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的標準是多少歲
⑴ 成人年齡標准
成年人的標准為18周歲。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的權力:
1、 公民參與政治方面的權利,平等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權利,包括公民的人格、姓名權、榮譽權、名譽權、肖像權、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3 、公民的社會經濟、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權利,公民的勞動權、勞動者的休息權、物質幫助權、受教育權、以及科學文化方面似的權利和自由;
4、 特定人的權利,保障婦女的權利、保障退休人員和列軍屬的權利、保護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的權利,關懷青少年和兒童的成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一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四條 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其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定該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本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復的狀況,認定該成年人恢復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本條規定的有關組織包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⑵ 國家規定幾歲才算成年
國家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為成年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各國根據本國公民的生理、智力發育、習慣和社會要求,對成年人的年齡規定各不相同。如澳大利亞,美國為22周歲,埃及、新加坡等國為21周歲,泰國為20周歲,日本、法國、英國、義大利為18周歲。
(2)年齡的標準是多少歲擴展閱讀
成年人權利:
1、 公民參與政治方面的權利:平等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權利:包括公民的人格、姓名權、榮譽權、名譽權、肖像權、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3 、公民的社會經濟、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權利:公民的勞動權、勞動者的休息權、物質幫助權、受教育權、以及科學文化方面似的權利和自由。
⑶ 法定成人年齡是多少歲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在法律上即為成年,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⑷ 各國成年年齡標準是什麼
各國成年年齡標準是:
1、美國:18歲成年,16歲如果有自主收入也可以由法院判決成年。
2、英國:法定成年年齡是18周歲。
3、法國:法定成年年齡是18周歲,16歲如果有自主收入也可以由法院判決成年,法國15歲就是法定結婚年齡。
4、日本:法定成年的年齡是20周歲。
5、韓國:法定成年的年齡是20周歲,但是他們出生就算1歲,實際就是我們的19歲。
6、瑞士:法定成年的年齡是20周歲。
7、澳洲:法定成年年齡是17周歲。
8、奧地利:法定成年的年齡是21周歲。
9、捷克:法定成年的年齡是16周歲。
10、羅馬尼亞:法定成年的年齡是16周歲。
11、斯洛維尼亞:法定成年的年齡是16周歲。
12、德國:法定成年人的年齡是21周歲。
13、中國:中國《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就是說前面兩者都可被視為成年人。
14、馬來西亞:法定成年的年齡是21周歲。
⑸ 年齡劃分標準是什麼
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老年人劃分標準是60到74歲的人群稱為年輕老年人,75以上的才稱為老年人,把90歲以上的人群稱為長壽老人。此外將44歲以下的人群稱為青年人,45到59歲的人群稱為中年人。
西方國家把45~64歲稱為初老期,65~89歲稱為老年期,90歲以上稱為老壽期。發展中國家規定男子55歲,女子50歲為老年期限。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我國規定45~59歲為初老期,60~79歲為老年期,80歲以上為長壽期。也就是外國人所講的oldman、oldwoman。
我國歷來稱60歲為「花甲」,並規定這一年齡為退休年齡。同時由於我國地處亞太地區,這一地區規定60歲以上為老年人。我國現階段以60歲以上為劃分老年人的通用標准。
(5)年齡的標準是多少歲擴展閱讀:
根據發展心理學劃分:乳兒期0-1歲嬰兒期1-2歲幼兒期2-3歲學齡前期3—6、7歲學齡初期6、7—11、12歲少年期11、12—14、15歲青年期14、15—30歲中年期30—50歲老年50歲以後
國際上通常按0~14歲,15~64歲,65歲以上對人口總體做不等距分組,分別稱為少年人口,壯年人口,老年人口,以人口總數為基數計算少年人口系數,壯年人口系數和老年人口系數,還以壯年人口數為基礎計算撫養系數,即撫養系數=(少年人口+老年人口)/壯年人口,國際上還把15~24歲年齡段的人口稱為青年人口。
⑹ 中國標准年齡段劃分
法律分析:通常按年齡大致分成:嬰兒(出生~1歲)、幼兒(1~4歲)、兒童(5~11)、少年(12~18)、青年(19~35)、中年(36~59)、老年(6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條 老年人的年齡起點標準是60周歲。即凡年滿60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屬於老年人。
⑺ 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的最新劃分標準是什麼
最新劃分標准如下:
1、少年。指十歲左右至十七歲這一時期的孩子,相當於初中教育階段。
2、青年。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確定的新的年齡分段,青年的年齡上限提高到44歲,也就是17-44歲為青年。
3、中年。介於「青年」和「老年」之間的年齡,沒有明確的年齡劃分,一般是指45至64歲的年齡。
4、老年。世界衛生組織(WHO)以及西方一些發達國家對老年人的定義為65周歲以上的人群。中國古代曾將50歲作為劃分,世衛規定為66歲。
(7)年齡的標準是多少歲擴展閱讀:
少年是一個人的個性形成的關鍵時期,也是促進兒童「文明化,成為社會的個體」的時期。少年期是從童年期向青年期發展的過渡時期,是兒童心理發展的一個重要的轉變期。其主要特徵是,半幼稚和半成熟、獨立性和依賴性、沖動性和自覺性等交錯發展著,因而在生理和心理社會化方面都有巨大的變化。教師、家長必須深入了解這一階段孩子的心理特點和發展規律,因勢利導地加強教育,促使他們的心理順利發展。
青年一詞的含義在全世界不同的社會中是不同的,而青年的定義隨著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環境的變幻一直在變化。聯合國於1985年國際青年,首次將青年定為15至24歲之間的人,而又無損於會員國的其它定義。現今,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確定的新的年齡分段,青年的年齡上限提高到44歲 。
不同的文化圈對於老年人有著不同的定義。由於生命的周期是一個漸變的過程,壯年到老年的分界線往往是很模糊的。有些人認為做了祖父祖母就是進入了老年,有的人認為退休是進入老年的一個標志。
⑻ 年齡劃分標准
1、通常按年齡大致分成:嬰兒(出生~1歲)、幼兒(1~4歲)、兒童(5~11)、少年(12~18)、青年(19~35)、中年(36~59)、老年(60~)。
2、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最近經過對全球人體素質和平均壽命進行測定,對年齡段劃分標准作出了新的規定。該規定將人的一生分為5個年齡段,即:44歲以下為青年人,45歲至59歲為中年人,60歲至74歲為年輕的老人,75歲至89歲為老年人,90歲以上為長壽老年人。
3、根據發展心理學劃分:乳兒期0-1歲嬰兒期1-2歲幼兒期2-3歲學齡前期3—6、7歲學齡初期6、7—11、12歲少年期11、12—14、15歲青年期14、15—30歲中年期30—50歲老年50歲以後。
4、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2條規定老年人的年齡起點標準是60周歲。即凡年滿60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屬於老年人。
⑼ 年齡的劃分標準是什麼
一生分為五個年齡段:
未成年人:0至17歲;
青年人:18歲至65歲;
中年人:66歲至79歲;
老年人:80歲至99歲以上。
國家標准兒童年齡段
兒童的年齡界定「兒童」一詞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指的是「1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之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於18歲。」並認為每一位兒童既是一個獨立的個人,又是家庭和社會的一分子。兒童享有一個人的全部權利。
兒童階段,粗放一點可分為學齡前(0歲-6歲)、小學(6歲-12歲)和中學(12歲-18歲)三個年齡段;細分可分為:嬰兒(0歲-1歲)、幼童(1歲-3歲)、小童(4歲-6歲),中童(7歲-12歲)、大童(13歲-18歲);從性別上分為男孩和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