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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取暖費多少錢一個月

發布時間: 2022-10-01 20:11:11

① 一般暖氣費一個月多少錢

一般暖氣費都是供暖季一起交,具體費用多少,每個地方的標准不太一樣,供暖時間也有不一樣的,一般是22元一平方,乘以平方數算出整個供暖季總額,再除以供暖時間(月數)即可算出每個月供暖費用。

② 鞍山副科級取暖費補貼多少錢

你好!
(一)補貼基數
燃煤鍋爐、燃油鍋爐、熱電聯產供暖以及採用電、燃氣供暖70元/月,余熱水供暖52元/月。
(二)補貼系數
1.幹部的補貼系數:科級以下幹部1;科級1.12;處級1.47;局級1.82;市地級2.28。
2.專業技術人員的補貼系數:中級以下職稱比照科級以下幹部;中級職稱比照科級;副高級職稱比照處級;正高級職稱比照市地級。
3.工勤人員的補貼系數:高級技師比照處級;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工齡的普通工人比照科級以下幹部;技術工人中的初、中級工和2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0.71。
4.離休幹部的補貼系數: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補貼系數為職務(職稱)對應的補貼系數加0.116;「九三」前參加工作的補貼系數為職務(職稱)對應的補貼系數加0.232;紅軍時期參加工作的補貼系數為職務(職稱)對應的補貼系數加0.348。

滿意請採納

③ 各地的取暖費都是多少

不同的地方收取不同的取暖費。但總的來說,採暖面積和採暖熱有兩種方式:按採暖面積收費;一般按房屋面積徵收採暖費。居住面積越大,收費就越高。

採暖費按建築面積計算,即用戶採暖費=建築面積*單位面積。其中,建築面積、採暖面積的審批以當地政府的解釋文件為准。

北京市供熱收費標准參考:

每一採暖季住宅建築每平方米採暖價格根據採暖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其中,北京供熱集團城市供熱管網採暖價格為每平方米建築24元,燃煤直供熱價格為16.5元,燃煤房間採暖價格為19元,天然氣、液化氣、油電採暖價格為30元。

據介紹,根據市熱力集團的城市熱網供應、燃煤鍋爐供應、天然氣供應三種不同情況,採暖季住宅供熱計量收費的基本熱價按每平方米建築12元、7元、18元收取,計量收費則按供熱價格為每千瓦時0.16元。

北京1.37億平方米的供暖面積是按計量收費的。

2014年8月起,市政府實施《北京市民用建築節能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56號),要求完成計量供熱改造的新建民用建築和既有建築物均需計量供熱。

常用加熱方法

集中供熱

集中供熱是供熱集團通過管道將城市供熱送到用戶家中的一種清潔、有保障的供熱方式。這種方法既便宜又安全。

地板輻射供暖

熱源可由家用燃氣加熱爐、市政供熱管網、居民區鍋爐房等多種方式提供。這種加熱方式具有溫度均勻、節能的特點,但對管材要求較高,長期使用會使傢具變形。

④ 正常家庭一個月取暖燃氣費多少

正常的一個家庭取暖費大約是1000元左右,如果每天燒掉30個立方的燃氣,一個月2000多塊的供暖費

工作與生活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工作可以為生活提供保障,更好生活則是工作的目的。人如果不工作的話,生活不僅沒有保障,還會碌碌無為,失去價值和樂趣。但如果只工作的話,就沒有時間享受生活,這樣的經歷是不快樂的。

"工作狂",這個詞彙大家不陌生,印象中這是當代產生的一個極新的詞彙。它指的是對工作極度投入、近乎痴狂的一種人,這種人大概是不會"生活"或顧不得談"生活"的。

其實這樣的人很早就有,當然也遍及各地,只是未曾使用這個詞罷了。似乎每一個堪稱偉大的人無不是忘我工作的人。我們暫時把這種人說成是:工作第一、生活第二的人。甚至是人生中只有工作的人。

再就是所謂追求極致生活的,他們不一定非常富有,對工作也有熱情。只是他們認為工作是簡單又簡單的,在他們的世界絕不容許將生活說成是"日子"。應該說這樣的人過的是極度瀟灑和愜意的,他們的生命的意義在於此。這種人算是:生活第一、工作第二的人。

