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織造一年薪水多少
『壹』 曹雪芹家的江寧織造是多大的官為什麼連兩江總督都懼怕
明、清兩朝都有在南京設織造署,專門為朝廷督造和采辦綢緞。明朝由提督織造太監主管。清初時期,也由宦官主管。康熙二年(1663),改由內務府派員上任,銜名「駐扎江南織造郎中」,後改為「江寧織造郎中」。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璽為首任江寧織造郎中。
雍正六年(1728年),曹頫終因經濟虧空、騷擾驛站、轉移財產等罪被革職抄家,富甲一方的曹家從此日漸凋零。
『貳』 江寧織造在清代是個什麼樣的官職
江南一帶自古以來都是絲織業最發達的地區。由於皇宮裡面每年都要用到大量絲織品,於是在明清時期,朝廷便在江南設立了三大織造局,分別為:江寧織造、蘇州織造與杭州織造。這其中又以江寧織造最為出名。
江寧織造的日常工作就是負責為宮里督造和采辦各種絲織品,其負責人的官職為江寧織造郎中,官階為五品。不過你要是覺得一個五品官有什麼好說的,那可就錯了。江寧織造雖然品級上還不如一個知府,但即便是兩江地區的最高長官兩江總督(從一品)也不敢輕易得罪他。一個負責做衣服的五品官為什麼能那麼牛呢?
『叄』 紅樓夢里賈家大概有多少人一年開銷多少
首先,你知道賈府意味著什麼嗎?第二回說榮寧二府在石頭城,不過那是老宅,第三回黛玉跟雨村一起進都後進了榮府,可見榮寧二府是在京城。第三回作家借黛玉的眼睛,特別詳細介紹了榮府正堂,你如果是個有腦子的讀者,就會看出來那是暗示的皇帝聽政的地方。後來建了大觀園,跨著榮寧二府。而大觀園里為什麼只有寶玉一個男人呢?因為那是暗示的圓明園。圓明園早時是雍正的私人住宅,後來當了皇帝後因為怕熱,一年三百多天都在圓明園里辦公。後來雍正就死在圓明園。
說到舶來品,紅樓夢里還有一件需要細心留意的東西,那就是寶玉房間什錦格子上的金西洋自行船。此物可不僅僅是雍正書房裡的真實玩物,作家還賦予了它更深的含義。想知道這個含義是什麼嗎?要麼你自己仔細讀小說,要麼你留意一下我的文章,我將把紅樓夢里涉及皇宮的內容一一披露給大家看。
『肆』 清朝時江寧織造局的產品收入歸誰所有
歸內務府所有,內務府就是皇上的私人金庫。內務府的組織淵源於滿族社會的包衣(奴僕)制度,其主要人員分別由滿洲八旗中的上三旗(即鑲黃、正黃、正白旗)所屬包衣組成。最高長官為總管內務府大臣,正二品,由皇帝從滿洲王公、內大臣、尚書、侍郎中特簡,或從滿洲侍衛、本府郎中、三院卿中升補。凡皇帝家的衣、食、住、行等各種事務,都由內務府承辦。內部主要機構有廣儲、都虞、掌儀 、會計、營造、慎刑、慶豐七司,分別主管皇室財務、庫貯 、警衛扈從、山澤采捕、禮儀、皇莊租稅、工程、刑罰、畜牧等事。另有上駟院管理御用馬匹,武備院負責製造與收儲傘蓋、鞍甲、刀槍弓矢等物,奉宸苑掌各處苑囿的管理、修繕等事,統稱七司三院。內務府還有三織造處等30多個附屬機構。此外負責管理太監、宮女及宮內一切事務的敬事房也隸屬總管內務府大臣管轄。1911年辛亥革命後,廢帝溥儀仍居宮內 ,為皇帝服務的內務府也得以保留,直至1924 年溥儀被驅逐出宮為止。
