉嫌濫用職權罪,因現在全國上下都在貫徹實施新交通法,明確規定嚴禁亂罰款、亂收費,濫用職權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 》 第四十三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許可權和程序進行監督檢查,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得亂收費、亂罰款,不得妨礙培訓機構的正常工作秩序。
⑥ 電信亂扣費,可以提出多少倍的賠償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運營商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亂扣費,屬於欺詐行為並且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可以要求運營商賠償自己亂扣費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應當賠償五百元。
隨著運營商的計費系統不斷的成熟,越來越多消費者對於自己的話費賬單不能完全看懂,尤其是自己參加任何活動後,賬單就會變得讓普通消費者晦澀難懂。這樣就給部分運營商的工作人員鑽了空子,利用電話營銷的手段誇大宣傳自己的活動力度,誘導用戶參加活動,卻不告知用戶活動結束後的費用,導致很多消費者產生一些不知情消費。
消費者可以隨時登錄運營商的手機營業廳對自己的話費賬單進行核對,如果發現有亂扣費項目,可以對運營商的客服進行投訴協商。如果不能得到滿意的回復,消費者可以升級自己的投訴至工信部,一般運營商為了保證自己的客戶服務滿意度都會盡力滿足消費者的投訴訴求。如果消費者對運營商的投訴處理結果和回復還是不滿意,可以到相應的申訴受理機構提出申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⑦ 亂收費違反了什麼規定
法律分析:行政部門收費應當按照標准執行,不得進行亂收費,我國法律文件中對亂收費有處罰依據,明確了亂收費的法律責任。根據《行政事業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對亂收費的行政責任人員,可以警告,記過,對亂收費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收費單位違反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級價格、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收費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1、擅自製定收費標準的;
2、不執行規定收費標准和減免政策的,或者採取分解收費項目、增加收費頻次、延長收費時限、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
3、已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或者停止執行的收費標准仍然收費的;
4、未按照規定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收費的;
5、其他違反收費管理規定的。
第三十一條 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審批收費標準的,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二條 各級價格、財政部門工作人員在收費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索賄受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⑧ 亂收費處罰標准
法律分析:1、發現或接到舉報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行為,以及有關部門移送的案件,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2、對立案的案件,組織調查取證(必要時,依法進行檢查3、調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執法時應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4、對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5、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告知當事人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等權利。符合聽證規定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6、製作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並按法律規定的方式送達當事人7、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依法採取措施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8、監督實施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 第(十三)項其他違反價格法規、政策的行為。
第三十條 對有前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物價檢查機構應當根據情節按照下列規定處罰:(一)通報批評;(二)責令將非法所得退還購買者或者用戶;(三)不能退還的非法所得由物價檢查機構予以沒收;(四)罰款;(五)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六)對企業、事業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處以罰款,並可以建議有關部門給予處分。 以上處罰,可以並處。
⑨ 這是不是亂收費呀
收費項目、標准及依據
依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414號《關於發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的規定,收費項目及標准如下: 1、企 業法人開業注冊登記費:按注冊資金的0.8‰收取;注冊資金超過一千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收取;注冊資金超過一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
2、營業單位、分支(辦事)機構開業注冊登記費:300元,國家核撥部分經費的事業
單位和科技性社會團體100元。
3、籌建企業注冊登記費:50元。
4、來華承包工程的外國(地區)企業開業注冊登記費:以承包合同額計算,按企業法
人開業登記收費標准執行。
5、外國地區企業來華承包經營管理注冊登記費:按管理年限累計管理費的5‰收取。
6、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注冊登記費:600元,延期注冊登記費300元。
7、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雇員登記、延期和變更費:100元。
8、企業變更登記費:100元(國家核撥部分經費的事業單位和科技性社會團體20元)。
9、增加註冊資金變更登記費:注冊資金未超過1000萬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
超過1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收取;超過一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
加註冊資金注冊登記費的,不再收取變更登記費。增資收費最低為100元。
10、年檢費:50元。
11、補換執照工本費:50元。
12、執照副本工本費:10元。
13、專營廣告業務的企業注冊登記費:按企業法人開業注冊登記費標准執行。
14、兼營廣告業務的事業單位注冊登記費:中央級200元,省級150元,省轄市級100
元,縣級50元。
15、兼營廣告業務的事業單位變更登記費:20元。
16、臨時性廣告經營活動登記費:每次每個單位50元。
17、合同鑒證費:購銷、訂貨、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收取價款或工程造價的萬分之二;
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科技協作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收取價款或酬金的1‰;
上述各類經濟合同鑒證費最高收取3000元,最低收取2元。
18、市場管理費:工業品、大牲畜收費標准最高不超過成交額的1%;其他商品最高不
超過成交額的2%;收取了交易手續費的不再收取,收取了市場設施租賃費的減半收取。
19、《商標注冊證》驗證費:70元。(兩年一次)
20、《印製商標單位證書》工本費50元(含登記注冊費),驗證費70元。
21、個體工商戶:開業注冊登記費:20元,換照費20元;變更登記費:10元;補發
執照工本費:10元;執照副本工本費:3元。
22、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從事購銷活動,按營業額的1%收取;從事勞務活動的,按勞
務收入額的2%收取。
23、租賃櫃台登記費:按企業營業登記收費的標准收費。
⑩ 醫院亂收費可以要求幾倍賠償
醫院亂收費可以要求三倍賠償。當事人可以將病歷,發票收據之類的全部保存好。向當地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物價局投訴。正規醫院的每一項收費金額,都是通過當地物價局審核批準的,如果懷疑他們存在亂收費,可以到物價局投訴,具體賠償金額要結合具體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