還有一種人最最理想、數量很多。那就是將工作和生活嚴格分開,工作就是工作,生活就是生活。"公私分明"是他們的原則和願望,從不混為一談。他們認為工作和生活是同樣重要的,工作是他們的需要,生活是他們的追求。

我還想說起這樣一種人,生活無疑是他們人生的最高目的,其實他們內心也沒有關於生活的概念,他們只是有這樣的邏輯:工作是為了生活,或者說,工作是為了更好的生活,不工作就不能生活。

這時候的生活的概念好像只是"活著"或"生存"。其實不然,它是一種意識。我覺得在我國傳統里有這樣的意識,所有人或者說絕大多數人的思路是受到這種邏輯的限制的。

我們當然不能忘記這樣一群人,他們是一群快樂的人。在他們的世界裡,工作和生活都是藝術化了的。他們從不思考活著是為了工作還是工作是為了活著的問題。在他們的每一天里,都是享受的。

還有多種多樣的人,有的是我們無法形象地形容的。

生活是一個人一生的全部過程,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如同生活中的很多方面一樣,沒有了工作,就是一點殘缺,便不完滿。終於可以理解為什麼有人為了工作而暫時放棄生活另一部分,生活不只是活著,但是活著是生活的基礎,只有生活起來,才算是真正地活著。

掌握好工作和生活的關系,是有利於我們的身心愉悅和成長的。

⑤ 北方暖氣一個月多少錢

從幾百到幾千沒有固定的數額。 平均每個月大概幾十到幾百。

取暖費主要根據房屋供暖建築面積計算。 採暖建築面積是指房屋所有權證建築面積欄中的標准建築面積,包括陽檯面積和共用面積。

城市住宅採暖使用面積包括套房採暖區域、陽台採暖區域和公共採暖區域。 其中,住宅公寓的使用面積以斜屋面空間計算時,屋面下表面與地面凈高小於1.2米的空間不計算使用面積。

取暖費價格調整:

2008年9月12日,發改委等三部門發布了《關於做好冬季供熱採暖工作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地方政府可以根據煤炭價格的上漲做出適當的決定。調整供暖價格。這也是自年初熱電企業報告經營困難以來,發改委表示可適當提高供熱價格。

通知稱,具體價格調整幅度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居民承受能力確定。

同時,在調整供熱價格前,各地要認真調查供熱企業的成本和經營狀況。需要舉行聽證會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舉行價格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供熱費

⑥ 鞍山取暖費優惠政策2022


1、 取暖用煤的實物標准:按每人每天五公斤煤(混合煤)計劃內算。
2、 按上述煤炭的實物標准,以燃料公司煤炭零售價格計算,取暖用煤補貼金額標准為八十三元,比原標准提高二十五元;
3、 爐具補貼標准;凡住沒有集中供暖設施房屋的職工,不分地區每人每個烤火期爐具補貼標准仍為原來的十八元。
一、取暖費優惠3%怎麼算
1、就是總價的3%。就是採暖費的總數減去採暖費乘以百分之三是交的錢數,採暖費乘以百分之三是優惠的錢數。這個3%就是以前交100塊錢,現在少了三塊,只交了97塊錢,這就是省了三個點,從這里可以看出省了幾個點,都是按百分比來算的。
二、鞍山哪些群體可以領取暖費補貼
一、補貼范圍和條件
1、對城區內具有常住戶口且居住暖氣房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以下簡稱低保對象)和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其住房限額標准內一處住房的採暖費,由市政府建立的城市供暖專項調節資金適當給予補貼。
2、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的住房限額以鞍山市住房分配貨幣化有關政策規定的各級、各類人員住房限額標准為依據;低保對象的住房限額標准為建築面積60平方米。補貼後住房採暖費不足部分由個人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第十三條
國務院標准化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依法組織制定並適時修訂有關節能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建立健全節能標准體系。
國務院標准化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強制性的用能產品、設備能源效率標准和生產過程中耗能高的產品的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准。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企業節能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嚴於強制性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地方節能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經國務院批准;

