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建房標准每人多少平方
『壹』 國家規定的農村人均住宅面積
三人及三人以下的農戶75m2以內,四人的農戶100m2以內,五人的農戶110m2以內;六人及六人以上的農戶125m2以內。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法律依據: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九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准(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積限額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農戶75m2以內,四人的農戶100m2以內,五人的農戶110m2以內;六人及六人以上的農戶125m2以內。使用非耕地的,每檔最高可增加15m2;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檔最高可增加35m2。實施舊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積超出用地限額20m2以上的,可放寬一個檔次的用地限額。
第十七條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討論同意,並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間數面積、申請建房佔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布後無異議的,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查,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由縣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結果由村民委員會予以公布。
『貳』 農村宅基地每人多少平方米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規定標准,農村人均耕地面積不夠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每戶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67平方米,人均面積在667平方米以上的每戶用地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農村宅基地辦理土地使用證:1、需要本人去提出建房的申請,建房申請書是需要農民集體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並簽字才行,管理員會對其進行審核再簽字和蓋章,再上報到當地鎮人民政府,由村民委員會和相關政府再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同時還要附上地形平面圖、建房示意圖、新農村規劃圖。2、報國土資源局規劃科審批實否符合新農村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如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需經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簽署意見,並辦理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並且國土局會利用保護科審核土地用途、用地規模和建房位置是否符合規定,審查之後就會發放農民宅基地批准通知書,經地籍調查、權屬審核合格後進行土地登記位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叄』 農村自建房每人多少平方
農村自建房標准每人20至30平方米。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休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宅基地標准,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戶按4人計算,5人以上戶按5人計算,擴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積應連同原有宅基地面積一並計算。移民宅基地標准按區的有關文件執行。建房前,要先經過村民委員會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最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證後才可以建設。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審批程序辦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出具選址意見書後,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准。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應當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後,依照前款第
(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回原籍村莊、集鎮落戶的職工、退伍軍人和離休、退休幹部以及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台同胞,在村莊、集鎮規劃區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
(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自建房屬於什麼產權
國有土地上的自建房屬於小產權房。農村自建房的產權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對房屋本身的權利,另一個則是對建造房屋使用的土地所擁有的權利。對於房屋本身的權利來說,其房子屬於房屋主的財產,房屋產權永久性屬於個人。但是對於建造房屋使用的土地所擁有的權利來說,房屋主只有佔有權、使用權和有限制的處置權,而沒有擁有權。因為建造房屋的土地屬於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擁有權。
『肆』 農村建房面積標準是多少平方
法律分析:中國農村宅基地面積規定的標准分為小戶、中戶和大戶。
農村宅基地面積標准可分為:
(1)小戶:即三人以下,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75平方米;
(2)中戶:即四至五人,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110平方米;
(3)大戶:即六人以上,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125平方米。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使用非耕地的,每檔最高可增加15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檔最高可增加35平方米。宅基地面積標准(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法律依據:《江陰農村建房審批管理辦法》 第十條 宅基地面積嚴格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每戶宅基地面積不超過135平方米,其中建築佔地面積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的70%,建房層數不得超過三層。
『伍』 農村自建房每人多少平方
