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地下儲藏室出租多少錢一個月
❶ 在鄭州租房子要多少錢
騙子倒不多,租房子位置在價格中起決定性因素。
北環:標准間180塊,傢具電器什麼都有的500左右。
西環稍微便宜,東環比這個價格要貴,南環價格差不多。
❷ 可以將地下室、廚房出租給他人居住嗎
地下室和廚房是不可以作為居室出租給他人的。目前,在一些大城市中,一些房主或中介將地下室、廚房等簡單改裝後出租給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八條 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❸ 地下儲藏室,我們只擁有使用權,那就是租賃的關系了。有法律規定,最長只可以租賃多少年嗎
不能超過使用權年限70年。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法律規定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如何使土地使用權轉讓合法和有效,應從土地使用權性質、用途、位置、轉讓年限及土地出讓合同包括附屬所記載的權利和義務等方面加以探討。
首先,應實際了解土地使用權的性質。使用權分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只有國有土地使用權才能進入市場,即出售、交換和贈與。但也應了解屬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還是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時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有批准權的省人民政府批准,並補交地價款。出讓土地並非一定能夠轉讓,未經開發的出讓土地不得轉讓。出讓土地使用權在轉讓時應分清是否改變了轉讓方土地使用權性質。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除《土地管理法》規定的「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以及這類企業的用土地房產抵押後被依法處分的情形。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對土地使用權的性質未弄清就進行轉讓。特別是土地使用權贈與和交換。如農村居民或原屬農村居民現因某種原因棄農進城的,往往把自己屬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宅基地作為個人私有財產,隨意出售或贈與他人。有的未經政府批准擅自將集體土地使用權與他人調換。這樣都會給土地管理特別是集體土地的管理帶來混亂。
其次,應了解土地使用權的用途。《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如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屬工業用地,實際開發為商品房,那麼該商品房不得出售,必須重新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再有受讓人和轉讓人使用土地的用途不能擅自改變,因為不同用途的土地地價差別很大,可以是十倍以上,如工業用地每畝幾十萬元,綜合用地可以通過競標拍賣至每畝幾百萬元,而且絕大多數的土地已按城市建設規劃或集鎮規劃確定了用途。一般不許改變。如有的單位或個人耍小聰明,明明實際用地為商業,但在轉讓時說是住宅用地,這樣就可以少交幾倍的出讓金。這樣土地資產就流入了單位和個人的腰包,國家和政府資產流失。
第三,應了解土地使用權的位置。影響土地價格的因素一般分為一般因素、區域因素和個別因素。一般因素只是決定土地價格的基礎,而區域因素對土地的價格產生決定性的影響,主要是指土地所處地區的繁華程度、交通條件、基礎和公共設施條件、環境質量等等,不同位置的土地價格可以相差幾倍到幾十倍。因此,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根據不同的位置確定不同的土地出讓金,這樣才能充分顯示土地的價值。
第四,應了解原土地出讓合同及其附屬記載的權利和義務,尤其要注意帶限制性、制約性的內容。因為即使最後的土地受讓人是否願意或有無約定,原土地出讓合同及其附件所載原土地受讓人的權利和義務,在土地經過多次轉讓後仍完完全全地轉移其最後的受讓人。《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因此,最後的土地受讓人應了解原土地出讓合同中及其附件記載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應了解土地的建設規劃和設計的要點。包括土地的用途、建築密度、容積率及公共配套設施的要求。因為根據城市建設規劃,各地塊的用地功能、建築密度、容積率及公共配套設施的要求有所不同而且是確定的,不能隨便改動。不同標準的建設規劃和設計要點決定了土地的利用率、開發建設成本及利潤的大小。因此,轉讓土地使用權時,受讓人應當綜合考慮和評估上述因素,才能衡量土地價格高低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成本風險和投資回報。
第六,應了解土地的轉讓年限。《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因此,受讓人應當明確轉讓人原出讓土地的使用年限,不能以土地法規定的最高年限來確定給其受讓人,如果原出讓合同的年限已屆滿,則應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根據實際土地使用情況確定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因為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土地的價格亦不同。土地總收益是房屋收益和土地純收益的綜合:房屋使用年限愈長、年折舊就愈大,這樣土地價格相對較低。
第七,應弄清土地使用權是否有禁止性和限制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法規規定了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因國家的公共建設需要或進行舊城改造時對原土地使用者的使用權證書,政府應及時將其收回,以防已被政府收回的土地,而原土地使用者仍持其原土地使用權證書作為土地擁有者的合法憑證進行轉讓。對於有共有使用權,在辦理土地轉讓變更登記過程中,土管人員應深入現場調查,徵得共有權人的同意並出具書面證件,不能隨意給其辦理轉讓手續。
土地使用權轉讓在了解以上幾個問題的同時,還應當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方與受讓方協商一致並簽字蓋章確認後,只能說明轉讓行為的完成。而轉讓協議或合同經有權機關審查符合轉讓條件並依法履行審批手續只是說明轉讓行為生效。只有轉讓雙方辦理土地權屬登記,才說明轉讓的財產的權利已經發生轉移並合法有效。
❹ 關於小區樓房地下儲藏室的問題
開發商銷售地下室,即合理也合法,因為首先國家對地下室的使用權問題,在法律層面還是個空白區,也就 是說法律對方面的問題沒有出台相關條律,所以他是合法的,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地下室是地上建築全體業主的財產,也沒有規定地下室是不能用來出售的,以法無明文規不可為之行為皆為合法之行為,可以說出售地下室是合法的,說其合理,是因為建造地下室是要付出成本的,如果地下室不能用來出售,那麼那個房開還會去向地下室呢,這樣一來,房開要麼選擇僅滿足人防要求來建地下室,要麼選擇交納異地建人防費從而不建地下室,這樣一來帶給業主的不利之處,停車位少了,業主估計沒地方停車了,
出售或出租合不合理,要看有沒有付出成本,二有沒有給他人帶來損失.
