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吊高度標准為超過多少米左右
『壹』 起重機起吊重物時,一定要進行試吊,試吊高度不應大於1.5米。哪裡不對
出於安全考慮,起重機在進行試吊過程中,試吊高度不能超過0.2米。
一般起重機在進行每一班次輪流作業時,根據安全施工手冊,必須進行試吊。起重機主要包括起升機構、運行機構、變幅機構、回轉機構和金屬結構等。起升機構是起重機的基本工作機構,大多是由吊掛系統和絞車組成,也有通過液壓系統升降重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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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操作時注意事項:
1、每台起重機必須在明顯的地方掛上額定起重量的標牌。
2、工作中,橋架上不許有人或用吊鉤運送人。
3、無操作證和酒後都不許駕駛起重機。
4、操作中必須精神集中、不許談話、吸煙或做無關的事情。
5、車上要清潔干凈;不許亂放設備、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險品。
6、起重機不允許超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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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汽車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貳』 起重機在吊運物件時試吊重物吊起距離地面不得大於多少米
起重機在吊運物件時, 首先要進行試吊, 試吊重物吊起距離地面不得大於(0.5)米,此時是安全距離,確定安全距離後需要再試驗一下起升機構制動器的可靠性,經確認良好後再吊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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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分類
在建橋工程中所用的起重機械,根據其構造和性能的不同,一般可分為輕小型起重設備、橋式類型起重機械和臂架類型起重機,纜索式起重機四大類。輕小型起重設備如:千斤頂、氣動葫蘆、電動葫蘆、平衡葫蘆(又名平衡吊)、卷揚機等。
橋架類型起重機械如梁式起重機等。臂架類型起重機如固定式回轉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等。纜索式起重機如升降機等。
按起重性質分:流動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桅桿式起重機。
按驅動方式分:一類為集中驅動,即用一台電動機帶動長傳動軸驅動兩邊的主動車輪;另一類為分別驅動、即兩邊的主動車輪各用一台電動機驅動。
中、小型橋式起重機較多採用制動器、減速器和電動機組合成一體的「三合一」驅動方式,大起重量的普通橋式起重機為便於安裝和調整,驅動裝置常採用萬向聯軸器。
按結構形式,起重機主要分為輕小型起重設備、橋架式(橋式、門式起重機)、臂架式(自行式、塔式、門座式、鐵路式、浮船式、桅桿式起重機)、纜索式。
輕小起重設備
輕小型起重設備的特點是輕便、結構緊湊,動作簡單,作業范圍投影以點、線為主。輕、小型起重設備,一般只有一個升降機構,它只能使重物作單一的升降運動。屬於這一類的有:千斤頂、滑車、手(氣、電)動葫蘆、絞車等。電動葫蘆常配有運行小車與金屬構架以擴大作業范圍。
電動葫蘆
CD1、MD1型系列鋼絲繩電動葫蘆系在原CD、MD型基礎上的改進型產品。它具有結構緊湊、輕巧、安全可靠、零部件通用程度大,互換性強、起重能力高、維修方便等特點,是用途廣泛,深受歡迎的輕型起重設備。
該葫蘆有固定式和小車式兩類。固定式按固定支腳在上、下、左、右位置不同又分為A1、A2、A3、A4四種型式,可直接安裝在構架上使用,小車式具有運行功能,可安裝在軌道上使用。
『叄』 國家規定多少米以上算高空作業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
國家標准GB/T 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築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築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
建築施工中的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等五種基本類型,這些類型的高處作業是高處作業傷亡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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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預防
依據安全管理的客觀要求,運用安全與事故的運動規律和預防、控制事故的規律,為了改變人的異常行為、物的異常狀態,以及人與物的異常結合,從本質上超前有效預防、控制高處墜落事故,分為具體預防、控制和綜合預防、控制。
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預防、控制,是依據不同類型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原因,有針對性的提出了對每類高處墜落事故進行具體預防、控制要點。
『肆』 塔吊高度如何計算 一般超過建築物多少
塔吊高度
塔吊附牆裝置安全控制要點有哪些?
1、自升塔的自由高度應按照說明書要求,當超過規定時,應與建築物進行附著,以確保塔吊的穩定性。
2、附牆裝置
(1)附著在建築物時其受力強度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2)附著時應用經緯儀檢查塔身垂直度,並進行調整。每道附牆裝置的撐桿布置方式、相互間隔以及附牆裝置的垂直距離應按照說明書規定。
(3)當由於工程的特殊性需改變附著桿的長度、角度時,應對附著裝置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進行驗算,確保不低於原設計的安全度。
『伍』 國家規定多少米以上算高空作業
根據《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築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築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
建築施工中的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等五種基本類型,這些類型的高處作業是高處作業傷亡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
臨邊作業是指:施工現場中,工作面邊沿無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高度低於80cm時的高處作業。
洞口作業是指:孔、洞口旁邊的作業.在水平方向的樓面、屋面、平台等上面短邊小於25cm(大於2.5cm)地稱為孔,等於或大於25cm稱為洞。
攀登作業是指:藉助建築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或採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
懸空作業是指:在周邊臨空狀態下進進行高處作業。其特點是在操作者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條件下進行高處作業。
交叉作業是指:在施工現場的上下不同層次,於空間貫通狀態下同時進行的高處作業。
『陸』 塔吊高度如何計算 一般超過建築物多少
最大自由高度、最大安裝高度均指從塔吊基礎表面到吊鉤下端的垂直距離。
獨立高度就是塔吊不依附建築物,能夠獨立的高度。
附著高度呢就是可以附著固定在建築上的高度。獨立高度是指塔吊在出廠時所配製的標准節的總高度!
一般25型 32.5型 35型 40型在30米左右高度,50型 50.12型 50.13型 63型在36-40米高度!(廠家不同,單標准節高度不同,但一般出入不會太大) QTZ80塔吊的獨立高度為46.2米。
一般規范的來說塔吊的高度是要高出建築物10到15米的,這樣才能確保吊物不碰到建築物或上面的施工人員,安全的將建築材料吊運到樓面。 超過只要塔吊在安全高度上是沒沒影響的,低於塔吊就沒有合適的工作旋轉空間,那樣塔吊將不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