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萬工資稅後多少
A. 收入15萬交多少稅
法律分析:月工資15萬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50090元,計算方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為15萬減去起征點5000元,即145000元,此處將各項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的支出排除在外的話。個人所得稅裡面有11種應稅所得,各種應稅所得的計算方法都是不一樣的,不一樣的應稅所得是不能一起計算,要分開計算的。
但這次自行申報的規定之一是:一個人在一年中的各種所得合起來超過12萬就要自己去申報。
而且,就算都是工資薪金所得,一年總收入是15萬,但如果各個月工資額不同的情況,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也是不一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B. 綜合收入15萬要交多少稅
法律分析:年薪15萬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金額為為50090元,具體計算方式為:應納稅所得額為15萬減去5000元的起征點,即為145000元,此處需要減去五險一金的代繳金額;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年薪15萬的適用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為15160元。所以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為145000乘以45%減去15160,即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50090元。1.應繳納所得額前工資收入金額-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費用減除額2.應納稅額納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3.個稅起征點是50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繳稅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實發工資發工資-四金-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50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C. 年收入15萬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法律分析:年薪15萬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金額為為50090元,具體計算方式為:應納稅所得額為15萬減去5000元的起征點,即為145000元,此處需要減去五險一金的代繳金額;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年薪15萬的適用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為15160元。所以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為145000乘以45%減去15160,即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5009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D. 15萬的工資要交多少稅
法律分析:年收入15萬元,應納個人所得稅10140元。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費用3500元之後,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按月計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 稅前15萬年薪稅後多少
稅前15萬年薪稅後14.1萬元。我國實行超額累進稅制,年薪15萬,月薪12500元,每月要繳稅750元,一年交稅9000元,剩下141000元。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第十一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