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清流按照低保標準的多少倍設線
A. 福建清流是按照低保標準的多少倍
法律分析:(一)一般標准。低保條例規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確定。
(二)具體標准。由各地縣級以上政府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五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納入社會救濟專項資金支出項目,專項管理,專款專用。
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贈、資助;所提供的捐贈資助,全部納入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B. 福建三明清流長校低保每人每月多少錢
無法回答你。
低保是按家庭綜合情況定為三類標准,類別不一樣低保金就不一樣,不是平均每月每人多少錢。
所以無法回答你。
C. 我國低保線和貧困線是多少
一、關於我國貧困線標準的上調:
1985年,中國將人均年純收入200元確定為貧困線,2009年這一標准為1196元,24年來增長約5倍;而在此期間,中國GDP由7780億元增至33萬億元,增長42倍。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上海紫江(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沈雯在遞交給全國兩會的提案中稱,太低的貧困線讓過億居民人為「被脫貧」,建議現有貧困線應至少提高一倍至2400元以上。
沈雯說,中國在2009年將貧困線上調至人均年純收入1196元之前,貧困線標准為785元,按2005年匯率折算每天收入只有0.57美元,與世界銀行確定的1.25美元標准差距懸殊。
沈雯了解到,中國貧困線標準的制定,長期都依據每人每天攝入熱量2100大卡路里來推算。「中國貧困線仍只是一條保障『吃飯權』的貧困線。」
沈雯認為,當前中國的貧困線劃分標准制定模糊不合理,和國際標准距離長期偏低,扶貧投入過少,有過億人沒有被劃分在貧困人口內,人為地「被脫貧」。
面對物價飛漲,提高貧困線可以幫助更多的人,沈雯表示,「不但要考慮吃飯,還要考慮教育和醫療保障。」
2011年3月,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扶貧辦主任范小建12日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的「貧困線」標准將肯定上調。未來,「低保」和「扶貧」這兩項制度將得到有效銜接。目前,中國的「貧困線」是1196元人民幣,而「低保線」已在去年底上調至1404元。 2011年11月29日,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央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准,這個標准比2009年提高了92%,比2010年提高了80%。按照29日人民幣市場匯價1美元兌6.3587元人民幣計算,中國新的國家扶貧標准大致相當於每日1美元。按此標准,全國貧困人口數量和覆蓋面也由2010年的2688萬人擴大至1.28億人,占農村總人口的13.4%,佔全國總人口(除港澳台地區外)的近十分之一。
二、我國低保線相關:
農村低保
中國對農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實際上還早於城市。只不過受傳統農村集體福利思維定式的束縛和農村稅費改革的影響,此項制度建設一直進展緩慢。2003年,在城市低保制度取得重大突破後,民政部開始重新部署農村低保制度的建設工作。其中一項重要舉措是,在全面摸清農村特困戶底數的基礎上,決定在未開展農村低保制度的地區建立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由此在中國廣大的農村地區形成了農村低保制度和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雙軌並行」的局面。也正是因為這一創新性的制度安排,為順利實現「全民低保」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低保
黨的十六大以來,尤其是確立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兩大戰略目標後,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普遍被調動起來,農村低保制度的建設步伐明顯加快。2004年以前,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僅有北京、天津、上海3個直轄市和浙江、廣東2省,且維持了較長時間。
2004年以後,發展態勢有了明顯變化。當年,福建、遼寧、江蘇3省出台了相關文件,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縣(市、區)達到了1206個;2005年,新增了吉林、四川、河北、陝西、海南5省,建立此項制度的縣(市、區)總數增加至1534個;2006年前11個月,又有內蒙古、黑龍江、山西、河南、江西、甘肅、湖南、山東、重慶9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入了「已建」行列,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縣(市、區)數則達到了1791個。目前,中國已有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台了全面建立和實施農村低保制度的政策文件,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人數達1262餘萬人,月人均保障標准70餘元,1至9月份人均補助差額41元,1至10月份農村低保支出達到28.5億元。
2.城市低保
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中國就開始探索建立城市低保制度。至1999年9月底,中國668個城市1638個縣級 低保
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鎮已經全部建立了低保制度。特別是2001年下半年以後,由於中央財政和地方各級財政持續空前的投入,城市低保[2]制度的覆蓋面迅速擴展,保障標准也隨之較大幅度提高。
截至2006年9月底,中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達2227餘萬人,人均月保障標准為162元,1至9月份的人均補助差額為76元。應當說,經過十多年的努力,中國城市低保制度基本覆蓋了全體城鎮居民,符合條件的城鎮困難群眾基本得到了應有的保障。
註:建議網上找更多的資料,或者到當地的民政局去了解更詳細的內容。
D. 福建清流低保金額計算
法律分析:公式:家庭月城鄉低保金額=(當地月城鄉低保標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數。
