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病媒生物防治標准值是多少
❶ 梧州市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科學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預防控制傳染病疫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廣西壯族自治區愛國衛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病媒生物,是指能夠將病原體從人或者其他動物傳播給人的蚊、蠅、蟑螂、鼠以及其他病媒生物。第四條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堅持環境治理為主、葯械控制為輔的方針,遵循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全民參與和社會監督的原則。第五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的領導,組織制定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專項規劃,加強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和基礎設施建設,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保障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經費。第六條市、縣(市、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愛衛會)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
市、縣(市、區)愛衛會辦公室(以下簡稱愛衛辦)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的規劃、標准和措施,根據人口分布、病媒生物密度、傳染病流行等情況確定病媒生物重點預防控制地區、場所,並提出具體的預防控制目標和要求。
(二)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病媒生物活動高峰規律,組織動員全社會成員參加集中、統一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活動,指導、檢查本行政區域內各單位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對社會衛生狀況進行監督、評價。
(三)組織開展與創建衛生城市、衛生縣城、衛生鄉鎮、衛生村和衛生單位(衛生庭院)相關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
(四)對在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
(五)完成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第七條衛生健康、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市場監管、林業、城管監督等愛衛會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相關工作。第八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轄區單位和村(居)民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治理轄區環境衛生,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第九條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實行單位負責制,單位區域由本單位負責;企業、商場、超市、市場、餐飲、飯館、小食雜店等由其管理者、經營者負責。
物業小區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社區居民委員會負責;其他場所按隸屬關系,由產權單位負責;無產權單位的,由主管部門負責。
村(居)民住宅以及庭院內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由村(居)民個人負責。第十條各責任單位應當建立日常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制度,採取有效措施、保障經費投入、落實專人負責,消除病媒生物孳生條件,將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國家規定標准范圍內,避免和減少病媒生物危害的發生。第十一條各責任單位和個人應當做好下列日常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
(一)防蚊滅蚊工作:做好責任區域內的溝渠、水塘等各種水體改造和治理,清淤清理黑臭水體;清疏下水道、溝渠管網,平整窪地;清除室內、室外閑置積水,控制蚊蟲孳生;提倡採用安置滅蚊燈和防蚊閘等物理辦法防蚊滅蚊。在密度高峰季節可以採用化學葯物滯留噴灑、投放微生物滅蚊幼殺蟲劑、昆蟲生長調節劑滅蚊幼劑、緩釋型滅蚊幼劑等,降低蚊蟲密度。
(二)防蠅滅蠅工作:加強基礎公共衛生設施日常清潔和維修管理,提倡生活垃圾袋裝化,公共垃圾容器加蓋,日產日清;糞便、垃圾、污水處理達到無害化要求,人和禽畜糞便、糞池、糞缸應當嚴密封蓋,住宅區栽種花木不得施用未經發酵的有機肥;餐飲、食品等重點單位和場所應當配置紗門紗窗、滅蠅燈等防蠅滅蠅設施。在密度高峰季節可以採用化學葯物滯留噴灑、投放昆蟲生長調節劑滅蠅幼劑、緩釋型滅蠅幼劑等,降低蠅蟲密度。
(三)防蟑滅蟑工作:定期打掃室內外環境衛生,查找清除卵鞘,封堵蟑螂藏身的孔洞縫隙,密閉儲放食物;對下水道、垃圾存放點以及處理場、化糞池等密閉環境,採用化學熱煙霧進行熏殺;對餐飲、食品、旅業、娛樂、食堂、住宅小區、火車站、汽車站等重點場所,可以採用化學葯物滯留噴灑或者放置滅蟑毒餌等方法,控制蟑螂密度。
(四)防鼠滅鼠工作:提倡採用粘鼠板、捕鼠夾、捕鼠籠餌等物理方法滅鼠;設置防鼠網、擋鼠板等設施的,應當定期檢查並且及時修補;確需使用化學滅鼠劑滅鼠的場所,應當設置毒鼠屋、毒餌盒(站),定期檢查並且補充毒餌,不得使用國家禁用的急性劇毒鼠葯等葯物;重點場所應當做到門窗嚴密、合縫,牆壁無孔洞、頂棚無洞隙;每次滅鼠後應當及時堵塞鼠洞、清掃鼠跡。
