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歷年平均工資標準是多少
Ⅰ 深圳平均工資標准
法律分析:深圳的平均工資是每月九千七百三十七元。平均工資是指企業、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的貨幣工資的平均數額。通過研究表明,一定時期裡面的職工工資收入水平,是反映職工工資水平的一個比較主要的指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Ⅱ 深圳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是多少
法律分析:深圳市2020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137310元,同比增長9.3%。其中,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39436元,同比增長9.1%。扣除物價因素,深圳市2020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實際分別增長6.8%、6.6%。根據城鎮私營單位抽樣調查,深圳市2020年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74597元。單位就業人員指在本單位工作,並由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其他從業人員指在本單位工作,不能歸入在崗職工、勞務派遣人員中的人員,具體包括非全日制人員、聘用的正式離退休人員、兼職人員、利用課余時間打工的在校學生等,以及在本單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Ⅲ 2008年深圳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3621元
2008年深圳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3621元,適用時間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日前下發通知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補償基數,自2009年7月1日起,深圳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中的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按將按3621元計算,比去年的3233元上漲了388元。這意味著深圳戶籍員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調為2173元。而深圳市最低工資將不會調整,仍按2008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執行。
根據深圳市統計局發布的《深圳市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深圳市2008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3454元(摺合成月平均工資為3621元),這比深圳市2007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8798元(摺合成月平均工資為3233元),上漲了4656元(月平均工資上漲了388元)。因此,自本月起,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中的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按3621元計算。
深圳市戶籍員工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基數按本市200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的,調整為2173元,最高繳費基數按本市200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計算的,調整為10863元。
根據國家和廣東省的統一規定,今年深圳市不調整最低工資。今年深圳市最低工資仍按2008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執行。
非深圳市戶籍員工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基數不變,特區內為1000元,特區外為900元,最高繳費基數按市200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計算,調整為10863元。
另外,在職人員參加綜合醫療保險、生育醫療保險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的最低繳費基數調整為2173元,非從業居民最低繳費基數調整為1448元。最高繳費基數調整為10863元;參加住院醫療保險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調整為3621元。
工傷保險的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待遇補償基數調整為3621元,以本人工資為標准確定的最低待遇補償基數調整為2173元,最高待遇補償基數調整為10863元;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調整為3621元,失業救濟金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資的80%計算,標准調整為800元。
Ⅳ 深圳平均工資多少
法律分析:廣東省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6756元,深圳月平均工資為10646元/月,深圳最低月工資標准為2200元。因此,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項社會保險征繳及待遇計發基數涉及2019年度全省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分別按6756元/月、10646元/月的標准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Ⅳ 深圳平均工資
根據2022年6月26日發布的《2021年深圳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據公報》,深圳市2021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153471元(折算為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2964元(四捨五入))。
深圳2022年第二季度平均工資
2022年7月4日,智聯招聘發布2022年第二季度《中國企業招聘薪酬報告》,展示國內38個核心城市企業的招聘薪酬水平。報告顯示,二季度全國平均招聘薪酬10341元/月,環比上漲3.3%,高技術製造、集成電路、生物醫葯、汽車等產業薪酬上漲快,晶元設計、新葯研發、演算法等穩居高薪技能榜。深圳以13092元的平均薪酬水平,在薪酬榜上占據第三位。
2020年度深圳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1620元,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三倍上限為34860元。
Ⅵ 深圳的平均工資
深圳 市3月31日發布2018年 最低工資標准 :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准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19.5元/小時。 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Ⅶ 深圳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由前一年的11620元調整為12964元,相應的醫療和生育險也將上調。平均工資,是一項反映工資總體水平的指標,指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它不同於每一個人的具體工資水平。
一、計算平均工資的辦法:
1、職工的年平均工資=報告期實際支付的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報告期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2、月平均工資=報實際出勤天數/月計薪天數×月標准工資;
3、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4、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二、拖欠工資的處理辦法: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2、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Ⅷ 深圳市平均工資標准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訂發布了《深圳市2020年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整體平均值為7825元/月,比上年度增長了6.3%;高位值為27906元/月,比上年度增長了3.5%;中位值為6432元/月,比上年度增長了10.4%;低位值為3320元/月,比上年度增長了6.8%。
Ⅸ 深圳歷年社會平均工資
法律分析:目前社會平均工資是7849元。一般情況下,補償金額按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倍數計算,平均工資的確定自然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計算,使用范圍自然在本地區,不會涉及其他地區。
所以對於平均工資,不同地區劃定的界限是不同的。
平均工資計算時要加年終獎的。年終獎和年終雙薪,都是勞動法規定的工資項目的組成部分。
平均工資應該包含綜合保險、高溫費、年終獎,法律依據是由國務院批准、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對企業的工資總額組成作了明確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