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土地徵收標準是多少錢一畝
㈠ 農村土地徵收賠償一畝多少錢
1、 土地補償費 的標准。按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進行補償。 2、 安置補助費 的標准。按照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人口數的標准,是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最多不超過十五倍。 3、附著物補償費的標准。參考當地經濟水平,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4、青苗補償費的標准。 (1)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一季度產值的三分之一進行補償。 (2)成長期的農作物,按一季度的產值進行補償。 綜合來說徵用耕地補償款的平均值是這樣的:旱田每畝補助 5.3萬;水田每畝補助9萬;菜田每畝補助15。
㈡ 農田徵用是多少錢一畝
一、農田徵用補償標准多少錢一畝?
征地補償多少錢一畝需要看當地政策規定,標准都不統一的。一般來說,農村土地徵收補償費用主要由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青苗及地面附著物補償費等構成。
1、安置補助費
通常情況下是需要安置的人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再除以征地前被徵收每人平均單位佔有耕地的數量。另外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民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到六倍。
2、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3、青苗費及其他地面附著物補償
如果是剛剛播種的農作物,一般按照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成長期的農作物則按照一季度產值進行補償。而能夠收獲的糧食、油料、蔬菜等,不予以補償。多年生的經濟林木以移栽為主,移植費由征地單位給予,如果必須砍伐的,則按照實際價值進行補償。
二、徵收農田補償的程序包括哪些環節?
徵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將批准征地機關、批准文號、徵用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准、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徵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准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用土地方案的實施。徵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綜上所述,政府部門興建水利如徵收到農村土地,要給農民支付補償款。具體多少錢一畝各地區執行不同標准,從幾萬到十幾萬不等,土地補償費按照土地年產值計算,青苗費則根據評估價值確定,征地部門會提前發布通知,對補償無異議的,簽訂協議。
㈢ 中山市征地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廣東省中山市有三類、四類土地兩種:
三類區片區片范圍:東區街道、石岐街道、西區街道、南區街道、小欖鎮、三鄉鎮、沙溪鎮、古鎮鎮。
補償標准:耕地:64600/畝;園地;49667元/畝;林地:25067元/畝;養殖水面;67067元/畝;未利用地:19877元/畝。
四類區片區片范圍:中山港街道、五桂山街道、東鳳鎮、南頭鎮、東升鎮、橫欄鎮、大涌鎮、坦洲鎮、黃圃鎮、三角鎮、南朗鎮、民眾鎮、阜沙鎮、港口鎮、神灣鎮、板芙鎮。
補償標准:耕地:59200/畝;園地;45600元/畝;林地:21200元/畝;養殖水面;61467元/畝;未利用地:18200元/畝。
以上補償標准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該標准為保護性標准,根據國家征地相關立法精神,徵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於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㈣ 農村征地補償多少錢一畝
1、徵收耕地補償標准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
2、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准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毎畝15.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