如果購買是有產權的,但是沒有產權證的,因為地下室在算容積率時是不計算建築面積的,房管部門也沒有要求辦產權證,並且個人以主還是不要產權證的好,大都沒有產權證,你買了,別人也不會搶走,產權還是購買者,非要辦產權證,除了要交一筆這費那稅外,對開發商,對業主一點好處也沒有,可以說百害而無一利.(產權與產權證是二個不同的概念吧)
小區樓層下的地下室,有二個功能,一是戰時做人防用,二是平時當地下車庫,當然也可以用來作儲藏室,
本人非法律專業人員,以上是個人的觀點,僅供參考.
還有要說明的是,建地下室成本也是挺高的,單就地下室建造成本來,在浙江省,估計要3-5千/平米,一個車位,一般是2.5*5米,這樣就有12.5平方米啦,加上通道,這么也得20平方米,其成本至少也得6萬元.
❺ 關於租房子,各位有什麼好建議
租房子的建議比較多,共分為以下六大類,具體建議如下:
一、如何防騙:
1、仔細辨別房東真偽
在租房時,首先應該讓房東出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和房產證原件,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麼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如果他是幫別人出租房屋,那麼一定要出租委託書、委託人的房產證、身份證復印件。
2、規避租房合同陷阱
在簽租房合同時一定要把權利義務分清,例如房租、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等費用如何繳納,房屋設施如果非人為損壞該由誰負責維修,如果房東提前終止合同該如何賠償等。 另外,一定要在合同上把房屋的設施情況寫清楚,檢查傢具、家電等情況,防止房東以此為借口剋扣押金。合同越詳細越好,不要因為怕麻煩僅僅口頭協議。
3、租金是月付、季付
租房者不要一次性交付大筆的年租或半年租,而應選擇季付、月付租金。因為這樣即使出現問題,租房者的經濟損失也不會太大。如果要交付大筆的租金不要草率決定。
二、租房常見騙局:
1、押金不退
很多託管公司或中介公司都出現過不退押金的情況,也有很多黑房東已破壞房屋為理由不退押金。
2、假房東
房東有房產證,可惜是假的,可你根本就看不出來,收取房租然後消失。這種假房東現象在鄭州租房中時有出現。所以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應該避免年付,不租與市場租金相差很大的房子,不貪小便宜。並在簽租房合同前認真對比房東身份證和房產證是否一致。
3、提前交定金
騙子網上發個很便宜的房子,當你打電話時,說自己一直在外地,這房子是投資用房,就想找個穩定的租戶並把自己房子說的很好,吊起你的胃口,然後說你先打半個月房租作為定金再從外地過來帶你看房,之後當你打完錢的時候,騙子也就不在出現了。所以,不管在什麼地方租房一定要在沒有簽訂合同之前不繳納任何費用。
4、網路騙局
很多房東或中介在租房網站上發布出租信息,可能會利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照片或者故意標底租金,以騙取租客來看房費。盡量選擇大租房平台(如:小城租房APP、愛彼迎APP等)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三、單身女性租房注意事項:
1、好治安的小區環境
租房子時要注意找一個好一點的環境,不要找太偏、太暗的地方。如果工作晚回家時,也不用太擔心。找一個好房東也很重要,要不然入住後好多事很麻煩。
2、減少與周圍陌生人接觸
不要帶剛認識的人回家,不是太熟的朋友也不要帶回家,不要讓他知道你家裡的詳細位置。 可以請好友不定期來家裡聚會,造成多人租房的假象。
3、注意用電安全
防火放電要注意,家中的電源開關,充電器,廚房用品都需要謹慎使用。出門在外記得拔下電源插座,並及時充電卡、水卡。
4、減少合租戶的數量
合租中可能會遇上不講道德的劣質合租夥伴,所以女性租房應該避免減少異性合租,並盡量選擇合租戶比較少的出租房。
四、租房合同怎樣寫:
租房合同是租客與房東雙方利益的保證,所以必須要有正式的出租合同即使短租也不例外。並且在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相關條款,避免合同陷阱,並親自簽字確認。簽訂好租房合同後要一式兩份,保管好合同,直至租期結束。
1、租房合同包含的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二)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合同中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等等。
(三)租房用途:租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四)合同期限: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租房期限長是20年,如超過20年則超出部分無效。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六)房東責任:修繕住房是出租人房東的責任。租客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