(五)其他按照市、縣(市、區)愛衛辦要求開展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
❷ 病媒生物防制是什麼意思
病媒生物
病媒生物指能直接或間接傳播疾病(一般指人類疾病),危害、威脅人類健康的生物。
廣義的病媒生物包括脊椎動物和無脊椎動物,脊椎動物媒介主要是鼠類,屬哺乳綱嚙齒目動物;無脊椎動物媒介主要是昆蟲綱的蚊、蠅、蟑螂、蚤等和蛛形綱的蜱、蟎等。最常見四大害為:蒼蠅、蚊子、老鼠、蟑螂。其中的蟎蟲無處不在,卻不易為人察覺。
病媒生物監測與防治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重要指標之一。目前各級政府普遍設立。而各工作單位及家庭單位遠未重視此項工作(除自發行業盈利單位外),尚應進一步普及。
病媒生物的危害
病媒生物不僅可以直接通過叮咬和污染食物等,影響或危害人類的正常生活,更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傳播一系列的重要傳染病。在我國法定報告的傳染病中有許多屬於病媒生物性傳染病,如鼠疫、流行性出血熱、鉤端螺旋體病、瘧疾、登革熱、地方性斑疹傷寒、絲蟲病等;而一些消化道傳染病則通過病媒生物的機械性傳播在人群中擴散,如痢疾、傷寒等。
病媒生物防制的重要性
病媒生物性傳染病是人類共同面臨的嚴峻挑戰之一。隨著全球氣候變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旅遊和貿易的快速發展,生態環境的不斷改變,病媒生物種類、密度和分布等發生了新的變化,不僅原有的病媒生物性傳染病范圍擴大、發生頻率和強度增加,而且一些新的病媒生物性傳染病不斷出現。媒介生物性傳染病具有傳播快、易流行的特點,嚴重威脅人民的身體健康。通過對病媒生物的有效控制,可以減少它們對人群的騷擾和經濟損失,更可以預防和控制病媒生物性傳染病的發生和傳播。近年來一些病媒生物性傳染病的爆發流行已對我國形成威脅,因此加強病媒生物疾病預防控制已成為一個迫切的任務。
防制常用手段
衛生!講衛生!保持衛生!一定要講衛生!全民都要講衛生!
❸ 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1、為了消除鼠、蚊、蠅、蟑螂(以下簡稱四害)的危害,防止疾病傳播,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制定本制度。
2、病媒生物防制應當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集中統一除「四害」與日常除「四害」相結合,治理環境消除「四害」孳生條件與直接消殺「四害」相結合的原則。
3、積極參加愛國衛生運動,定期開展環境衛生大掃除,消除衛生死角,杜絕「四害」孳生地。
4、病媒生物防制實行責任制,各成員必須認真學習,掌握除「四害」有關知識和技能,採取科學、安全、有效的方法,控制和降低「四害」密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准。
5、健全防鼠滅鼠設施,採取堵塞孔洞,設置防鼠網,毒殺,粘捕等方法防鼠滅鼠。
6、做好消除積水,廢棄物管理等工作,健全紗門紗窗以及防蠅簾,配置滅蚊蠅燈,採取各種有效方法,控制和消除蚊蠅孳生條件,消滅蚊蠅及其幼蟲。
7、蟑螂採取隨見隨殺,消除藏匿縫隙,有效控制蟑螂密度。
8、不得使用國家禁用的劇毒除「四害」葯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傳染病防治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傳染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的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和監督管理體系。
第六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軍隊的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管理。
❹ 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國家衛生城市的標准》的主要內容有10個大項目65個考核指標。10大項目是:愛國衛生組織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環境衛生;環境保護;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衛生;食品衛生;傳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區和單位衛生;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衛生。
❺ 廣東省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相關傳染病發生與傳播,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病媒生物,是指能夠將病原體從人或者其他動物傳播給人的、危害人類健康的鼠、蚊、蠅、蟑螂、蚤類等生物。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近期和遠期病媒生物預防控制規劃,實行目標管理和部門分工負責制,使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逐步達到國家規定控制標准。第四條各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各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本規定的實施。第五條在各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統一組織下,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和病媒生物密度監測工作。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文化、教育、新聞等部門應當做好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的宣傳教育工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區的滅鼠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門應當加強對本系統所屬單位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的督促和管理。第七條居民委員會應當負責組織轄區內單位和個人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