『伍』 康熙帝任命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主持江寧織造局的生產。根據當時的制度,該局生產 A.全部投放市場,收入
織造制度. 專供宮廷
『陸』 電視劇中一介布商「贅婿」成江寧首富!曾經的江寧織造又有多厲害
剛開始看《贅婿》這部劇的時候,覺得非常有《慶余年》的影子,不但風格十分相似,出演的演員重合度也高,甚至連張若昀都過來客串造勢。
這部劇主要說了原本是商場大亨的江皓辰被人襲擊後穿越到了武朝的一位窩囊姑爺的寧毅的身上,本來寧毅入贅蘇家,迎娶蘇家小姐只是蘇檀兒為了獲得蘇家祖業的無奈之舉。誰知被襲擊後醒來的寧毅像是換了個人似的,不僅不再窩囊,而且在布行生意上更為蘇檀兒出謀劃策,讓蘇檀兒對他另眼相看,暗生情愫。面對一次次難關,寧毅都用現代人的智慧巧妙化解,一步步讓自己與蘇檀兒成為了江寧首富。
當然了,按我的理解,編劇之所以會這樣寫劇本,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想突出寧毅在商業上的頭腦,所以略微誇張了一些。
『柒』 清朝總督一級高官待遇揭秘:清朝總督收入究竟多少
總督們一年究竟有多少收入,目前見不到確切的數據,美籍漢學家張崇禮教授估計的數字是18萬兩左右,竊以為估得太低了。清朝末年,湖南湘潭縣流傳一句話: 「不貪不濫,一年三萬。」指的是一個知縣一年的最低收入就有3萬兩,那總督呢?同治年間,廣東海關監督崇禮貪污了幾百萬兩,他家裡一個姓王的僕人一年的進項就有幾十萬兩,海關監督的官階比總督要低,總督貪污的數額可想而知。
清代的官員似乎頗精於以財生財之道,他們貪了錢,一般不會蠢到存進錢庄,他們或用親戚的名義放高利貸,或用親戚的名義經營房地產(康熙朝大臣高士奇就是一例),或向官商合營的鹽業入股,每年分得大筆紅利(袁世凱的從祖父袁甲三就是一例),哪怕最沒有經濟頭腦的官員,也懂得買地收租,投資於細水長流的種植業。不管怎麼投資,都能讓錢生錢,都能讓他們的贓款變得更多,更驚人。
當然也不排除有極個別清廉的官員,像李侍堯之後若干年繼任兩廣總督的孫士毅,家裡「不名一錢」。可惜這樣的清官少之又少,比華南虎都稀缺。
清官之所以稀缺,不是因為廣大幹部缺乏憂患意識、公僕意識和節儉意識,也不是因為他們缺乏政治學習(康熙、雍正和乾隆都喜歡親自撰寫「聖訓」,讓全國官員背誦和學習,讓全國的學官向秀才們宣講),而是因為制度上出了大問題,逼著官員不得不貪。
最明顯的制度問題是坐地分贓:知縣收了火耗,得分給上司,總督貪了巨款,得花給皇帝。剛才說過李侍堯貪污,我想再補充一句,乾隆給母親過大壽,要造金發塔,缺1200兩黃金,又不想從國庫里出錢,最後是讓兩廣總督李侍堯埋的單。按當時金銀比價,一兩黃金等於20兩白銀,1200兩黃金就是24000兩銀子,李侍堯一年的合法收入還不到兩萬兩,你讓他埋單,他肯定得貪。
跟康熙南巡相比,乾隆讓李侍堯埋的單還是個小數目,當年康熙多次南巡,多次住進曹雪芹家,還有太後皇後宮女太監以及大內侍衛和文武百官一大票人,吃喝拉撒都在曹家,擴建和裝修房子不算,光招待費就得幾十萬兩甚至上百萬兩,這錢誰出?曹家出。
曹雪芹的曾祖曹璽做的是江寧織造,每年基本工資只有130兩,另有工作津貼108兩,養廉銀為零,而且當時國庫空虛,實際上工作津貼一文不發,基本工資還要減半,曹璽一年能領到的合法收入只有65兩,甭說招待皇帝,連一家人糊口都不夠,所以貪污勢在必行。
