潰瘍兒童的補助標準是多少
Ⅰ 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救助的標准為
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救助的標准如下:
1、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康復訓練補助標准為每人每年15000元,訓練時間不少於10個月。2、視力殘疾兒童康復訓練補助標准為1000元,康復訓練時間不少於2個月。3、適配假肢矯形器的殘疾兒童每人補助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費佔60%,製作費(診斷評估、製作和適應性訓練)佔40%;適配輔具的殘疾兒童每人補助1500元,其中產品購置費佔90%,評估適配費(殘疾現狀評估、輔助器具適配、家長培訓、適配教材等)佔10%。
Ⅱ 殘疾學生補助標准
殘疾學生補助標准具體如下:
1、殘疾學生或低保(低邊)殘疾人家庭的子女,在規定學業年限內接受三年學前教育、小學、初中、高中(職高、中專、技校)教育的,每生每學年給予2000元的就學補助;其他殘疾人家庭子女在規定學業年限內接受初中及以下、高中教育的,每生每學年分別給予1000元、1500元的就學補助;
2、殘疾學生或低保(低邊)殘疾人家庭的子女,就讀全日制大專、本科院校的,每生每學年給予10000元就學補助,其他殘疾人家庭子女每生每學年給予5000元就學補助。殘疾人參加成人高考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給予一次性助學補助10000元;
3、視力、聽力(語言)、智力殘疾學生在區外接受特殊教育的,給予每生每學年3000元就學補助;
4、殘疾學生獲得國家、省級、市級、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榮譽證書的,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自強獎學金,同一學年獲多項榮譽證書的按最高等次獎勵;
5、殘疾學生和低保(低邊)殘疾人家庭子女就讀全日制大專、本科院校的,對學校收取的學費、住宿費扣除原有就學補助後的差額部分給予全額補助,每學年限額300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二條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殘疾標准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一條 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教育作為國家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統一規劃,加強領導,為殘疾人接受教育創造條件。
政府、社會、學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解決殘疾兒童、少年就學存在的實際困難,幫助其完成義務教育。
各級人民政府對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學生、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學生提供免費教科書,並給予寄宿生活費等費用補助;對接受義務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殘疾學生、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資助。
Ⅲ 2021年困境兒童每月補助多少
兒童福利機構養育的孤兒年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准按不低於當地上年度城鎮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的70%確定,社會散居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年基本生活養育標准按不低於當地兒童福利機構孤兒養育標準的80%確定」的規定,根據區統計局公布的2020年度我區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36948元的基數,現調整2021年度南湖區困境兒童生活費標准,其中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標准為1725元/人·月,低保、低保邊緣戶家庭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准按照不低於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的20%予以確定為345元/人·月,低保、低保邊緣戶家庭的重度殘疾(一、二級殘疾)和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兒童、患重病和罕見病兒童按當年度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准減去最低生活保障金後差額發放。發放對象。2021年1-2月困境兒童發放對象302名,其中社會散居孤兒22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170名,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兒童77名,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中的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兒童33名。
拓展資料:發放標准。2020年度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生活保障制度標准:(一)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標准每人每月1493元;(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發放標准每人每月1194元;(三)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殘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發放標准每人每月896元
法律依據:根據《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補貼使用監管協議書》履行好睏境兒童基本生活補貼的使用監督責任,確保補貼資金用於困境兒童生活、教育、醫療等方面。
Ⅳ 國家困難補助標准
法律分析:生活困難補助。每年給3000-8000元。對殘疾兒童的補貼。領取殘疾證的,每年補助2000元;如果您符合殘疾兒童補貼的條件第二種情況補貼是每年1000元。中央政府教育補助。高中生一次性補助2000元;對大學生的一次性補助為3000-6000元。
法律依據:《財政部、民政部關於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第一條 此次下達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預算,用於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含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流浪乞討兒童的應急處置、救助幫扶、監護支持、精神關愛等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支出)、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生活困難家庭中的和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該項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48社會保障和就業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Ⅳ 困難補助標准
困難補助標准如下:
1、生活困難補助。每年給3000-8000元;
2、對殘疾兒童的補貼,領取殘疾證的,每年補助2000元;如果符合殘疾兒童補貼的條件第二種情況補貼是每年1000元;
3、中央政府教育補助,高中生一次性補助2000元;對大學生的一次性補助為3000-6000元;
4、重大疾病補助,補助標准根據醫療費用數額確定;
5、失獨家庭的津貼。職工失去獨生子女的,一次性補助2萬元。
生活困難補助費申報條件有哪些
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2、祖母、母、妻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3、子、女、弟妹年未滿十六歲或殘疾經過勞動行政部門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4、子女雖然超過十六歲但仍在普通中學或職業中學、普通高等院校就讀者;
5、職工自幼由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須依靠職工供養且共同居住者;
6、獨生子女其父母無論誰死亡,凡子女符合供養條件的都可作為供養直系親屬,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待遇;
7、凡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直系親屬當時不符合供養條件的,以後雖然符合供養條件也不能列為供養直系親屬,不得享受有關待遇。
法律依據:《工會法律援助辦法》第二十三條
對困難職工的法律援助補助資金,從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資金中列支,管理和使用應當遵守《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工會法律援助工作經費、對困難職工法律援助的補助資金,接受上級和本級工會財務、經審、法律、保障部門的監督檢查。
Ⅵ 困境兒童每月補助多少
一、認定條件和申領范圍: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經濟困難無法履行撫養義務的兒童;經診斷身體重殘、患重病或罕見病需要長期治療的貧困家庭的兒童(經濟困難和貧困家庭指低保家庭)。
二、補貼標准: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指數等因素適時調整。自2019年1月1日起,困境兒童每人每月500元。
三、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由困境兒童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申請時應出具以下材料:困境兒童父母死亡或失蹤或判刑或無行為能力的證明材料。死亡的由公安機關、醫療機構出具兒童父或母死亡證明;失蹤的提供人民法院宣告兒童父或母失蹤判決書;服刑、被強制戒毒的,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司法文書、判決書;重殘、大病的貧困家庭兒童,提交殘疾人證、相關醫療證明材料、住院病歷等及貧困家庭證明,患罕見病的兒童還需提供三級甲等(含)以上醫院的醫學診斷證明(原件1份,紙質);經濟困難無撫養能力的提供貧困家庭證明。困境兒童及監護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3份、兒童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生活費監護使用協議書3份、兒童本人農商銀行卡號(開通財政補貼功能)。超過18周歲仍在校就讀的,提供學籍證明。
