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離建築物多少米開始升標准節
❶ 塔吊布置的位置與要求
一、塔吊選擇
1.施工現場塔吊以下幾點應滿足現場的需要
(1)旋轉半徑
塔吊旋轉半徑即塔吊吊鉤最遠點到標准節的距離。一般為40M、50M、60M
塔吊最遠吊點至回轉中心距離應滿足施工平面需要。
(2)起重的高度
(3)起重量
起重力矩=起重量×工作幅度
起重量一般控制額定起重力矩的75%以下
2.應該遵循綜合考慮、擇優選用的原則
二、塔吊位置的選擇
1.滿足塔吊覆蓋面和供應面的要求
(1)、塔吊的旋轉半徑盡量覆蓋至施工作業面
(2)、塔吊旋轉半徑內盡量不要有生活或辦公區域,否則生活區需要另外做安全防護。
(3)、還應考慮後期施工電梯的的位置(切記)。
2.外腳手架與標准節之間的距離
3.多台塔吊間得施工安全距離
4.與高壓線的安全距離
塔吊和架空線邊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YD/T 2164.1-2010《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技術要求 第1部分:鋼塔架》5.1.4中提到有關通信鋼塔架與高壓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要求
安全距離
(米)
電壓(kv)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這個距離盡量越大越好)
5.滿足塔吊基礎設置的要求
(1)塔吊設置在基坑內,標准節避免與上部結構梁重疊
(2)塔機布置在地下室結構范圍外避免與主體基礎重疊
6.滿足塔吊後期安裝附著的要求
(1)塔吊離主體結構外立面的距離3-4米
(2)塔吊附著固定的位置及附著桿的角度
7.滿足塔吊拆除的要求
(1)塔吊後期拆卸時,在主體完工後塔吊能自由落下
(2)拆卸底層是汽車吊是否能夠進入
(3)出廠運輸車輛是否能夠進入
三、小結
塔式起重機是在整個建築工程施工中對施工效率影響非常大的大型設備,塔吊選型、定位是否合理,直接關繫到整個工程的施工進度控制。
總得來說塔吊布置沒有對與錯之分,只有是否合理
位置可以有很多,都各有優點與缺點,應多方案比較選擇最優方案。
❷ 最新規范塔吊離擬建建築物距離是多少
根據《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第10.3的規定:塔機的尾部與周圍建築物及其外圍施工設施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小於0.6m。第10.5 兩台塔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於低位塔機的起重臂端部與另一台塔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m的距離;處於高位塔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與低位塔機中處於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應小於2m。 最新規范塔吊離擬建建築物距離是4m。
塔吊是建築工地上最常用的一種起重設備 又名」塔式起重機「,以一節一節的接長(高)(簡稱「標准節」),用來吊施工用的鋼筋、木楞、混凝土、鋼管等施工的原材料。塔吊是工地上一種必不可少的設備。
塔吊(tower crane)尖的功能是承受臂架拉繩及平衡臂拉繩傳來的上部荷載,並通過回轉塔架、轉台、承座等的結構部件式直接通過轉台傳遞給塔身結構。自升塔頂有截錐柱式、前傾或後傾截錐柱式、人字架式及斜撐架式。 凡是上回轉塔機均需設平衡重,其功能是支承平衡重,用以構成設計上所要求的作用方面與起重力矩方向相反的平衡力矩。除平衡重外,還常在其尾部裝設起升機構。起升機構之所以同平衡重一起安放在平衡臂尾端,一則可發揮部分配重作用,二則增大繩捲筒與塔尖導輪間的距離,以利鋼絲繩的排繞並避免發生亂繩現象。平衡重的用量與平衡臂的長度成反比關系,而平衡臂長度與起重臂長度之間又存在一定比例關系。平衡重量相當可觀,輕型塔機一般至少要3~4t,重型的要近30t。
❸ 塔吊安裝與建築物水平附著距離是多少
塔吊安裝與建築物水平附著距離與使用塔機設備的型號(參數)有關,具體可查閱該《塔機使用說明書》。如QTZ63其塔機中心與建築物的距離為3500mm。
除平衡重外,還常在其尾部裝設起升機構。起升機構之所以同平衡重一起安放在平衡臂尾端,一則可發揮部分配重作用,二則增大繩捲筒與塔尖導輪間的距離,以利鋼絲繩的排繞並避免發生亂繩現象。