村民委員會應當積極組織創建衛生村活動,開展以管垃圾、管糞便、改廁、改畜圈、改造環境為重點的環境衛生治理,有計劃地組織群眾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活動,使其逐步達到省規定的要求。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公共環境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所需必要經費予以安排。
單位和居民住戶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費用,由各自負擔。
物業租賃和待建工地等其他場所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費用,由其管理單位或者使用單位負擔。第九條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防範和殺滅病媒生物以及控制其孳生場所的義務,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制止和舉報。第十條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應當採取改造環境、控制病媒生物孳生地、防範及殺滅等綜合防治措施。
城鄉規劃、建設和舊城區改造,以及各類建築工程設計和施工,應當同時規劃建設防治病媒生物的衛生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符合衛生要求的垃圾收集設施和公廁,建築物管線、市政管井和下水道系統應當設有防範病媒生物侵害的設施。第十一條單位和個人除應當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外,還應當做好以下防治工作:
(一)經常清疏下水道、溝渠,平整窪地,清除室內外積水,控制蚊蟲孳生;
(二)垃圾等易招引、孳生蒼蠅的物質應當有容器裝載並加蓋,日產日清;
(三)管好人和禽、畜糞便,糞池、糞缸應當嚴密封蓋,住宅區栽種花木不得施用未經發酵的有機肥;
(四)完善防蚊、防蠅、防鼠設施,堵鼠洞,填縫補隙以防蟑螂藏匿孳生;
(五)參與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組織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活動。第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設置相應的防蠅、防鼠等設施,並採取措施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條件,病媒生物的密度應當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第十三條廢品收購、建築工地和集貿市場、禽畜飼養場、花卉市場等易招引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行業和場所,其經營管理者或者開辦者應當完善和落實防範、殺滅病媒生物措施,並有專人負責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第十四條城鎮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主要指標應當符合本省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標准。第十五條凡開設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有償服務機構或者增加此類經營項目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依法領取營業執照或者變更經營范圍後方可營業,並在領取營業執照後1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同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開展異地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有償服務,還應當向服務所在地縣級以上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備案。第十六條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對已備案的、具備以下條件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有償服務機構,應當在其門戶網站進行公示,方便需要服務的單位和個人選擇和監督:
(一)有合法的工商、稅務登記證明;
(二)有完整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操作規程;
(三)有與業務量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合格的技術人員;
(四)有符合要求的經營場所、庫房、專用葯物與器械;
(五)收費合理。
❻ 廣東省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2021修訂)
第一條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相關傳染病發生與傳播,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病媒生物,是指能夠將病原體從人或者其他動物傳播給人的、危害人類健康的鼠、蚊、蠅、蟑螂、蚤類等生物。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近期和遠期病媒生物預防控制規劃,實行目標管理和部門分工負責制,使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逐步達到國家規定控制標准。第四條各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各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本規定的實施。