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結婚一年離婚可以退多少彩禮
Ⅰ 剛結婚一年離婚彩禮退嗎
法律分析:剛結婚一年,然後離婚的,離婚是符合法定情形的,應當退彩禮。夫妻雙方剛結婚一年,然後因感情原因而離婚的,彩禮是否要退還,應當根據情況來處理,在離婚時,給予彩禮的一方有法定理由的,收取彩禮的一方應當退還彩禮,無法定情形的,彩禮不予退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Ⅱ 結婚一年離婚退彩禮嗎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結婚一年離婚後彩禮需要退回的有以下2種情形:
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2、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Ⅲ 領證一年離婚要退彩禮嗎
法律分析:如果結婚時間超過一年,那麼離婚時,按照法律規定彩禮不能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Ⅳ 結婚一年離婚彩禮能全部退還嗎
原則上結婚一年後彩禮歸女方所有,但是可以雙方協商返還彩禮,可以全部返還也可以部分返還,若協商失敗可以到當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Ⅳ 現在結婚一年就要離婚彩禮錢能退嗎
結婚一年離婚的情況下,滿足一定條件的彩禮應該退的。即如果對方要求的話,雙方領了結婚證並且在一起生活過的,那也不用退還。沒領結婚證,或已經領結婚證但沒有在一起生活那就屬於退還的情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Ⅵ 結婚一年離婚能退彩禮嗎
有以下情形的,結婚一年離婚退彩禮: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給付彩禮方,因為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Ⅶ 結婚一年離婚要退彩禮錢嗎
您好,一般不退還。夫妻結婚後一年就離婚的,此時男方給付給女方的彩禮錢,一般是不會予以退還的,除非雙方在結婚之後卻是並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或者因為結婚之前給付結婚彩禮而導致男方家生活困難的,這些情況下可以酌情予以返還部分的結婚彩禮。
一、結婚一年後離婚女方需要退彩禮錢嗎
一般是不予返還的,除非因為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二、彩禮返還的條件
彩禮,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一般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的錢或物。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彩禮,是夫妻一方婚前給與另一方的財物。性質上是贈與,但是又與一般的無償贈與不同,它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即以結婚為目的(條件)的贈與。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三、司法實踐中的處理
(一)數額較小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二)戀愛中純粹自願贈與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三)返還時要考慮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因給付一方的過錯導致婚約解除的,彩禮返還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雖未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雙方已經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風俗辦理了婚禮的,彩禮已經轉化為共同財產的,或者已經轉化為嫁妝的,一般不予返還。
(五)結婚後沒有共同生活,可以返還。
(六)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年),給付彩禮導致一方生活困難,可以要求返還。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就返還結婚彩禮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而其中有兩種情況下,還需要建立在夫妻離婚的前提下。而要是男女雙方沒有登記結婚,但實際已經共同生活多年,或者雙方之間已經養育了子女的,這些情況下男方主張返還結婚彩禮,往往是不會得到支持。
Ⅷ 結婚一年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一般是不予返還的,除非因為結婚一年離婚但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二、彩禮返還的條件
彩禮,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一般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的錢或物。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彩禮,是夫妻一方婚前給與另一方的財物。性質上是贈與,但是又與一般的無償贈與不同,它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即以結婚為目的(條件)的贈與。如果結婚一年離婚但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況下可以請求退還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拓展資料】
生活困難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Ⅸ 結婚1年離婚彩禮怎樣退
結婚1年離婚退彩禮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只訂婚沒有結婚,那麼如果解除婚約,則彩禮全部返還男方,無論誰提出解除婚約都是全部返還;
2、如果結婚時間沒有超過一年,雙方離婚,可以返還部分彩禮,各地法院掌握的返還比例不一致。視情況而定;
3、如果結婚時間超過一年,那麼離婚時,按照法律規定彩禮不能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Ⅹ 結婚一年離婚20萬彩禮退嗎
結婚一年離婚20萬彩禮可以退,但是要符合法定條件。一是夫妻結婚後,如果女方的確未與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那麼男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女方退還;二是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導致自己生活上出現困難的,那麼女方也要退換彩禮。所以只要當事人之間沒有出現上述情況,女方就可以不退還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