(七)房屋改動的規定: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八)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九)違約責任的規定: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五、租房時注意細節:
1、房東問題
在房東問題上,租房者應在與房東見面後,要求查看房東的房產證、身份證;如果他是幫助朋友出租房屋,那麼一定要有出租委託書、朋友的房產證、身份證或復印件;如果房產證沒有辦下來,則一定要求其出具購房合同以證明其真實身份。
2、收費問題
租賃交易中的收費問題一般指的是看房費。不法中介往往打著低價房的幌子誘騙租房者繳納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費,然後聲稱房屋已出租、房東不在等,而租房人繳納的費用則絕不退還。因此建議租房者一聽到"看房費"類似的話語時敬而遠之。同時應選擇全國連鎖的正規中介品牌(如鏈家地產、風光地產、21世紀不動產等)正規中介公司是"不成交不收費"的。正規中介公司是"不成交不收費"的。
3、物業交驗問題
在租賃雙方達成協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一定要經過正式的物業交驗過程,水、電、燃氣等都要有結清證明或者繳費證明,並且要將屋內所有物品詳細列明一個《物業交驗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對於屋內電器、門窗設施等仔細檢查有無損壞,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押金問題
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當註明,租約期滿後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當然,關鍵的是租房人應當愛護屋內設施,不要終授人以柄,得以讓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蠻房東陰謀得逞。
六、租房子要注意房屋方面的問題:
租房子也是要注意房屋問題的,因為很多朋友可能會租房子住很長一段時間,所以選一間好的房子也是對自己非常重要的。那麼租房子需要注意哪些問題?房屋對我們自身有什麼影響呢?
1、房間光線問題
一間房子重要的是光線,尤其是客廳,因為客廳是一間房子的明堂,明堂能夠是寬闊而且光線足的,明堂能聚氣和聚財,如果光線昏暗,比較容易"聚陰",不是一個適宜長期居住的空間,還可能會影響身體健康。
2、房屋歷史背景
租房時要先了解一下房子的"前世今生",起碼知根知底,讓自己的心裏面也踏實。這也是房屋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人長期居住在一個環境,希望能夠得到舒適的享受,有些東西雖然看不見,但能感覺得到,毛骨悚然的感覺讓人產生恐懼感,不適宜居住。
3、租房缺少人氣
租房時倘若是人數不多,盡量不要選擇面積過大的房子。作為人的住所,"人氣"不可或缺,人氣旺盛才能帶旺整個氣場。倘若租住的大樓里,住戶並不多,從上來說,空置率過高的大樓不宜居住,因為這種地方缺少人氣,有一種孤寒的感覺。
4、手機信號太弱
倘若出租房遇到一些手機信號極差的地方,也就是人們所說的信號盲區,盡量不要選擇居住。因為手機信號差,說明這里的氣場不穩定,或許是被某些輻射干擾,或許也是因為其他不明的原因,但是,氣場不穩定的地方,會影響一個人的運氣,還是不選擇為妙。
5、忌墳場醫院
屋宅不要靠著墳場或大醫院,要有100公尺以上的距離,免得犯到煞氣。
6、忌廟宇教堂
廟宇、天主教堂或基督教堂,因為陰氣太重,都屬陰煞之地,一般人不要太靠近,否則輕則運勢低落,重則大病喪身。
❻ 七個平方的儲藏室出租一年大約多少錢
七個平方的儲藏室出租一年3600-5000元。小型儲藏室價格一般偏低,不同地區地段價格也會有所不同,可根據需要自行選取。
❼ 國家規定租金標准
房租改革應以住房租金的構成因素為基礎。它是確定住房租金的依據,不同的構成因素,形成不同的租金標准。租金標准有:
(1)商品房租。即住房的理論價格,它是體現住房的商品價值的租金,由折舊費、維修費,管理費、稅金、投資利息、保險費。地租、利潤等八項因素構成。這種租金標准不僅能實現住房的擴大再生產,而且能使經營者獲得一定利潤而提高住房經營的活力。
(2)市場租金。是在商品租金的基礎上,反映住房供求關系而出現的一種租金。這個租金圍繞著商品租金上下波動,從而調節住房供求關系。當市場上住房緊缺時,它的價格可以高於它的價值,從而起到限制消費,促進生產的作用;當市場上住房過剩,它的價格可以低於它的價值,從而達到刺激消費,限制生產的目的。因此,市場租金主要是在一定時期內,起調節生產和消費的作用,從而達到供需的相對平衡。
(3)成本租金。體現住房價值的最低經濟界限,它由折舊費,維修費,管理費、投資利息、稅金等五項因素構成。成本租金只能實現住房的簡單再生產。
