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均工資是多少
① 安徽2021基本工資的最新標準是什麼
安徽省基本工資標准分為4檔,具體為:
1、一檔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165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20元/小時。
2、二檔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150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18元/小時。
3、三檔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143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17元/小時。
4、四檔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134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16元/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_ぷ仕皆誥梅⒄溝幕∩現鴆教岣摺9葉怨ぷ首芰渴敵瀉旯鄣骺亍?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② 安徽省2022年最新調整的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分析:1.最低工資制度是政府為了維護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制定的,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准通常由一國或地方政府通過立法制定。由於我國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人均收入和消費水平等情況的不同,各地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准也是不同的。而每一年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等變化,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准也將作相應調整。
2.為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的規定,安徽省決定:從2021年8月1日起,將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調整為22元、20元、18元三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③ 安徽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分析:安徽省人民政府網根據全國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規定對安徽省最低工資標准進行了調整,並發布了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安徽省對於最低工資的標准共分為了四檔,其中第一檔調整到了1650元、第二檔調整到了1500元、第三檔調整到了1430元、第四檔調整到了1340元。安徽省人民政府指出,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省政府令第272號),結合安徽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經省政府同意,自發布之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務必請認真貫徹執行。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標准》
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准。
第八條 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擬訂, 並將擬訂的方案報送勞動保障部。方案內容包括最低工資確定和調整的依據、適用范圍、擬訂標准和說明。勞動保障部在收到擬訂方案後,應徵求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的意見。
勞動保障部對方案可以提出修訂意見,若在方案收到後14日內未提出修訂意見的,視為同意。
第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本地區最低工資標准方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在批准後7日內在當地政府公報上和至少一種全地區性報紙上發布。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發布後10日內將最低工資標准報勞動保障部。
第十條 最低工資標准發布實施後,如本規定第六條 所規定的相關因素發生變化,應當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④ 2021年山東省和安徽省社平工資哪個省份高
安徽高。
山東的平均工資僅為5782.01元,在全國31個省份中排名第22位!比最高的北京(9758.13元)相差近4000元,比最低的黑龍江(5123.98元)僅高出600多元。
安徽省是6220.21元。
⑤ 安徽省最低工資標准2021最新調整
安徽省最低工資標准2021最新調整到1650元。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確定最低工資標准一般要考慮的因素有:當地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⑥ 安徽省職工平均工資
法律分析:安徽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55139元,與的50894元相比,增加了4245元,同比名義增長8.3%,增幅上升1.8個百分點,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6.9%。 其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56974元,同比名義增長8.8%,增幅上升1.7個百分點。平均工資,是一項反映工資總體水平的指標,指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它不同於每一個人的具體工資水平。職工平均工資=報告期實際支付的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報告期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由於最低工資標准、工資指導線的制定均會參考當地經濟發展狀況、物價水平等因素,因此,最低工資標准和工資指導線漲幅雙雙縮小,也凸顯出當前中國經濟面臨著較大的下行壓力。
那麼,這是否意味著未來中國的工資水平漲幅將繼續下降。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日前發布的一份報告就指出,綜合經濟增長、企業經營業績、最低工資標准和勞動力供給等因素對工資的影響,可以認為中國的工資水平在今後一段時間內不會像前幾年那樣大幅度增長,但高素質人力資源的工資水平仍將保持較大幅度增長。
報告指出,中國經濟增長放緩,企業業績下滑,經濟面臨轉型升級、結構調整的壓力,在這個形勢下,最低工資標准上調幅度收窄,平均高工資增長幅度較之前以往明顯降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⑦ 安徽省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2021年最低工資調整主要內容
(一)調整標准。最低工資標准第一檔由1550元調整到1650元,第二檔由1380元調整到1500元,第三檔由1280元調整到1430元,第四檔由1180元調整到1340元。(如果按全國普遍發布口徑,即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部分,月最低工資標准最高檔為2044元,暫排全國第9位,中部省份第1位。)
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第一檔由18元調整到20元,第二檔由16元調整到18元,第三檔由15元調整到17元,第四檔有14元調整到16元。
(二)執行要求。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和提供正常勞動前題下,各類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准。
(三)執行時間。自文件發布之日起執行。
(四)有關說明。按照《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2號),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項目有: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伙食、交通、通訊、培訓、住房補貼;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一次性獎勵;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⑧ 安徽省人均收入是多少
安徽省人均收入如下:2017年安徽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65150元,與2016年的59102元相比,增加了6048元,同比名義增長10.2%,增速比2016年加快3個百分點。其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7927元,同比名義增長10.8%,增速比2016年加快3.2個百分點。扣除物價因素,2017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實際增長8.9%。年平均工資最高的是國有單位7573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6倍。年平均工資最低的是其他內資單位52569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81%。2017年安徽省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1199元,與2016年的39110元相比,增加了2089元,同比名義增長5.3%。扣除物價因素,2017年安徽省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實際增長4.1%。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