⑦ 海城市政府文件關於供暖收費

從2018年11月1日起,海城市城區集中供暖收費標准下調,城市居民集中供暖收費標准由27元/m2(建築面積)調整為26元/m2(建築面積)。
居民實際供暖收費23元/ m2(建築面積)不變,海城市政府對供暖企業直接補貼由4元/ m2(建築面積)調整為3元/ m2(建築面積);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含私立學校)集中供暖收費標准由27元/ m2(建築面積)調整為26元/ m2(建築面積);公用、商業門點集中供暖收費標准32元/ m2(建築面積)不變。1、《海城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供熱管理,維護熱用戶和供熱企業的合法權益,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供熱事業發展,提高城市供熱水平,根據《遼寧省城市供熱管理辦法》和《鞍山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市供熱,是指城市內熱電聯產、工業余熱、區域鍋爐、分散鍋爐等熱源的蒸汽、熱水,通過管網有償供給的公共採暖用熱。

本辦法所稱供熱企業,是指生產、經營蒸汽、熱水等熱介質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熱用戶,是指消費供熱企業提供的公共採暖熱能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凡在海城市城市規劃區域內進行城市供熱的規劃、建設、生產、經營、使用和管理,均應當遵守本辦法。鎮、區參照執行。

第四條海城市城鄉建設管理局是我市城市供熱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集中供熱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供熱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有關城市供熱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三)負責供熱工程項目的審批;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供熱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施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

(五)負責授予供熱企業特許經營權;

(六)監督檢查供熱企業經營管理活動;

(七)負責協調解決違反供熱管理規定的問題,對有關單位及人員進行處罰。

第五條市發展和改革、規劃、財政、物價、公安、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城市供熱管理工作。

第六條城市供熱實行社會化生產、商品化供應和多元化經營。統一規劃與管理,優先發展集中供熱,限制並逐步取消分散供熱,推行分戶供熱和分戶改造,並逐步達到按用熱量計量收費。

第七條鼓勵對城市供熱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開發和應用,採用清潔能源、運行安全的先進供熱方式和設施,提高城市供熱水平。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八條城市供熱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遠近結合和分期實施的原則,由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等有關行政部門編制,報本級政府批准,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第九條新建、改建、擴建城市供熱工程(含舊網改造和分戶改造),應當符合城市供熱專項規劃。必須經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辦理有關基本建設手續。供熱工程的設計與施工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並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技術標准和技術規范。工程竣工驗收時,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供熱單位參加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質量監督部門不予辦理竣工備案手續。經驗收合格的,建設單位要與供熱單位簽訂《並網供熱合同》,全額繳納並網配套費,並報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新建工程項目由建設單位按照規定繳納集中供熱工程入網費。分散鍋爐房取締後並入集中供熱管網的,入網費由原供熱企業繳納。

入網費的歸集、存儲、監督、使用由市政府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具體辦法,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供熱企業利用入網費進行熱源及管網建設、改造所形成的資產均為公共資產。

第十一條新建、改建、擴建城市供熱工程的室內供熱系統,應當實行分戶循環、分戶控制,逐步達到分戶計量。對未採用分戶供熱設計的建築物,其施工圖設計文件不予批准,工程不予驗收。

對現有的分散鍋爐房和舊有房屋,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要制定規劃、統籌安排,分期分批完成集中供熱改造和分戶供熱改造。

第十二條分戶供熱改造工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標准和技術規范進行設計和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產權歸屬承擔。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聘用無施工資格人員進行施工;

(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三)收取不合理費用及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

(四)其它違規行為。

第十三條因施工不當,給熱用戶造成財產損失,或因施工單位原因拖延施工進度而影響採暖的,由供熱企業承擔責任。

分戶供熱改造時,居民熱用戶應當服從樓內整體規劃設計和建設的需要,不得阻止供熱企業進行供熱管道的安裝。

第三章供熱設施

第十四條城市供熱設施包括供熱熱源、換熱站、管網及室內管道、管道井、泵站、閥門井、計量器具、散熱器(片)以及其它有關設施。

未實施分戶改造的供熱設施,供熱熱水外管網至閥門井(含閥門井)產權屬供熱企業所有;閥門井至室內採暖設施,產權屬房屋產權人所有。

一戶一閥的供熱設施,供熱熱水外管網至鎖閉閥(含鎖閉閥)產權屬供熱企業所有;鎖閉閥至室內採暖設施,產權屬房屋產權人所有。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對供熱設施的兩個採暖保修期屆滿、經供熱企業驗收合格後,供熱設施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由供熱企業負責。

