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局一年法定節假日有多少天
㈠ 一年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有多少天
一年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有11天,分別是:第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第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第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第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第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第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第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法律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㈡ 一年法定節假日一共幾天
我國共有法定節假日11天(包括春節、國慶兩個假期各3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1天),一年有52周餘1天。若余出來的那天處於雙休日,則一年有52乘2 1=105天,若處於工作日則是52乘2=104天。兩者合計,即115天或116天。
法律分析:我國共有法定節假日11天(包括春節、國慶兩個假期各3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1天),一年有52周餘1天。若余出來的那天處於雙休日,則一年有52乘2 1=105天,若處於工作日則是52乘2=104天。兩者合計,即115天或116天。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為11天。法定節假日是指根據各國、各民族的風俗習慣或紀念要求,由國家法律統一規定的用以進行慶祝及度假的休息時間。法定節假日制度是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經濟社會的多個方面,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安排,為居民出行、購物和休閑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為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做出了積極貢獻。我國的法定節假日有: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法定節假日共有11天,分別如下:(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法律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一條為統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假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節,放假1天(陽歷清明當日);(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㈢ 鐵路局假期是怎麼休的
法律分析:1、法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時,條例還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2、年休假工資的基本規定在一般情況下職工享受年休假期間可以獲得與日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其具體計算公式為:職工本人月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天)。
法律依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二條 《條例》第二條中所稱「連續工作」的時間和第三條、第四條中所稱「累計工作」的時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均按工作年限計算。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第三條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工作人員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條例》第四條第(二)、(三)、(四)、(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條 依法應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數少於年休假天數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其年休假天數。
第七條 機關、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應當徵求工作人員本人的意見。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工作人員年休假工資報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收入外,其餘部分應當由所在單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解決。實行工資統發的單位,應當納入工資統發。
第九條 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一)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二)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20天的。
㈣ 一年共有多少天法定節假日
法律分析:國家法定假日和休息日一年總共是115天或116天。
我國共有法定節假日11天(包括春節、國慶兩個假期各3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1天),一年有52周餘1天。若余出來的那天處於雙休日,則一年有52*2+1=105天,若處於工作日則是52*2=104天。兩者合計,即115天或116天。
法律依據:
1.國家的法定節假日是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來實施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職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其中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
3.只是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的的話,還達不到坐牢這個等級的懲罰,只要補給勞動者加班報酬就不會有事了。
㈤ 鐵路年休假規定是怎樣的
鐵路職工的年休假規定:如果職工在單位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享有5天的年假;如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享有10天的年假;如果已滿20年的,則享有15天的年假。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㈥ 一年法定假日一共有多少天
11天。一年中法定假日包括周六周日一共有115天或116天。計算方法:共有法定節假日11天(包括春節、國慶兩個假期各3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1天),一年有52周餘1天。若余出來的那天處於雙休日,則一年有52*2 1=105天,若處於工作日則是52*2=104天。兩者合計,即115天或116天。法定節假日共有11天,分別如下:(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准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㈦ 一年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共多少天
我國共有法定節假日11天(包括春節、國慶兩個假期各3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1天),一年有52周餘1天。若余出來的那天處於雙休日,則一年有52*2 1=105天,若處於工作日則是52*2=104天。兩者合計,即115天或116天,故我國一年的法定節假日有115天或116天。
一、 關於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一般是指根據各國各民族的風俗習慣或紀念要求,由國家法律統一規定的,用以進行慶祝及度假的休息時間。法定節假日的制度也是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到了經濟社會的多個方面,更涉及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安排,為居民出行購物和休閑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因為很多居民在上班的時候都不能夠出去玩兒,每天朝九晚五的非常疲累,那麼法定節假日就給了居民充足的理由進行休息,娛樂。而且法定節假日的建立也拉動了經濟增長。從1995年開始,我國就已經實行了每周五天的工作制度。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還有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了婦女節,青年節,兒童節,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等。
二、 法定節假日的作用
法定節假日讓老百姓的假期變得更豐富多彩了。而且黃金周的意義也發生了變化,可以預見今後集中在黃金周出遊的現象將會逐步轉變。還可以讓中國人真正的感受到傳統文化對中國精神文明建設的影響,感恩,紀念團圓的時代真正到來。清明就是感恩,端午就是紀念,中秋就是還原,很多人在中秋節那一天會選擇回家與父母團聚。還能夠帶動經濟的增長從當地的節日來看有很大的體現,比如說酒店的客滿,餐館客滿,各類市場的生意興隆,計程車市場大旺等。
綜上所述,法定節假日對老百姓的好處是非常大的,可以讓老百姓結束疲憊的工作日常,讓老百姓有足夠的精力出去玩耍,休息。最主要的是,法定節假日可以讓老百姓感受到中國傳統節日的文化傳承。
【法律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㈧ 鐵路年休假怎麼規定的
法律分析:鐵路年休假規定滿10年休假執行國務院頒布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