事實上康熙對曹家的貪污持默認態度,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做巡鹽御史時,曾經在奏摺里明確指出,「巡鹽所得余銀,每年約五十五萬、六萬兩不等。」即一年能貪55萬兩到56萬兩之間,康熙讀了這道奏摺,毫不生氣,因為他知道曹家貪的錢最後又花給皇帝家了。
皇帝家的開支是很厲害的,康熙修避暑山莊,乾隆修圓明園,慈禧過大壽,僅宮廷預算絕對不夠花,動用國庫的錢又違反祖宗成法(清代的宮廷財政和國家財政是兩筆賬),直接從老百姓身上搜刮(漢朝皇帝喜歡這么做)則有傷他們「愛民如子」的形象,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封疆大吏們埋單。封疆大吏不會生錢,只能讓下級官員埋單,下級官員又只能讓老百姓埋單。每一級官員都有雁過拔毛的規矩,每一道埋單程序都是在層層加碼。
『捌』 清代總督灰色收入知多少
雖然總督是最大的地方官,但是他們的工資卻不高,從康熙年間到光緒年間,總督的年薪都一直是120兩銀子。清朝一兩是37克,120兩就是4440克,按照現在的白銀牌價,摺合人民幣不過幾萬塊錢,還沒有我這職業撰稿人掙得多。不過別忙,120兩只是總督的基本工資,除了這一項收入,他們每年還有各種固定補貼,光餐飲補貼(當時叫做「蔬菜薪炭銀」)就有180兩,此外還有辦公補貼(「心紅紙張銀」)288兩,服裝補貼(「案衣什物銀」)60兩。三項補貼湊一塊兒,總共是528兩,是基本工資的四五倍。 另外,身為級別最高的地方官,總督們還大多封有爵位,有爵位就有爵位工資。清朝定例,公爵當中的一等公,每年能領爵位工資700兩,糧食補貼350石;伯爵當中的一等伯,每年能領爵位工資510兩,糧食補貼255石。像雍正年間的陝甘總督年羹堯就是一等公,乾隆年間的兩廣總督孫士毅也是一等公,他們倆每年都有700兩的爵位工資和350石的糧食補貼。清朝中後期的正常年月,一石糧食跟一兩銀子是等價的,所以350石的糧食補貼可以視為是350兩銀子。 那麼好,120兩的基本工資,加上528兩的固定補貼,再加上700兩的爵位工資,再加上350兩銀子,現在一個擁有一等公封爵的總督每年就能領到1698兩了。 每年收入1698兩銀子,擱普通人身上,絕對是高薪,花起來絕對綽綽有餘。因為在乾隆年間,小商販、私塾教師、能工巧匠和富裕農民這四個行當的平均年收入都只有四五十兩銀子。可是對總督來說,每年1698兩銀子根本不夠塞牙縫兒的——他們的開銷太大。 這里先說一項開銷:聘用師爺。從晉朝到清朝,雇師爺一直是官場定例,能力再強的官員,也得雇上一個或者多個師爺,讓他們幫著記賬、斷案、草擬奏章、代寫詩文、出謀劃策、迎來送往和處理日常通信,例如東晉時江州刺史桓玄就雇過陶淵明當自己的師爺,明朝時閩浙總督胡宗憲雇過徐文長當自己的師爺,清朝時兩江總督尹繼善雇過曹雪芹當自己的師爺,福建巡撫張師誠雇過林則徐當自己的師爺,湖南巡撫駱秉章雇過左宗棠當自己的師爺,還有淮軍將領吳長慶,雇過晚清狀元兼著名實業家張謇當自己的師爺。 師爺不是國家幹部,也不能算普通公務員,他們沒有編制,不吃財政飯,其薪水統統由雇請他們的官員掏腰包發放,而且薪水還都不低。像林則徐還沒有做官的時候,給福建巡撫張師誠當師爺,張某每年發給他幾百兩銀子。