熱用戶不得擅自更換、維修供熱設施,確需更換、維修的,要報告供熱企業,在供熱企業的指導下進行。

熱用戶自行更換、維修供熱設施及由此給供熱企業和其它熱用戶造成損失的,由熱用戶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禁止下列損害供熱設施或者影響其使用功能的行為:

(一)在供熱設施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爆破或進行其它有害作業;

(二)擅自將自建供熱設施與公用供熱設施相連接;

(三)依託鍋爐房或者地上管網設施搭建構築物或進行牽拉、吊裝等承重作業;

(四)在地下管道上方建築施工、堆放物料、植樹;

(五)向供熱管道地溝或者檢查井內排放雨(雪)水、污水或傾倒垃圾等;

(六)將室內供熱明管砌入建築物或者隔牆內;

(七)其它損害供熱設施或者影響其使用功能的行為。

第十七條因公益建設確需進行影響供熱設施安全運行的施工的,必須先徵求供熱企業的意見,並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確保供熱設施安全。

第四章供熱與用熱

第十八條城市供熱實行特許經營制度,供熱企業應當具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市場准入條件,並獲得由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後,方可從事供熱經營。

第十九條供熱企業的供熱經營實行年度檢查制度。每年5月至7月,供熱企業應當向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供熱設備、人員以及上個採暖期供熱經營、投訴受理等情況的資料,接受年度檢查。

對年度檢查不合格的供熱企業,由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特許經營權。

第二十條採暖期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如遇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長供熱期限時,按市政府統一規定執行。

採暖期內熱用戶室內供熱溫度標准為18±2℃,但不得低於16℃。

檢測室內溫度時,應當以室門進深二分之一距地面一點四米處為檢測點檢測。

第二十一條供熱企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按照特許經營許可權開展供熱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接收、轉讓、移交和放棄供熱設施;

(二)科學合理地制定企業年度生產、供應計劃,為社會提供持續、穩定、符合標準的供熱服務;

(三)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行業安全生產標准規范,組織安全生產;

(四)接受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對供熱質量和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

(五)按規定時間將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等報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六)檢修、維護供熱設施並保證其正常運行和穩定供熱;

(七)建立健全報修處理、供熱設施檔案等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溫監測手段,隨時掌握供熱效果;

(八)按照市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室溫和收費標准履行供熱職責;

(九)按時足額繳納供熱質量退費准備金;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第二十二條供熱企業應當在供熱范圍內設立有代表性的熱用戶室溫檢測點,並報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供熱面積在萬平方米(含萬平方米)以下的,應當按總戶數的2%設立室溫檢測點;供熱面積在萬平方米以上的,應當按總戶數的1%設立室溫檢測點。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經常性的檢測和抽查。

供熱企業應當與設為室溫檢測點的熱用戶建立聯系,隨時掌握熱用戶室溫情況,認真做好檢測記錄,並應當向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每周至少報告一次檢測記錄。

第二十三條供熱企業應當成立用戶投訴受理機構,公開受理電話,及時處理熱用戶所反映的問題。採暖期間,應當安排人員二十四小時值班。

第二十四條供熱設施發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熱的,供熱企業應立即組織搶修,並報告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需要佔用道路等公共場所搶修的,可以先行搶修,後補辦手續,公安、交通、建設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在搶修期間,現場應當設置警告標志和安全設施;搶修結束後,應當恢復原狀。

第二十五條供熱企業因故停止供熱8小時(含8小時)以上的,應當及時公告熱用戶周知,並報告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

供熱企業未按規定或者約定的供熱期限供熱,未達到規定或者約定的供熱溫度的,熱用戶有權要求供熱企業按規定或約定退還採暖費。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供熱企業不承擔責任:

(一)房屋保溫效果差的;

(二)室內管網老化、堵塞不符合供熱要求的;

(三)熱用戶室內裝修影響供熱效果的;

(四)熱用戶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室內供熱設施的;

(五)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室溫不達標的。

第二十六條熱用戶室內溫度持續兩小時未達到規定溫度的,供熱企業應當按下列標准退還相應採暖費:

