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載物標準是多少
⑴ 電動車載人載物安全規范有哪些
電動車載人載物的規定:
1、載人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2、載物規定包括自行車、三輪車、人力車、畜力車等車型相應的長度、寬度、長度前端、後端等規定。
【法律依據】
《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
非機動車載物,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二)三輪車、人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1米;
(三)畜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轅,後端不得超出車身1米。
自行車載人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⑵ 電動車載人標准有哪些
電動車載人載物的規定:
1、載人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2、載物規定包括自行車、三輪車、人力車、畜力車等車型相應的長度、寬度、長度前端、後端等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
非機動車載物,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二)三輪車、人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1米;
(三)畜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轅,後端不得超出車身1米。
自行車載人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⑶ 電動車載物的標准
法律分析:自行車、電動自行車載物的,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一條 非機動車載物,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二)三輪車、人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1米;
(三)畜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轅,後端不得超出車身1米。
自行車載人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⑷ 電動車一般載重多少.
電動車一般載重50公斤左右,載重型80-100公斤左右。現行標准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超過20km/h,但目前實際使用中的部分電動自行車產品最高車速超過40km/h;現行標准規定整車重量不超過40kg,但目前部分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超過70kg。
目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四部門始終堅持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出發,以「三確保一堅持」為根本原則,確保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指導標准修訂工作,修訂後的標准名稱為《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
(4)電動車載物標準是多少擴展閱讀:
我國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第一大國,電動自行車逐漸成為消費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社會保有量約2億輛,年產量3000多萬輛,大部分使用鉛蓄電池,使用鋰離子電池的產品約10%。現行強制性國家標准《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於1999年發布實施。
「超標車」一旦造成交通事故,由於其部分關鍵技術指標超出了電動自行車標準的規定,且動力性能明顯高於其他非機動車,在司法實踐中會被判定為機動車,從而使駕駛人在事故責任認定以及後續賠償等方面承擔更多的責任。
⑸ 電動車可以帶多少重量
電動自行車設計標准載重為75公斤,所以除掉騎行者的重量,應避免帶太重的物體。如果帶兩個人,兩人重量超150公斤,還是會有一定的影響的(主要是對電池有一定損傷)
(5)電動車載物標準是多少擴展閱讀:
一般電動車電池是48V/12AH,電機350W,標准載重量是60公斤;如果電動車電池是60V/20AH,電動車電機450W,最大載重量是120公斤。不過以上只是標準的,實際上電動車設計時都有一定冗餘設計的,一般48V的載重量可達到100公斤,60V的可達到150公斤。
提醒:一般電動自行車使用時,載重還是不要超過120公斤最好,不然還是會影響電動車電池的使用壽命。同時注意要是載重時,應用腳踏助力。
⑹ 電動自行車載人規定
電動單車載人載物規定如下:
1、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2、三輪車、人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1米。
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車自行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區道路上可以載一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
按照現行的電動自行車國家標准,電動自行車的設計最高時速不大於20公里,空車質量不大於40公斤,30分鍾的腳踏行駛距離不小於7公里(即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符合這三個條件的電動車,即可認定為非機動車。
電動車若超過標准,按機動車處罰標准處理。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無證駕駛摩托車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如果有汽車駕照騎行摩托車上路,按「與准駕車型不符」處理,記汽車駕駛證12分並罰款。
什麼是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車的基礎上,安裝了電機、控制器、蓄電池、轉把閘把等操縱部件和顯示儀表系統的機電一體化的個人交通工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 非機動車載物,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二)三輪車、人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1米;
(三)畜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轅,後端不得超出車身1米。自行車載人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⑺ 電動車載人的標準是什麼
電動車載人載物的規定:1、載人規定一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2、載物規定包括自行車、三輪車、人力車、畜力車等車型相應的長度、寬度、長度前端、後端等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非機動車載物,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二)三輪車、人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1米;(三)畜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轅,後端不得超出車身1米。自行車載人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