第五條在各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統一組織下,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和病媒生物密度監測工作。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文化、教育等部門和新聞部門應當做好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的宣傳教育工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區的滅鼠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門應當加強對本系統所屬單位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的督促和管理。第七條居民委員會應當負責組織轄區內單位和個人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
村民委員會應當積極組織創建衛生村活動,開展以管垃圾、管糞便、改廁、改畜圈、改造環境為重點的環境衛生治理,有計劃地組織群眾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活動,使其逐步達到省規定的要求。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公共環境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所需必要經費予以安排。
單位和居民住戶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費用,由各自負擔。
物業租賃和待建工地等其他場所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費用,由其管理單位或者使用單位負擔。第九條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防範和殺滅病媒生物以及控制其孳生場所的義務,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制止和舉報。第十條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應當採取改造環境、控制病媒生物孳生地、防範及殺滅等綜合防治措施。
城鄉規劃、建設和舊城區改造,以及各類建築工程設計和施工,應當同時規劃建設防治病媒生物的衛生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符合衛生要求的垃圾收集設施和公廁,建築物管線、市政管井和下水道系統應當設有防範病媒生物侵害的設施。第十一條單位和個人除應當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外,還應當做好以下防治工作:
(一)經常清疏下水道、溝渠,平整窪地,清除室內外積水,控制蚊蟲孳生;
(二)垃圾等易招引、孳生蒼蠅的物質應當有容器裝載並加蓋,日產日清;
(三)管好人和禽、畜糞便,糞池、糞缸應當嚴密封蓋,住宅區栽種花木不得施用未經發酵的有機肥;
(四)完善防蚊、防蠅、防鼠設施,堵鼠洞,填縫補隙以防蟑螂藏匿孳生;
(五)參與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組織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活動。第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設置相應的防蠅、防鼠等設施,並採取措施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條件,病媒生物的密度應當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第十三條廢品收購、建築工地和集貿市場、禽畜飼養場、花卉市場等易招引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行業和場所,其經營管理者或者開辦者應當完善和落實防範、殺滅病媒生物措施,並有專人負責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第十四條城鎮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主要指標應當符合本省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標准。第十五條縣級以上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有償服務機構的服務內容、使用葯物種類和工作質量等情況加強監督管理。第十六條凡在本省生產、銷售、使用的滅鼠、衛生殺蟲葯物和器械,應當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與標准。
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國家禁用的滅鼠、衛生殺蟲葯物和器械。第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者政府指定的行政部門給予警告、限期整改或者罰款:
(一)單位、住戶的下水道、溝渠、容器積水孳生蚊幼蟲的,給予警告,並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對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住戶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單位、住戶堆積垃圾或者糞池、糞缸不密封而孳生蠅蛆的,給予警告,並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對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住戶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