1、供暖室內溫度在16℃(不含16℃)—13℃(含13℃)之間,按供暖期內日平均採暖費的33%退還;

2、室內溫度在13℃—10℃(含10℃)之間,按供暖期內日平均採暖費的53%退還;

3、室內溫度低於10℃,按供暖期內日平均採暖費的%退還。

第二十七條室內溫度低於規定標準的,熱用戶可先向供熱企業提出測試要求。本採暖期不欠採暖費的熱用戶提出的測溫申請,供熱企業必須受理並應在1小時內到達測試現場。經測試符合退還標準的,供熱企業應當按規定標准出具認定手續,並在採暖期結束後1個月內退還相應採暖費,經熱用戶同意,也可轉入其下一年採暖費中。對本採暖期未繳納或部分繳納採暖費的熱用戶提出的測溫申請,供熱企業不予受理。

供熱企業工作人員因測試用戶室溫、檢查設施運行情況等需要進入用戶室內的,應當向用戶出示供熱企業的有效證件。測試室溫記錄應當由熱用戶簽字。

第二十八條測試中發生爭議或者供熱企業不予測試或認定的,熱用戶可向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測試和認定,也可直接委託法定的計量技術機構進行測試和認定。

第二十九條建立供熱質量退費准備金制度。供熱企業應當於每年10月31日前,向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交納供熱質量退費准備金。

供熱質量退費准備金按照供熱面積收取,每建築平方米0.3元。

供熱企業的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標准,且不按本辦法賠償熱用戶損失時,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有權用供熱質量退費准備金賠償熱用戶損失。供熱期結束後,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剩餘供熱質量退費准備金返還給供熱企業。

第三十條熱用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及時繳納採暖費;

(二)不得擅自啟動和關閉供熱閥門;

(三)不得擅自拆除、移動、改造供熱設施;

(四)不得排放、盜用供熱設施循環熱水和蒸汽;

(五)不得實施影響供熱效果和妨礙供熱設施正常維修、維護的其它行為。

第五章供熱收費

第三十一條城市供熱實行誰用熱、誰交費的原則,由熱用戶直接向供熱企業繳納採暖費。

第三十二條已經實行分戶供熱並安裝計量器具的,應當按用熱量計算收取採暖費;尚未實行的,按建築面積收取採暖費。

採暖費及其它與供熱有關的各類收費標准均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供熱企業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和制定收費標准。

第三十三條每年採暖費的繳費期限為9月1日至10月31日。熱用戶應在此期限內到供熱企業指定的收費地點一次性全額繳納採暖費。對逾期繳費的按日加收欠費額1‰的滯納金。對拒不繳費的用戶,供暖單位有權對其停止供暖並通過法律程序追繳欠費。

第三十四條一戶一閥的熱用戶,未繳納採暖費的不予供熱;未實行分戶改造的熱用戶,整棟樓房(或單個循環系統)採暖費交費率未達到80%以上時,供熱企業在繳款通知書送達10日後,仍未達到80%以上繳費率的,可以停止供熱。在規定期限內已全額繳納採暖費的用戶,供熱企業將退回其停供時期的採暖費;在規定期限內未繳納採暖費的熱用戶,停供期間的採暖費不予減免。

第三十五條熱用戶改變供用熱合同的主要內容或者轉讓房屋的,應當到熱源企業或者供熱企業重新簽訂或

⑧ 遼寧取暖費多少錢一平

遼寧取暖費多少錢一平?我認為遼寧取暖費也分,每個地方的取暖費都不一樣。有的是13塊錢一瓶,有的是20塊錢一瓶。這要看是在市中心還是在離市中心遠一點兒的地方。

⑨ 鞍山市2008年取暖費收費標准提高後,職工取暖費補貼是多少

(一)補貼基數 燃煤鍋爐、燃油鍋爐、熱電聯產供暖以及採用電、燃氣供暖70元/月,余熱水供暖52元/月。 (二)補貼系數 1.幹部的補貼系數:科級以下幹部1;科級1.12;處級1.47;局級1.82;市地級2.28。

⑩ 鞍山幸福里取暖費多少錢一平

安神系鞍山幸福里取暖費多少錢一平?鞍山幸福里的取暖費每年都是30塊錢一瓶今年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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