2、審核。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和社會散居困境兒童情況進行入戶核實,符合條件的,由申請人填寫《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一並上報縣級民政部門。
3、審批。縣級民政部門要認真審查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4、生活費發放。社會化按月發放。
Ⅶ 殘疾兒童有什麼補助政策
總的來說,國家的殘疾人保障在發展中國家裡還是算很完善的。中國出台《殘疾人保障法》正是針對殘疾人的社會福利政策。它包括的內容非常多,涉及殘疾人家庭扶助、就業、教育、權利保護與法律援助、康復與醫療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環境、文化生活照顧等等。
在2016年起,我國全面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但是由於考慮到各地經濟水平和消費水平差異大,具體補助多少錢是不一樣的。在北京,一張殘疾證能享受到的福利是:21600元/年(指定機構訓練費,加重殘照顧補貼);深圳,46300元/年 (包含訓練費—給到政府合作的訓練機構;一部分給到孩子個人)....如果殘疾兒童在0-6歲的,費用會更高,補貼的條款也更多。
公共服務機構應當為殘疾人提供照顧和優待,內容包括:①殘疾人在搭乘國內公共交通工具時應給予一定的照顧和方便,甚至享受減費或免費服務;②盲人讀物郵件可以免費寄遞;③殘疾人申請在公共場所開設零售店或申請解困住宅、停車位,應保留其名額並優先核准;④殘疾人或其撫養義務人應繳納的捐稅,政府應按殘疾人的殘疾等級、家庭經濟狀況,依法給予適當的減免。
《殘疾人保障法》對殘疾人的生活福利作了如下規定: 第四十條國家和社會採取扶助、救濟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殘疾人生活。 第四十一條國家和社會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通過多種渠道給予救濟、補助。 國家和社會對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扶養人、無生活來源的殘疾人,按照規定予以供養、救濟。 第四十二條殘疾人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 第四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社會舉辦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養機構,按照規定安置收養殘疾人,並逐步改善其生活。 第四十四條公共服務機構應當為殘疾人提供優先服務和輔助性服務。 殘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應當給予方便和照顧;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准予免費攜帶。 盲人可以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地鐵、渡船。盲人讀物郵件免費寄遞。 縣級和鄉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減免農村殘疾人的義務工、公益事業費和其他社會負擔。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增加對殘疾人的其他照顧和扶助。具體情況各地各有不同,請你到當地政府民政部門咨詢。
Ⅷ 困境兒童每月補助多少
法律分析: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基本生活和困境兒童生活補貼標准
(一)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833元調整為每人每月882元,最低補差為每人每月265元。
(二)城鎮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由每人每月1458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598元,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由每人每月1166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06元。
(三)福利機構養育的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准由每人每月1467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238元;社會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養育標准由每人每月880元調整為1790元;貧困家庭重殘、患重病和罕見病兒童按照散居孤兒養育標准與低保標準的差額發放生活補貼;低保家庭兒童按照散居孤兒養育標准與低保標准差額的30%發放生活補貼。
困境兒童是指由於兒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發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會予以關心幫助的兒童(未滿十八周歲)。主要包括孤兒、自身困境兒童、家庭困境兒童、安全困境兒童和臨時困境兒童五類。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十六條 申請特困人員供養,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Ⅸ 孤兒補助金標準是多少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普惠型兒童福利體系建設的意見》(浙政辦發〔2017〕67號)、《泰順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快推進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泰政發〔2015〕38號)等文件規定,為不斷提高兒童福利保障和服務水平,滿足兒童生存發展需要。現發放2021年1-2月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共計63.1718萬元發給你們,其中: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補貼發放資金6.5692萬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發放資金41.4318萬元,低保戶和低保邊緣戶家庭重病、重殘和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發放資金15.1708萬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2021年1-2月困境兒童發放對象302名,其中社會散居孤兒22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170名,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兒童77名,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中的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兒童33名。
二、發放標准。2020年度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生活保障制度標准:(一)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標准每人每月1493元;(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發放標准每人每月1194元;(三)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殘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發放標准每人每月896元;(四)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發放標准每人每月597元;(五)低保家庭中的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發放標准每人每月448元;(六)低保邊緣家庭中的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發放標准每人每月299元。
三、動態管理。(一)新增:2021年1-2月新增困境兒童4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3名,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中的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兒童1名。(二)核減:2021年1-2月核減困境兒童3名,其中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兒童1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2名。
四、發放渠道。本次孤兒及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所需資金從《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民政廳關於提前下達2021年孤兒及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補助資金的通知》(浙財社〔2020〕87號)所下達的資金支出,列「2081001兒童福利」支出預算科目。
根據鄉鎮審核,縣民政局復核確認的困境兒童對象,補助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方式,直接匯入困境兒童(或監護人)的個人銀行賬戶。請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泰順縣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補貼使用監管協議書》履行好睏境兒童基本生活補貼的使用監督責任,確保補貼資金用於困境兒童生活、教育、醫療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