當時同在福建巡撫衙門當師爺的不光林則徐一個人,管記賬的,管征稅的,管寫信的,管斷案的,加起來共有14位,即使每人按300兩年薪估算,一年也得開銷4200兩銀子。前面咱們說過,總督比巡撫級別高,所聘師爺的數量和質量至少不會比巡撫差,所以光在雇師爺一項上,一年不花幾千兩銀子是不可能的。 總督最大兩項收入:火耗和養廉銀 年收入不到兩千兩,雇師爺就得花幾千兩,難道總督竟然是個賠本買賣嗎?當然不是,咱們還有兩項大收入沒給總督們算進去,那就是火耗和養廉銀。 「火耗」類似咱們農業稅還沒取消時的村提留、鄉統籌和縣統籌,也就是地方官私自在正稅上另行加征的附加稅。以廣東省新會縣為例,早在康熙年間,這個縣每年的農業稅指標是48000兩,可是縣太爺心狠手辣,在這個指標的基礎上加收「二分四的火耗」,即讓農民多交24%的稅,這一多交,11520兩的灰色收入就到手了。 縣太爺不敢獨吞這筆灰色收入,按照官場慣例,他得把其中的三分之一分給下屬,另外三分之一交給上司,剩下三分之一揣進自己的腰包。交給上司的那三分之一通常是層層分配,道台分一筆,知府分一筆,按察使和布政使分一筆,巡撫分一筆,最後總有一筆打進總督的私賬。單是一個縣的火耗,並不能給總督帶來多少進賬,問題是總督管著幾個省,每個省都有幾十個乃至上百個縣,每個縣都給總督做點兒貢獻,所謂聚沙成塔聚土成山,涓涓細流匯成大海,加起來就非常可觀了。 「養廉銀」是雍正時開始推行的制度,雍正搞的是火耗歸公,把村提留鄉統籌之類的附加稅統統變成正稅,把不合法的變成合法,把官員的私賬變成公賬,把各級地方官坐地分贓式的火耗變成他們應得的補貼,這個補貼,就叫養廉銀。 各級官員私分火耗,極可能分贓不均,譬如甲地官員心狠,火耗加徵到30%,那麼從知縣到總督就能多分一些;而乙地官員心不夠狠,火耗只征10%,那麼從知縣到總督就只能少分一些。而養廉銀是有明確規定的,每個官員該拿多少都有指標。以乾隆七年為例,兩廣總督策楞的養廉銀指標是15000兩,跟湖廣總督持平,但比閩浙總督的21000兩、四川總督的30000兩少得多。同樣是總督,養廉銀拿的有多有少,是因為各地的工作任務和接待任務不同,工作繁忙的地區和接待任務比較重的地區,為了彌補當地總督的額外開銷,就得多給一些養廉銀,反之就要少給一些養廉銀。 兩廣總督合法年收入16698兩 現在我們算算兩廣總督一年能拿到多少合法收入:基本工資120兩,固定補貼528兩,爵位工資700兩(這里假定兩廣總督都有一等公的爵位),糧食補貼350兩(石),養廉銀15000兩,總共是16698兩。鑒於火耗是灰色收入,而且在雍正以後被養廉銀替代,所以不把它算進去。 有句老話人所共知:「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在清朝做一年知府就能進賬三四萬兩,而比知府級別高得多的總督一年只掙不到兩萬兩,這裡面肯定有問題。什麼問題呢?我們只算了總督的合法收入,沒算他們貪污的錢。 乾隆年間有個兩廣總督叫李侍堯,兼管著廣東的食鹽專賣和海關稅收,他從鹽商那裡得到的年禮是兩萬兩,過生日的時候又能收兩萬兩,你看,過一個春節,過一個生日,4萬兩銀子就到手了。乾隆曾經要查封廣東十三行,李侍堯勸乾隆不要查封,十三行的商人們表示感謝,集資送禮,給他送了10萬兩的大紅包。早在南北朝時,廣州刺史到城門口轉一圈,就有3000萬文的進項,我看清代兩廣總督的收入不亞於此。 