(4)決策租金。是國家根據當時的政治、經濟的需要,職工的承受能力或其他因素而決定實際執行的租金。決策租金根據政策的變化而變化,可高可低。目前的低房租可以說是國家福利政策下的決策租金。又如煙台市在住房改革中測算出的(1987年)成本月租金每平方米為1.53元。市政府考慮到財政、企業、個人的承受能力;確定月租金1.17元,為成本租金的83.7%。目前試點城市實施的准成乍租金,實際上也是決策租金的一種。
各類住房租金標准與人們對住房的需求千子接關系,租金標准越高,人們對住房的需求越低,租金的標准越低,人們對住房的需求越高。我們要正確運用租金標准這個經濟杠桿爭調節人們對住房的需求。
❽ 房屋出租問題
1、將房子隔斷,改造成多個房間進行出租,這是群租房,是違法的,消防方面也是通不過的。
2、群租房就是一些房東為了能夠賺更多的錢就將自己原本面積就比較小的房間,用隔板或擋板拆分成幾個更小的空間,分別都給租戶們,這樣一間房子就可以同時賣給多位租戶可以賺更多的錢。但與此同時這種行為會增加出租屋的用電安全隱患,容易產生火災等安全事故,因此我國政府加大了對出租群租房房東的處罰力度。
3、北京發文禁止: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會同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正式發布《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三個合同示範文本,明確禁止違法群租。《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均在說明中強調,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等有關禁止違法群租的文件規定內容。同時,在合同中通過設立房屋整租、分租有關事項條款,明確禁止違法群租,一是在《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中專設「房屋租賃形式」相關條款,約定房屋具體居住人數及分間出租時的分租房間居住面積;二是在《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委託出租要求」中明確約定最多居住人數。
4、成都發文禁止:《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和規范管理我市住房租賃市場的意見》(三)加強住房租賃違規行為監管23.加強「非法群租」等違規行為查處力度。運用住房租賃租住標准區分「合理合租」與「非法群租」等租賃行為,建立「非法群租」台賬,開展住房租賃市場規范管理的專項檢查和日常巡查,強化租賃住房的物業管理,各部門聯合執法加強對「非法群租」等違規行為的查處。[責任單位:公安機關,房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
5、全國性規定: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八條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
該《辦法》可能會增加部分租房者的租房難度。姜萬榮表示,對分割出租行為進行規范,與群租或低收入人群住房租賃是兩個問題。一是合理的合租行為仍然受到保護。《辦法》旨在規范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分割出租行為,對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的合租行為並未禁止,承租人仍可在《辦法》規定的前提下,選擇適合自己的商品住房進行合租。
合租並不等於群租,原始戶型,也就是「沒有隔斷」的房源。這類房源沒有改造過房源的內部結構。比如說原戶型是2室1廳1衛的房源,出租的時候也是2室1廳1衛。對於原始房子的合租是沒有問題的,合法的。
群租違法的情形比如:
1.將單位集體宿舍設在住宅小區內;
2.將一間原始戶型中為居住空間的房間分割,搭建後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3.將原始戶型中的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出租供人員居住;
4.任一出租房間的人均居住面積低於5平方米;
5.任一出租房間的居住人數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撫養義務關系的除外)。
❾ 小儲藏室出租大約多少錢,怎麼定價格
小組嘗試出租大約多少錢?想定價的話,你可以看你當地消費經濟狀況,從而估出價租出去,如果你那兒的人流量太低的話,基本上是租不了大價錢的,你得根據你當地的經濟情況來判斷普通的地方,一個小儲藏室頂多兩三百塊錢,如果是大城市人流量大的城市的話,那基本上得花1000來塊錢。
❿ 地下儲藏室可以出租給他人居住嗎
不可以出租地下儲藏室用於居住。出租住房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出租地下儲藏室給他人居住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八條
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