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公司佔用農田補償標準是多少
1. 關於電力設施佔用耕地補償標准
電力設施征地補償標準是:1.每基鐵塔在50平方米及以下補償600到1000元,每基鐵塔在50到100平方米補償1000到2000元;2.單根電桿補償300元,雙桿補償500元;3.水地每條拉線補償200元,旱地每條拉線補償100元;4.施工期間由施工機械等作業造成的壓地、毀地等作一次性補償。
2. 電力鐵塔佔用農民土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通常情況下每畝佔地是38000元到45000元,每平方米為57元到67元之間是准確賠償標准。可撥打全國國土資源佔地賠償免費咨詢電話進行咨詢。由所在縣的國土資源局接聽並負責解答。國家架設高壓線、鐵塔佔地屬於征地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