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煤炭硫的出礦標準是多少
1. 煤炭全硫含量有沒有限值規定
硫含量及試驗方法:
煤炭或煤製品,電廠用煤:硫含量≤0.70,試驗方法GB/T214。
其他用煤:硫含量 ≤0.80,試驗方法GB/T214。
註:硫含量均為質量百分比(m/m);煤中硫含量按"乾燥基全硫"為准。
2. 標煤硫含量是多少
國家規定標准煤的含硫量為1%。
在燃燒過程中與空氣中的氧接觸生成二氧化硫,以煤為燃料,與水反應生成亞硫酸,二氧化硫極易溶於水,這樣不僅影響了鍋爐的正常燃燒,也浪費了能源。
標准煤樣中各個指標:
硫分——硫是煤中有害雜質,雖對燃燒本身沒有影響,但它的含量太高,對設備的腐蝕和環境的污染都相當嚴重。因此,電廠燃用煤的硫分不能太高,一般要求最高不能超過2.5%。
灰熔點——由於煤粉爐爐膛火焰中心溫度多在1500以上,在這樣高溫下,煤灰大多呈軟化或流體狀態。
發熱量——發熱量是鍋爐設計的一個重要依據。由於電廠煤粉對煤種適應性較強,因此只要煤的發熱量與鍋爐設計要求大體相符即可。
水分——水分是燃燒過程中的有害物質之一,它在燃燒過程中吸收大量的熱,對燃燒的影響比灰分大得多。
灰分——灰分含量會使火焰傳播速度下降,著火時間推遲,燃燒不穩定,爐溫下降。
揮發分——是判明煤炭著火特性的首要指標。揮發分含量越高,著火越容易。根據鍋爐設計要求,供煤揮發分的值變化不宜太大,否則會影響鍋爐的正常運行。如原設計燃用低揮發分的煤而改燒高揮發分的煤後,因火焰中心逼近噴燃器出口,可能因燒壞噴燃器而停爐;若原設計燃用高揮發分的煤種而改燒低揮發分的煤,則會因著火過遲使燃燒不完全,甚至造成熄火事故。
3. 含硫多少的煤炭限制開采
《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發[2005]109號)中提出「礦產資源的開發應貫徹『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保護並重……,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過程式控制制、綜合治理』的指導方針,同時推行循環經濟的『污染物減量、資源再利用和循環利用』的技術原則」; 「禁止新建煤層含硫量大於3%的煤礦」;「礦產資源開發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布局應符合所在地的區域發展規劃」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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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出台的《「十五」西部國土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對「十五」期間在西部開采礦產資源作出嚴格規定。
針對西部地區生態環境脆弱的現實,該規劃確立了「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總原則,並決定採取六個禁止、一個嚴格控制和兩個限制等有力措施。
六個禁止是禁止在國家劃定的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重要風景區和重要地質遺跡保護區內開采礦產資源;禁止新建對生態環境產生不可恢復利用的、產生破壞性影響的礦產資源開采項目;禁止土法采選冶金、汞等污染環境的礦產;禁止新建含硫大於3%的煤礦;禁止在地質災害危險區開采礦產資源;禁止在鐵路、國道和省道兩側的直觀可視范圍內進行露天采礦。
一個嚴格控制是指嚴格控制在生態動能保護區內開采礦產資源。
兩個限制是限制新建、改建含硫大於1.5%的煤礦;限制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開采礦產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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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布《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通知
環發[2002]26號
「各地不得新建煤層含硫份大於3%的礦井。對現有硫份大於3%的高硫小煤礦,應予關閉。對現有硫份大於3%的高硫大煤礦,近期實行限產,到2005年仍未採取有效降硫措施、或無法定點供應安裝有脫硫設施並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用戶的,應予關閉。」
4. 煤的含硫標準是多少
摘要 您好,據資料顯示,煤的含硫標准根據類別不同有所不同:
5. 標准煤的含硫量為多少
由於鍋爐在燃燒過程中,以煤為燃料,煤中含有一定量的硫(硫的含量根據煤種不同而定,國家規定標准煤的含硫量為1%)在燃燒過程中與空氣中的氧接觸生成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極易溶於水,與水反應生成亞硫酸,由於除塵器加脫硫劑的操作工藝目前都比較落後,水的酸鹼值很難掌握,再加上有的除塵脫硫器的設計不合理現象,所以除塵器的煙氣含濕量大大超過國家規定的7%的含濕量。在者脫硫劑一般採用氫氧化鈉、氧化鎂或氧化鈣,加鹼的濃度過高所形成的鹼蒸汽也對管路造成腐蝕。再加上鍋爐出口溫度的作用加速鋼板的腐蝕,因而造成鋼板煙道的漏氣、增大了漏風系數,降低了引風機的風量、風壓,這樣不僅影響了鍋爐的正常燃燒,也浪費了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