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工資多少
『壹』 杭州最低工資標准
杭州最低工資與浙江省最低工資一樣。
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2月1日起,將全省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調整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檔。上次浙江省調整最低工資是在2015年11月1日,分別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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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杭州平均工資標准2022
2021年,杭州市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146701元,比上年增加18393元,扣除價格因素增長12.8%;其中,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年平均工資為151121元,比上年增加18933元,扣除價格因素增長12.8%。
2021年,杭州市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84906 元。
附註:
指標解釋:
1.單位從業人員:指在本單位工作,並由本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包括在崗職工、勞務派遣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
2.工資總額: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等個人繳納部分,以及房費、水電費等。
3.平均工資:指在報告期內單位發放工資的人均水平。計算公式為:平均工資=報告期工資總額/報告期平均人數。
4.工資統計是統計單位的從業人員,而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非單位從業人員不在工資統計范圍內。
『叄』 杭州最低工資標准2021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杭州政府結合實際情況決定:把杭州的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2010元、1800元、1660元和1500元這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調整為18.4元、16.5元、15元、13.6元這四檔。各市也會按實際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進行公布,還要報省人力社保廳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肆』 杭州市最低工資標准2022年的是多少
2022年,杭州市市區最低月工資標准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為22元。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法律依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21〕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從2021年8月1日起,將我市市區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調整為22元。
各縣(市)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研究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予以公布,並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前發《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杭政函〔2017〕161號)同時廢止。
『伍』 杭州市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分析:杭州市最低月工資標准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為18.4元。
法律依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17〕4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從2017年12月1日起,將我市市區(不含臨安區)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調整為18.4元。
『陸』 杭州小時工每小時最低工資
杭州最低薪資標準是:月最低工資標准杭州市區(不含富陽區)最低月工資標准:18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工資標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17元,各具(市)最低工資標准: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研究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後予以公布,並報市人大社保局備案。小時共可參照非全日制工資標准。
全部刪除
從2021年8月1日起,將杭州市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調整為22元。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並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第十二條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全部刪除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21〕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從2021年8月1日起,將我市市區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調整為22元。
『柒』 杭州市平均工資是多少呢
法律分析:2022年杭州月平均工資是9698元。平均工資,是一項反映工資總體水平的指標,指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它不同於每一個人的具體工資水平。由於最低工資標准、工資指導線的制定均會參考當地經濟發展狀況、物價水平等因素,因此,最低工資標准和工資指導線漲幅雙雙縮小,也凸顯出當前中國經濟面臨著較大的下行壓力。那麼,這是否意味著未來中國的工資水平漲幅將繼續下降。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日前發布的一份報告就指出,綜合經濟增長、企業經營業績、最低工資標准和勞動力供給等因素對工資的影響,可以認為中國的工資水平在今後一段時間內不會像前幾年那樣大幅度增長,但高素質人力資源的工資水平仍將保持較大幅度增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捌』 杭州市人均月工資是多少
法律分析:1.杭州的平均工資是5750元,按分位值來劃分的話,10分位是5250元,25分位是5250元,50分位是5250元,75分位是6000元,90分位是6600元。
2.杭州市區全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是5588元,平均工資指的是稅前工資,不管是用貨幣形式支付還是用實物形式支付,都算在工資總額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玖』 杭州最低工資標准
1、月最低工資標准 杭州市區(不含富陽區)最低月工資標准:1860元/月。2、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工資標准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17元。3、富陽區、各縣(市)最低工資標准: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研究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後予以公布。生活當中每個人對於同樣一件事物的理解是會因為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存在差異的,就比如說職位從本質上來說雖然不分高低貴賤,但確實是不同職位的勞動者對於勞動關系的關注度也不一樣。相信關於國家所規定的最低薪資有一部分勞動者在腦海當中甚至都沒有這樣的概念。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綜上所述,杭州最低薪資標准分為了兩種情況,小時工的最低工資標准每個小時是不能夠低於17元的,正常的勞動關系每個月的最低工資不能夠低於1860元。最低工資就是員工每個月除了獎金、福利等這些其他的額外所得以外,可以領取到的固定工資標准。
『拾』 杭州最低工資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杭州最低工資標准:
從2021年8月1日起,將杭州市市區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調整為22元。各縣(市)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研究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予以公布,並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