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休假工資除以多少
❶ 帶薪休假工資怎麼算
帶薪休假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1、職工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2、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實行績效工資制先計算其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資,再除以計薪日天數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資。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❷ 職工帶薪年休假中,休假工資怎麼計算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具體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❸ 帶薪年休假的工資怎麼計算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規定有權休帶薪年休假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體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❹ 一般帶薪休假工資是怎麼算的
按月計算的工資只有在訴訟仲裁等程序中才會與天的概念聯系起來使用,一般比如工作了五個月零九天,就按照五個月的工資加上九除以該月總天數所應得的工資。時薪是非全日制用工的時候才會有的一個規定,直接就按小時計算。按月計算工資,但請假的時候,為保護勞動者,在假日期間是不計扣工資的,比如某月三十天,你請假6天,這6天里包含了周末兩天,那麼只扣除4天的應扣工資。(4)帶薪休假工資除以多少擴展閱讀:從法律角度和實際操作層面來講,企業制定的薪酬制度最終落實於工資的支付環節,因此有必要首先對工資支付的流程予以梳理。(1).確定工資支付的項目及工資總額根據企業的薪酬制度或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確定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總額及工資包含的項目;(2).按照周期對勞動者進行工作考勤記錄,確定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時間及勞動者的休假期間及其他非提供正常勞動的期間;(3).根據薪酬制度、考勤休假制度及勞動者在一個勞動周期內的考勤記錄按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並在支付時向勞動者提供本人的工資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