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五復工工資多少
㈠ 上海疫情期間工資發放標准2022
1、因疫情依法被隔離的工資
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
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廣東、浙江等各省印發的通知也都明確提出,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者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其工資,不得解除勞動關系。
2、被公司安排在家上班的領取正常工資
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要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路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
北京明確規定,對於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路、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江蘇也提出,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依法支付工資。
3、從春節假期之後,一個月內公司沒有安排復工的,按照勞動合同領取工資
這主要是看勞動合同怎麼約定的工資。
4、超過一個月,公司仍然沒有安排復工的,領取生活費
生活費各地的基本生活費標准不同,大多數為最低工資的70%-80%。
㈡ 上海延遲復工期間工資如何算
一、上海延遲復工期間工資如何算
1、如員工有正常提供勞動的,需要正常支付工資,且還需要根據法律的規定在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需要支付2倍的工資。如員工沒有正常提供勞動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是需要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工資的,超過一個支付周期的,則工資標准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國家規定疫情期間工資如何算
1、根據相關法律,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2、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3、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4、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㈢ 疫情給員工放假,應該每個月開多少工資
一、疫情工資發放標準是多少
1、職工被隔離觀察期間的工資標准
職工被隔離觀察期間的工資按照職工正常提供勞動的標准發放。
2、職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時返崗的工資標准
因疫情防控未及時返崗的,通過年休假方式解決,工資標准為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如果未復工時間較長的,部分地方規定安排待崗,支付最低工資標準的70%作為生活費。
3、企業受疫情影響而停工、停產的工資標准
(1)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2)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企業受疫情影響該怎樣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依據上述所說,疫情給員工放假,應該每個月開多少工資應按照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來定,如果出現不發工資的現象,可以先和公司協商,或者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㈣ 疫情單位放假工資發放標准
一、疫情工資發放標準是多少
1、職工被隔離觀察期間的工資標准
職工被隔離觀察期間的工資按照職工正常提供勞動的標准發放。
2、職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時返崗的工資標准
因疫情防控未及時返崗的,通過年休假方式解決,工資標准為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如果未復工時間較長的,部分地方規定安排待崗,支付最低工資標準的70%作為生活費。
3、企業受疫情影響而停工、停產的工資標准
(1)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2)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企業受疫情影響該怎樣做?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依據上述所說,疫情給員工放假,應該每個月開多少工資應按照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來定,可以和公司單位的領導進行協商調解。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㈤ 疫情期間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疫情期間企業按照規定延遲復工的,員工工資按照以下標准進行計算:
1、延遲時間在一個月內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進行發放。
2、超過一個月的,如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支付工資且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 》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㈥ 疫情期間復工之前的工資怎麼算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停工停產在一個 工資 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 勞動合同 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 最低工資標准 。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勞動關系 問題的通知》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 解除勞動合同 。在此期間,勞動 合同到期 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㈦ 國家規定2021疫情工資
國家規定2021疫情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1、因疫情依法被隔離的工資。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2、被公司安排在家上班的領取正常工資。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要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路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
3、從春節假期之後,一個月內公司沒有安排復工的,按照勞動合同領取工資;
4、超過一個月,公司仍然沒有安排復工的,領取生活費。生活費各地的基本生活費標准不同,大多數為最低工資的70%-80%。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㈧ 2020年疫情二月工資怎麼發
按照相應規定發
上海人社局明確,「對於承擔保障等任務上班的企業職工,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可見,企業對於延遲復工期間安排員工在家加班的,存在未安排補休或未支付加班工資的勞動法律風險。
其二,企業安排員工至辦公場所加班的法律風險。上海人社局明確,對於因特殊原因確需在2020年2月10日前提前復工的企業,需提前進行復工審核報備,企業需提供相關說明材料(含外來員工流動信息情況)。
應對疫情預案措施以及確保不出現疫情的承諾等,報鎮(街道)疫情防控指揮部或園區,經核查批准後予以復工,同時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備案;未經審核報備擅自復工的企業可能面臨被責令停產停業。
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罰款等行政處罰,如果企業的相關行為涉嫌刑事犯罪的,還會產生相應的刑事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及補充規定》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