平衡重的用量與平衡臂的長度成反比關系,而平衡臂長度與起重臂長度之間又存在一定比例關系。平衡重量相當可觀,輕型塔機一般至少要3~4t,重型的要近30t。
(3)塔吊離建築物多少米開始升標准節擴展閱讀:
檢查路基、軌道鋪設是否符合要求,埋設地錨,根據立塔旋轉搬起方向、塔身總高度等情況,決定地錨的位置。地錨分主地錨和輔助地錨。
主地錨是塔身立起的關鍵,旋轉搬起塔身的全部荷載由主地錨承擔,而且在拆塔時,仍需要使用地錨,所以必須認真埋設,使其達到要求的承載力,並作好防腐處理。地錨輪的中心必須與軌距的中心相一致,以保證塔身搬起過程中,始終沿軌距中心面旋轉,不產生偏心,使門架均衡受力。
輔助地錨的作用是在塔身搬起時,隨旋轉隨放鬆鋼絲繩,此地錨是做為保險鋼絲繩的錨定點,以防止塔身在旋轉過程中,發生向相反方向倒塔的事故。
❹ 高層建築的塔吊和牆體的距離有什麼規定
對一般塔吊而言,爬升架單側寬1.7米,外架范圍一般為:離牆200+架寬1000+外露水平桿100=1.3米,合計3.0米,若操作機房在建築物側則再加0.6米,合計3.6米,再考慮點安全范圍200,則為3.8米。
若需減短距牆長度,在滿足附牆的條件下,可減少外架寬度、布置塔吊時將操作司機房移到非牆體一側等,應可縮短至3.0,這時塔吊基礎需與結構基礎作為一個整體了。
作中吊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間隙也必須大於2m。 即不管建築塔吊離相鄰建築物有多遠,只要在轉動時離相鄰建築物的水平或垂直距離超過兩米都是符合國家的安全規范的,建築塔吊的臂長不能超過23米。
(4)塔吊離建築物多少米開始升標准節擴展閱讀:
使用前,應檢查各金屬結構部件和外觀情況完好,空載運轉時聲音正常,重載試驗制動可靠,各安全限位和保護裝置齊全完好,動作靈敏可靠,方可作業。
操作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步操作,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操作手柄歸零,待電機停止轉動後再換向操作,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設備在運行中,如發現機械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待故障排除後方可進行運行。
牆體根據結構受力情況不同,有承重牆和非承重牆之分。凡直接承受上部屋頂、樓板所傳來荷載的牆稱承重牆;凡不承受上部荷載的牆稱非承重牆,非承重牆包括隔牆、填充牆和幕牆。
隔牆起分隔室內空間的作用,應滿足隔聲、防火等要求,其重量由樓板或梁承受;填充牆一般填充在框架結構的柱牆之間;幕牆則是懸掛於外部骨架或樓板之間的輕質外牆。外部的填充牆和幕牆承受風荷載和地震荷載。
❺ 最新規范塔吊離擬建建築物距離是多少
根據《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第10.3的規定:塔機的尾部與周圍建築物及其外圍施工設施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小於0.6m。第10.5
兩台塔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於低位塔機的起重臂端部與另一台塔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m的距離;處於高位塔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與低位塔機中處於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應小於2m。
❻ 塔吊高度如何計算 一般超過建築物多少
最大自由高度、最大安裝高度均指從塔吊基礎表面到吊鉤下端的垂直距離。
獨立高度就是塔吊不依附建築物,能夠獨立的高度。
附著高度呢就是可以附著固定在建築上的高度。獨立高度是指塔吊在出廠時所配製的標准節的總高度!
一般25型 32.5型 35型 40型在30米左右高度,50型 50.12型 50.13型 63型在36-40米高度!(廠家不同,單標准節高度不同,但一般出入不會太大) QTZ80塔吊的獨立高度為46.2米。
一般規范的來說塔吊的高度是要高出建築物10到15米的,這樣才能確保吊物不碰到建築物或上面的施工人員,安全的將建築材料吊運到樓面。 超過只要塔吊在安全高度上是沒沒影響的,低於塔吊就沒有合適的工作旋轉空間,那樣塔吊將不起作用。
❼ 塔吊高度如何計算 一般超過建築物多少
塔吊高度
塔吊附牆裝置安全控制要點有哪些?