(三)單位室內病媒生物密度超過本省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標準的,給予警告,並限期除害;逾期不改的,處以罰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❼ 青島市消滅病媒生物工作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對本市消滅病媒生物工作的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人體健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病媒生物是指鼠、蟑螂、蒼蠅、蚊子等傳播疾病的生物。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第四條市、區(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愛衛會)負責轄區內消滅病媒生物工作的組織、協調。
市、區(市)衛生行政部門主管轄區內的消滅病媒生物工作。
愛衛會辦公室具體負責消滅病媒生物工作的監督、檢查。第五條愛衛會辦公室的消滅病媒生物衛生監督員,由合格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擔任。衛生監督員在執行公務時應佩戴證章、出示證件,有關單位、居民應予配合。第六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單位可設專(兼)職消滅病媒生物工作管理員,具體負責本地區、本單位的消滅病媒生物工作。第七條城建、園林、市政、房管、糧食、商業、供銷、交通、環衛、人防、工商等部門,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消滅病媒生物工作。第八條衛生防疫部門負責消滅病媒生物的監測和技術指導。第九條消滅病媒生物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因地、因時制宜,採取以環境治理為主的綜合防治措施。第十條單位和居民有防範、消殺病媒生物的義務。第十一條單位和居民應積極參加愛衛會組織的消滅病媒生物活動,按要求採取措施消殺病媒生物。第十二條單位和居民應保持室內和責任區域內的衛生,妥善處理地面和容器中的積水,及時清除廢棄物,不得亂倒垃圾、亂潑污水、亂丟污物,減少病媒生物的繁殖孳生。第十三條易繁殖孳生病媒生物的特殊行業和場所,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養殖及廢棄物處理方面,應有完善的防範措施,嚴防病媒生物的繁殖孳生。第十四條成立營業性消殺服務機構須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同意,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發給營業執照後,方准營業。第十五條無力落實病媒生物消殺措施的單位和居民,可委託消殺服務機構代為消殺,並支付相應的葯物費和勞務費。第十六條對病媒生物密度超過規定標准而不採取消殺措施的單位,衛生行政部門可指定消殺服務機構強行消殺,並按規定收取費用。第十七條有關部門應加強對消殺病媒生物的毒餌、葯物、器械的生產經營管理。進入本市銷售的消殺病媒生物的毒餌、葯物、器械須經青島市衛生防疫部門檢測,發給准銷證後,方可在本市銷售。未取得准銷證的消殺病媒生物的毒餌、葯物、器械,銷售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貨銷售;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公布准銷的毒餌、葯物、器械產品目錄(批准文號、商標、廠名、地址等),便於單位和居民識別、監督。第十八條對認真執行本規定,在消滅病媒生物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愛衛會給予表彰或獎勵。第十九條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或居民,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進、罰款、停業整頓等處罰;
(一)病媒生物密度超過規定標準的;
(二)不按要求採取防範和消殺措施的;
(三)銷售、使用未取得准銷證的消殺毒餌、葯物、器械的;
(四)拒絕、干擾衛生監督員進行監督檢查的。
對居民罰款數額為十元至五十元,對單位罰款數額為二十元至五千元。第二十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照《行政復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一條衛生監督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二條控制病媒生物的標准,由青島市行政部門制定並公布。第二十三條本規定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青島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❽ 病媒生物防制
題目是不是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就是採用純生物學的方法防控病媒。現在一般不提防治,只是提防控,防控更科學。如以蟲治蟲,當前更成功的例子就是採用姬小蜂成功阻止海南的棕櫚科植物椰心象甲的大面積危害。
❾ 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如下:
一、滅鼠:
2-5月份、7-11月份,重點抓好鞏固滅鼠成果工作,適時組織開展你春季和秋冬兩季的大規模滅鼠活動,堅持突擊滅鼠與經常滅鼠相結合,加強防鼠設施建設。
二、滅蠅:
3-10月份,結合春季愛國衛生月活動和夏季衛生專項治理活動,大力搞好環境治理,縮小與消除蠅類孳生地,做好垃圾、糞便的消納處理,對重點孳生場所採取長遠治本措施,全面進行防治。
三、滅蚊:
5-10月份,做好滅蚊工作,對蚊蟲孳生地進行有效治理,控制和消除草生條件,疏通水道,填平坑窪,抓好大、中、小型水體及各類存水容器的綜合治理,消除蚊蟲孳生條件,同時搞好下水道和地下室的防蚊工作。
四、滅蟑螂:
4-9月份,做好滅蟑螂工作,適時組織開展好大規模群眾性滅蟑螂活動,採取環境治理與化學消殺結合的辦法,鏟除孳生地。對重點區域和單位進行封閉消殺,集中治理,進一步降低蟑螂密度,防止侵害面積擴大。
四害對人類的危害:
1、老鼠可通過寄生蚤、尿、血液等傳播鼠疫、鉤端螺旋體病、恙蟲病、斑疹傷寒、流行性出血熱等疾病。
2、蒼蠅通過體毛、爪墊、邊吃物邊吐等形式,傳播病毒性肝炎、小兒麻痹症、菌痢、霍亂、傷寒、蛔蟲病、沙眼等疾病。
3、蚊子通過吸叮人血可以傳播瘧疾、乙型腦炎、登革熱、絲蟲病等疾病。
4、蟑螂體內外攜帶多種病原體,可傳播疾病、病毒性肝炎、各種胃腸炎及寄生蟲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