坦白說,跟其他總督相比,李侍堯還算不上貪官,起碼他不主動伸手要錢,更不挪用公款和善款。後來李侍堯轉任雲貴總督,被乾隆發現有貪污行為,逮了起來,想殺掉,又不捨得(李侍堯是能力很強的幹部,很受乾隆賞識),讓百官評議,有個官員說:「李侍堯貪那麼點兒錢,算是清廉的了。」於是乾隆改判李侍堯死緩,沒幾年又讓他做了閩浙總督。 有的總督非常無恥,距李侍堯遠甚,譬如光緒年間山東鬧災,朝廷號召其他省份的老百姓為山東災民捐款,四川人紛紛解囊,捐款匯往山東之前,竟被四川總督奎俊拿走6600兩!幾年後四川又鬧災,朝廷發放賑災款,其中5000兩又被奎俊裝進腰包。 總督們一年究竟有多少收入,目前見不到確切的數據,美籍漢學家張崇禮教授估計的數字是18萬兩左右,竊以為估得太低了。清朝末年,湖南湘潭縣流傳一句話:「不貪不濫,一年三萬。」指的是一個知縣一年的最低收入就有3萬兩,那總督呢?同治年間,廣東海關監督崇禮貪污了幾百萬兩,他家裡一個姓王的僕人一年的進項就有幾十萬兩,海關監督的官階比總督要低,總督貪污的數額可想而知。 清代的官員似乎頗精於以財生財之道,他們貪了錢,一般不會蠢到存進錢庄,他們或用親戚的名義放高利貸,或用親戚的名義經營房地產(康熙朝大臣高士奇就是一例),或向官商合營的鹽業入股,每年分得大筆紅利(袁世凱的從祖父袁甲三就是一例),哪怕最沒有經濟頭腦的官員,也懂得買地收租,投資於細水長流的種植業。不管怎麼投資,都能讓錢生錢,都能讓他們的贓款變得更多,更驚人。 當然也不排除有極個別清廉的官員,像李侍堯之後若干年繼任兩廣總督的孫士毅,家裡「不名一錢」。可惜這樣的清官少之又少,比華南虎都稀缺。 清官之所以稀缺,不是因為廣大幹部缺乏憂患意識、公僕意識和節儉意識,也不是因為他們缺乏政治學習(康熙、雍正和乾隆都喜歡親自撰寫「聖訓」,讓全國官員背誦和學習,讓全國的學官向秀才們宣講),而是因為制度上出了大問題,逼著官員不得不貪。 最明顯的制度問題是坐地分贓:知縣收了火耗,得分給上司,總督貪了巨款,得花給皇帝。剛才說過李侍堯貪污,我想再補充一句,乾隆給母親過大壽,要造金發塔,缺1200兩黃金,又不想從國庫里出錢,最後是讓兩廣總督李侍堯埋的單。按當時金銀比價,一兩黃金等於20兩白銀,1200兩黃金就是24000兩銀子,李侍堯一年的合法收入還不到兩萬兩,你讓他埋單,他肯定得貪。 封疆大吏的其他支出 跟康熙南巡相比,乾隆讓李侍堯埋的單還是個小數目,當年康熙多次南巡,多次住進曹雪芹家,還有太後皇後宮女太監以及大內侍衛和文武百官一大票人,吃喝拉撒都在曹家,擴建和裝修房子不算,光招待費就得幾十萬兩甚至上百萬兩,這錢誰出?曹家出。 曹雪芹的曾祖曹璽做的是江寧織造,每年基本工資只有130兩,另有工作津貼108兩,養廉銀為零,而且當時國庫空虛,實際上工作津貼一文不發,基本工資還要減半,曹璽一年能領到的合法收入只有65兩,甭說招待皇帝,連一家人糊口都不夠,所以貪污勢在必行。 事實上康熙對曹家的貪污持默認態度,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做巡鹽御史時,曾經在奏摺里明確指出,「巡鹽所得余銀,每年約五十五、六萬兩不等。」即一年能貪55萬兩到56萬兩之間,康熙讀了這道奏摺,毫不生氣,因為他知道曹家貪的錢最後又花給皇帝家了。 