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多少是工資決定的么
① 公積金繳納基數是工資還是總收入
法律分析:根據國務院公積金條例,是按工資總額繳納的。但實際操作上,很多機關事業單位是按照基本工資幾個項目繳納,主要是財政負擔的問題,其實是不合法的。住房公積金占工資比例計算:每月住房公積繳存額由職工本人繳納和單位為職工繳納二部分組成,其計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和政策規定的繳存比例得出。即:(1)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2)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同,同當地社會平均月平均工資之比,低於60%的最低按當地社會平均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於300%,最高按300%計算。繳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異)浙江為5%-12%之間。不實行住房補貼制度的地區和用人單位,以增加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方式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可適當提高繳存比例,但最高不超過20%。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② 公積金交費比例與工資的關系
住房公積金與工資的關系:1.職工個人今年月繳存住房公積金金額等於上年月均工資總額乘以個人繳交率,而單位資助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金額就等於職工上年月均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交率。2.職工個人工資是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基數,盡管每個地方繳納比例不一樣,但是一般都是個人和單位各繳納工資總額的8%-12%。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③ 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是你的工資嗎為什麼
公積金繳存基數並不完全等於個人工資, 因為個人工資每月變動,公積金和對應的5項保險,本身一年內的繳存數量相對固定。所以,這關繫到工資支付社會保險的這個基數如何確定的問題。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且有上下限,部分中小企業按照最低工資標准作為公積金繳存基數。 但是說到公積金,那真是閃閃發光的寶。
是我們收入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筆公積金,到底誇大了多少? 如果你借一百萬的貸款,分三十年還給你; 與商業貸款相比,公積金貸款可以節約48萬利息,節約寶馬5系。 根據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標准繳納五險一金。 也就是作為社會保障繳納的基數。 這個基數因人而異,這是因為不同單位的收入水平不同。
④ 公積金基數和工資的關系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工資總額除以12。住房公積金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就是應繳公積金的系數。住房公積金比例和本人月平均基數和應繳系數都有關系,平均工資額和系數的增加或減少,應繳公積金的數額都會相應變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⑤ 用公積金貸款多少和工資有關系嗎
用公積金貸款多少和工資有關系。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的性質如下: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特點如下: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⑥ 公積金是按底薪算的嗎
法律分析:根據國務院公積金條例,是按工資總額繳納的。但實際操作上,很多機關事業單位是按照基本工資幾個項目繳納,主要是財政負擔的問題,其實是不合法的。住房公積金占工資比例計算:每月住房公積繳存額由職工本人繳納和單位為職工繳納二部分組成,其計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和政策規定的繳存比例得出。即:(1)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2)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