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傷殘標準是多少
A. 眼睛受傷評定傷殘標准
法律分析:眼睛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是一級傷殘鑒定標準是雙眼無光感或者僅有光感,但是光定位不準,二級傷殘是一眼有或者無光感,另一隻眼睛的視力矯正≤0.02,三級傷殘鑒定標準是一側眼球摘除,另一隻眼睛的視力矯正小於0.1,當然賠償標准也是跟鑒定級別有關系的。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B. 眼睛鑒定傷殘的標准
【法律分析】
眼睛殘疾等級鑒定標准如下:1、一級傷殘鑒定標准,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2、二級傷殘鑒定標准,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3、三級傷殘鑒定標准,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 %,雙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4、四級傷殘鑒定標准,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32%。5、五級傷殘鑒定標准 , 雙眼外傷性青光眼術後,需用葯物維持眼壓者,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40%。6、六級傷殘鑒定標准,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矯正視力≥0. 4。7、七級傷殘鑒定標准,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8。8、八級傷殘鑒定標准,一側或雙側眼瞼明顯缺損;一眼矯正視力≤0.2,另眼矯正視力≥0. 5。9、九級傷殘鑒定標准,第Ⅴ對腦神經眼支麻痹;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兩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錯位變形影響外觀者。10、十級傷殘鑒定標准,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眼矯正視力≥0. 8,雙眼矯正視力≤0. 8。
【法律依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專家組根據工傷職工傷情,結合醫療診斷情況,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國家標准提出鑒定意見。參加鑒定的專家都應當簽署意見並簽名。 專家意見不一致時,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 第十四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 (二)傷情介紹,包括傷殘部位、器官功能障礙程度、診斷情況等; (三)作出鑒定的依據; (四)鑒定結論。
C. 眼睛傷殘等級評定標准
法律分析: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傷殘等級評定標准並無統一的鑒定標准。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鑒定標准。眼睛工傷評殘等級根據《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的規定,如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屬於一級傷殘;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或半徑≤5°)的屬於二級傷殘。
法律依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規定,雙側眼球缺失或者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屬於Ⅰ級傷殘;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雙眼盲目5級屬於Ⅱ級傷殘等。眼睛傷殘具體屬於幾級傷殘要根據具體情況由鑒定機構確定。賠償標准根據傷殘等級而定。
D. 眼睛傷殘等級評定標准
法律分析:一級,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二級,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矯正視力0.02;三級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雙側矯正視力0.05;四級,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2;五級,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3;六級,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3;七級,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8;八級,一眼矯正視力0.2,另眼矯正視力0.5;九級,一眼矯正視力0.3,另眼矯正視力0.6十級,一眼低視力I級。
法律依據:《勞動能力鑒定標准》
一、一級傷殘鑒定標准: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二、二級傷殘鑒定標准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或半徑5°)。
三、三級傷殘鑒定標准:(1)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 %(半徑10°) 。(2)雙眼矯正視力
四、四級傷殘鑒定標准:(1)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
五、五級傷殘鑒定標准:(1)雙眼外傷性青光眼術後,需用葯物維持眼壓者。(2)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40%(或半徑25°)。(3)一眼矯正視力
六、六級傷殘鑒定標准:(1)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矯正視力0. 4。(2)一眼矯正視力0.05,另一眼矯正視力0. 3。(3)一眼矯正視力0.1,另一眼矯正視力0. 2。(4)雙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48%(或半徑30』)。
七、七級傷殘鑒定標准:(1)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8。(2)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各種客觀檢查正常。(3)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 6。(4)一眼矯正視力0.1,另眼矯正視力0. 4。(5)雙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64%(或半徑40°)。(6)單眼外傷性青光眼術後,需用葯物維持眼壓者。
八、八級傷殘鑒定標准:(1)一側或雙側眼瞼明顯缺損。(2)一眼矯正視力0.2,另眼矯正視力0. 5。(3)雙眼矯正視力等於0. 4。(4)雙眼視野80%(或半徑50°)。
九、九級傷殘鑒定標准:(1)第對腦神經眼支麻痹。(2)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兩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錯位變形影響外觀者。(3)一眼矯正視力0.3,另眼矯正視力>0. 6。(4))雙眼矯正視力等於0.5。(5))淚器損傷,手術無法改進溢淚者。
十、十級傷殘鑒定標准:(1)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眼矯正視力0. 8。(2)雙眼矯正視力0. 8。
E. 眼睛傷殘鑒定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1、一級傷殘鑒定標准: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2、二級傷殘鑒定標准: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或半徑5°)。
3、三級傷殘鑒定標准:
(1)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 %(半徑10°);
(2)雙眼矯正視力
關於眼睛的工傷鑒定,也有分為十個等級,根據等級的一次增加,傷殘的程度依級減少,所以賠償的金額也依次減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F. 眼睛傷殘鑒定標准
法律分析:一、一級傷殘鑒定標准,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二、二級傷殘鑒定標准,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小於等於0.02,或視野小於等於8%;
三、三級傷殘鑒定標准,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小於等於0.05或視野小於等於16%,雙眼矯正視力小於等於0.05或視野小於等於16%。
法律依據:《人體輕傷鑒定標准》 第九條 眼損傷
(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單純性骨折;
(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
(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後視力減退一個級別。視野輕度缺損;
(六)外傷性斜視。
G. 眼睛傷殘鑒定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1、一級傷殘鑒定標准: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2、二級傷殘鑒定標准: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或半徑5°)。
3、三級傷殘鑒定標准:
(1)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 %(半徑10°);
(2)雙眼矯正視力
關於眼睛的工傷鑒定,也有分為十個等級,根據等級的一次增加,傷殘的程度依級減少,所以賠償的金額也依次減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