1、自升塔的自由高度應按照說明書要求,當超過規定時,應與建築物進行附著,以確保塔吊的穩定性。
2、附牆裝置
(1)附著在建築物時其受力強度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2)附著時應用經緯儀檢查塔身垂直度,並進行調整。每道附牆裝置的撐桿布置方式、相互間隔以及附牆裝置的垂直距離應按照說明書規定。
(3)當由於工程的特殊性需改變附著桿的長度、角度時,應對附著裝置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進行驗算,確保不低於原設計的安全度。
❽ 怎樣確定塔吊距建築物建築物的距離
根據《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
第10.3的規定:
塔機的尾部與周圍建築物及其外圍施工設施之間的
不小於0.6m。
第10.5 兩台塔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於
塔機的起重臂端部與另一台塔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m的距離;處於高位塔機的最
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與
塔機中處於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應小於2m。
塔吊離建築物的距離應考慮
1、塔吊本身的回轉半徑。
2、建築物與塔吊之間的雙排架子的距離。
3、雙排架子與塔吊的安全距離。
4、根據具體的塔吊型號來具體確定。
❾ 塔吊標准節一般為多少高度
按長*寬*高排列:大致有:1.5X1.5X2.2米,1.5X1.5X2.5米,1.615X1.615X2.5米,1.6X1.6X2.5米,1.6X1.6X2.8米,1.8X1.8X2.8米,1.8X1.8X2.5米,1.835X1.835X2.8米,1.5X1.5X3米等很多種。
按高度排列:高度有2.2米,2.5米,2.8米,3米等多種。
(9)塔吊離建築物多少米開始升標准節擴展閱讀:
塔吊標准節按照是否可以拆分分為整體式標准節和片式標准節。
塔吊標准節是一台塔吊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在整台塔吊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不管各個品牌的塔吊,所使用的標准節都在以上這個范圍內,因為我們國內的塔機廠家所使用的圖紙都是差不多的。
而生產塔吊標准節,也是要求很高的。目前有很多生產塔吊標准節,塔吊配件的公司,規模大小各異,生產出來的產品質量也各異,所以一定要選擇好的生產廠家。
移動式塔式塔吊根據行走裝置的不同又可分為軌道式、輪胎式、汽車式、履帶式四種。軌道式塔式塔吊塔身固定於行走底架上,可在專設的軌道上運行,穩定性好,能帶負荷行走,工作效率高,因而廣泛應用於建築安裝工程。輪胎式、汽車式和履帶式塔式塔吊無軌道裝置,移動方便,但不能帶負荷行走、穩定性較差。
固定式塔式塔吊根據裝設位置的不同,又分為附著自升式和內爬式兩種,附著自升塔式塔吊能隨建築物升高而升高,適用於高層建築,建築結構僅承受由塔吊傳來的水平載荷,附著方便,但佔用結構用鋼多;內爬式塔吊在建築物內部(電梯井、樓梯間),藉助一套托架和提升系統進行爬升,頂升較繁瑣,但佔用結構用鋼少,不需要裝設基礎,全部自重及載荷均由建築物承受.
根據《建設部關於發布建設事業「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第一批)的公告》(第659號),對建築施工塔式起重機(TOWER CRANE)的使用年限作如下規定:
(一)下列三類塔吊,超過年限的由有資質評估機構評估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⒈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廠年限超過10年(不含10年)的塔機;
⒉ 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廠年限超過15年(不含15年)的塔機;
⒊ 1250kN.m以上、出廠年限超過20年(不含20年)的塔機。
(二)若塔吊使用說明書規定的使用年限小於上述規定的,應按使用說明書規定的使用年限。
(三)除整機外,塔吊主要承載結構件的報廢規定,應按照《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第4.7條:「結構件的報廢及工作年限」的規定執行。
從塔機的技術發展方面來看,雖然新的產品層出不窮,新產品在生產效能、操作簡便、保養容易和運行可靠方面均有提高,但是塔機的技術並無根本性的改變。
塔機的研究正向著組合式發展。所謂的組合式,就是以塔身結構為核心,按結構和功能特點,將塔身分解成若幹部分,並依據系列化和通用化要求,遵循模數制原理再將各部分劃分成若干模塊。
根據參數要求,選用適當模塊分別組成具有不同技術性能特徵的塔機,以滿足施工的具體需求。推行組合式的塔機有助於加快塔機產品開發進度,節省產品開發費用,並能更好的為客戶服務。
塔機分為上回轉塔機和下回轉塔機兩大類。其中前者的承載力要高於後者,在許多的施工現場我們所見到的就是上回轉式上頂升加節接高的塔機。按能否移動又分為:走行式和固定式。固定式塔機塔身固定不轉,安裝在整塊混凝土基礎上,或裝設在條形式X形混凝土基礎上。在房屋的施工中一般採用的是固定式的。
半年至一年噴刷油漆一次。油漆前應除盡金屬表面的銹斑、油污及其它污物。
鋼絲繩及其維護保養:
常用品種有磷化塗層鋼絲繩、鍍鋅鋼絲繩和光面鋼絲繩等
1.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應防止鋼絲繩打環、扭結、彎折或粘上雜物,防止與機械或其他雜物相摩擦。
2.塔吊安裝完畢(使用前)應對鋼絲繩進行潤滑,用石墨潤滑脂塗抹一遍,以後對鋼絲繩的潤滑按「起重機潤滑表「進行。
3.塔吊的總體設計不允許鋼絲繩具有無限期的壽命,有下列情況之一應予以報廢:
a. 鋼絲繩6×19―d(d鋼絲繩直徑)在6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5根,在30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10根。
b. 鋼絲繩6×37―d(d鋼絲繩直徑)在6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10根,在30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19根。
c. 鋼絲繩緊靠在一起,即使在6d長度內斷絲數量沒超過5根,也應報廢。
d. 鋼絲繩雖然沒有斷絲,但鋼絲繩磨損達到其直徑的40%,或鋼絲繩相對於公稱直徑減小7%甚至更多時,或鋼絲繩明顯彎曲等。
e. 鋼絲繩失去正常的形狀,產生畸形,如波浪、籠狀畸變、繩股擠出、鋼絲擠出、繩徑局部變大、扭結、繩徑局部變小、部分被壓扁、彎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