皇帝家的開支是很厲害的,康熙修避暑山莊,乾隆修圓明園,慈禧過大壽,僅宮廷預算絕對不夠花,動用國庫的錢又違反祖宗成法(清代的宮廷財政和國家財政是兩筆賬),直接從老百姓身上搜刮(漢朝皇帝喜歡這么做)則有傷他們「愛民如子」的形象,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封疆大吏們埋單。封疆大吏不會生錢,只能讓下級官員埋單,下級官員又只能讓老百姓埋單。每一級官員都有雁過拔毛的規矩,每一道埋單程序都是在層層加碼。
『玖』 清朝的五品小官江寧織造到底有多牛
曹雪芹在《紅樓夢》中將賈府里的各種奢華描繪的淋漓盡致,充分反應出了當時上層社會的精緻生活。那麼,真實歷史上,賈府是否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而且賈府的原型就是曹雪芹他自己的家。
不過,曹家雖然很有錢,但開支也很大。平日的生活排場都是極盡奢華自不必說,官員之間往來也出手闊綽,花錢如流水。特別是幾次負責康熙皇帝的接待工作,雖然是天大的榮耀,但也讓曹家背上了沉重的經濟負擔,還欠下國庫一大筆錢。
康熙五十一年,曹寅去世,其子曹顒繼任江寧織造。兩年後曹顒也病故了,康熙又親自安排將曹寅的侄子曹頫過繼給曹寅當兒子,並接任江寧織造。不過,隨著曹寅的去世。曹家和皇帝的關系就沒有過去那麼親密了。
康熙去世後,雍正皇帝繼位。正所謂是「人在人情在,人去兩丟開」。雍正帝下令要求曹家馬上補上欠國庫的錢。不過,此時的曹家哪還有錢來彌補如此巨大的虧空呢?
雍正六年(1728年),曹頫因經濟虧空等多項罪名,被罪革職抄家。顯赫一時的曹家從此凋零。
『拾』 江寧織造曹寅的家道中落
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又查出曹寅生前虧空織造庫銀三十七萬三千兩。
康熙只好再次做安排。讓兩淮鹽政李陳常和李煦代為補還。到了康熙五十六年,才總算把這筆賬補上。
康熙照顧曹家,是看在曹璽和曹寅的情分,到了曹頫這一輩,就疏遠淡漠了許多。康熙曾經明確對曹頫說:「念爾父出力年久,故特恩至此。」康熙六十一年,因李煦、曹頫拖欠賣人參的銀兩,內務府奏請康熙,嚴令李煦、曹頫將拖欠的銀兩必須在年底之前交清,否則就嚴加懲處,康熙當即就批准了。顯然,這與康熙以前對曹寅的態度,已是決然不同了。
雍正上台以後,接連頒布諭旨,開始在全國上下大張旗鼓地清查錢糧,追補虧空。他一再表示,我不能再像父皇那樣寬容了,凡虧空錢糧官員一經揭發,立刻革職。
僅雍正元年,被革職抄家的各級官吏就達數十人,與曹家既是親戚又患難與共的蘇州織造李煦,也因虧空獲罪,被革職抄家。
但一開始雍正並沒有把曹家與李煦一起治罪,而是允許他將虧空分三年還完。曹頫自身的虧空尚未補完,又增加了曹寅遺留的虧空,只好多方求人託人。雍正為防止有人嚇唬敲詐曹頫,特地在曹頫的請安折上寫了嚴詞批語:亂跑門路,交結他人,只能拖累自己,瞎費心思力氣買禍受;主意要拿定,安分守己,不要亂來,否則壞朕名聲,就要重重處分,怡親王也救不了你!
雍正皇帝的這個硃批特諭,說明他對曹頫「亂跑門路」是十分不滿的,但是從總體上來看,雍正皇帝還是出於好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