法律依據:福建省民政廳印發的《福建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范》 六、最低生活保障金額計算(一)城鄉低保金額原則上按照城鄉低保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低保標准之間的差額確定。基本計算公式為:家庭月城鄉低保金額=(當地月城鄉低保標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數。各地也可按照當地城鄉低保標准制定相應的分檔補助標准,根據城鄉低保家庭的收入水平和困難程度給予不同檔次的補助。(二)城鄉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喪失勞動能力的危重病人、70周歲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家庭以及單親家庭等特定對象,其本人可以增發當地城鄉低保標准10~20%的保障金。同時符合兩項以上增發條件的對象,按照就高原則核定保障金,不重復享受。(三)低保對象除享受低保待遇外,可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享受臨時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其他專項救助。
E. 福建清流是按照低保標準的
法律分析:社會救助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經費落實
(一)機構名稱縣級統一為社會救助局,鄉鎮(街道)[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以下分別簡稱縣、鄉、村]為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事務中心,城鎮社區為社會救助服務站,村設社會救助申報點。
各層級社會救助機構牌匾,全市統一規格,統一式樣,縣區製作,規范掛牌。
(二)30萬人口以下的縣,爭取配備社會救助局工作人員不少於8人,超過30萬人的按每增加10萬人增配1人的比例安排;鄉級按每1萬人配1人的標准配備;社區配專職社會救助專干,村配兼職民生員。
所有工作人員需培訓後掛牌上崗,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度。
(三)縣級低保工作經費爭取按上年上級下撥城鄉低保資
金總額的3%以上,鄉級按每名低保對象不低於10元,村級按每名低保對象不低於15元的標准納入財政預算。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七條 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管理審批機關為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F. 福建清流是按照低保標準的多少倍設線
法律分析:福建清流是按照低保標準的1.5倍設線。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四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財政部門按照規定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和人事等部門分工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以下統稱管理審批機關)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審批工作。
居民委員會根據管理審批機關的委託,可以承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G. 福建清流是按照低保標準的幾倍設線
法律分析: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的36%~42%確定。三倍左右
法律依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設區市人民政府(含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下同)確定、公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36%~42%確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不低於當地上年度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的25%確定(2015年按不低於2300元的標准確定比例),並按規定落實與物價上漲的掛鉤聯動機制。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後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應當採取發放生活困難補助金等措施給予生活保障。(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民政廳、財政廳)
H. 低保補貼標準是多少錢
低保殘疾人的生活補貼看各地執行具體實際情況,困難程度不同金額不同。有的是按年度一次性發放,有的是按月發放
(一)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低保家庭內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35%發放生活補貼;低保家庭內的非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25%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內重度殘疾人重殘補貼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對殘疾人的增發部分補貼。低保家庭外的無固定收入智力、肢體、精神、盲視力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100%發放生活補貼。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准2倍以內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特殊困難殘疾人按照不低於當地低保標准60%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難殘疾人生活救助金。
(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城鎮、農村分別按不低於120元/月·人、80元/月·人的標准發放。有條件的縣區可以按照殘疾人的不同困難程度制定兩項補貼的分檔補貼標准,提高制度精準性,加大補貼力度。各地應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調整,逐年提高,逐步實現統一城鄉補貼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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