農村建房一般每人可以批20至30平米的宅基地面積,但有的地方也會超出這個范圍,每個地區的規定不同。比如有的地區規定3人以下戶含3人,建築佔地面積不得超過80平米;3人以上戶,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米建築佔地面積。有的地區則規定單戶住宅建築面積三人戶含三人以下不超過150平米;四人戶不超過200平米;五人戶以上不超過250平米等。
農村自建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1、不允許城裡人到農村買地蓋房;
2、未經審批或審批未通過,不能開工建設;
3、避免在自然環境保護區、水資源保護區建房;
4、城鎮戶籍子女可繼承但不可翻建農房;
5、千萬不要私占永久基本農田及耕地建房;
6、一戶多宅的情況下,禁止佔用自留地或其餘宅基地建房。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陸』 農村建房人均面積規定多少平米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宅基地標准:
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戶按4人計算,5人以上戶按5人計算,擴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積應連同原有宅基地面積一並計算。移民宅基地標准按區的有關文件執行。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法律依據: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農村村民實行一戶一處宅基地制度。
農村宅基地的面積按照下列標准執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四百六十七平方米。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規定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標准。 各地政策有差異,以當地規定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居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柒』 中國農村土地規定每人可以建多少平方的房子,規定最多能建幾層
一人三十平米,層數需要依查詢當地政府對當地的區域規劃。
農村村民每人可以建多少平方的房子或宅基地的佔地面標,須遵守各省、市、自治區的規定,各省、市、自治區都會有本各省、市、自治區的土地管理法實施細則或條例。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鄉村鄉民住所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閱,由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7)國家建房標准每人多少平方擴展閱讀:
鄉村宅基地建房規范是小戶:即三人以下,請求建房面積不得超越75平方,
中戶:即四至五人,請求建房面積不得超越110平方,
大戶:即六人以上,請求建房面積不得超越125平方。
鄉村宅基地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則的成員,依照法律法規規則規范享受運用,用於締造自己寓居房子的鄉村土地。農人對宅基地只要運用權,土地則歸於農人集體所有。
法律依據是土地處理法、國土資源部的行政法規、以及各省的宅基地處理辦法,在實踐中,主要是依據各省的宅基地處理條例來進行請求的。
依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鄉村宅基地處理的意見》,堅決貫徹「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則,鄉村鄉民一戶只能具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越省(區、市)規則的規范。這個規范要依據各省自己的規則來處理。
『捌』 農村建房面積標準是多少平方
農村建房面積標准具體如下:
1、農村新建房屋、擴建或翻新重建,每戶宅基地的標准面積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據村裡規劃,和實際用地情況,統一確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積標准;
2、農村自建房不得超過三層,每戶的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360平方米。農村聯排別墅不得超過四層,每戶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450平方米;
3、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但是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規定的標准。
農村房子翻建超面積怎麼辦
1、房子超出面積後,超出審批面積的部分無法獲得產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
2、建房者要主動向審批機關報告,補交一定費用。若是隱瞞事實被查證,就有可能被視為違章建築,限期拆除;
3、可在土地登記本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註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待以後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按規定面積標准重新確定使用權,超過部分退還集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玖』 農村宅基地每人是多少平米有何依據
我是廣東肇慶這邊的農村農民,我們農民申請的宅基地面積是有標準的。 廣東省內的平原地區和城市郊區的農民申請宅基地面積是在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區的農民申請宅基地面積是120平方米以下,山區地區的農民申請宅基地面積是150平方米以下。同時要符合「一戶一宅政策」。
而我們農村是屬於丘陵地區,則如果我現在申請宅基地面積就可以達到120平方米。如果只有一人居住,就是戶口薄上只有一人,則最多可以申請60平方米的宅基地。依據是我們廣東省《土地管理法》里明確說明的。
農村宅基地每人是多少平方米,反正我們這里是屬於丘陵地區,申請宅基地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即可,確實要細分的話,是每人申請宅基地面積為18平方米,這是針對家庭人口多的成員。
當然,像剛才所說的。有些戶口薄上只有一人的話,當然是不可以申請120平方米宅基地,就算申請了也是不批的。如果是一人的話,則可以申請60平方米的宅基地,同時不能超過60平方米。
農民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可以很好的保障農民的權益。有很多農村農民自建房目前還是沒有規定樓房層數的,這樣可以更好的解決我們農民家庭人口多的居住問題。農民有錢就起高點樓層,資金緊缺也沒有辦法。
特別是已經去城裡紮根了的農民,他們還是農村戶口,手上有多餘的錢財都想回農村起一層房子,好讓全家人回家鄉時,也有一個溫暖的窩,就算少回農村,這也是一種投資吧。不過,已經落實要進行拆遷和新農村建設的農村,就不可以再申請宅基地請房子了。
我們這里農村宅基地的使用審批,不是按人頭算平方面積,而是按照戶來計算。別的地區是什麼政策我也不能隨便亂說,就說說我們山東這里的執行標准吧,給大家一些參考。
我們這里,農村宅基地按照每戶來算,一戶一般不能超過260平方,那這個「一戶」又是怎麼來界定的呢?一戶到底是幾個人,如果家裡是大人加未成年子女的,那這戶就是3人或者4人,如果父母已經上了年紀,子女也都成家立業,那麼該戶就剩下父母二人。有的人可能會說,我們沒有分戶,祖孫三代都是住在一個院兒里,這種情況下不會生搬硬套的按照260平方來要求,這是符合分戶要求的,可以按照三戶來計算,比如說農村現在規定一戶只能有一宅,這種情況下就可以算三戶,擁有三處住房。
如果說一戶宅基地超出了規定面積,面積小的話,比如說當地規定每戶不能超過260平方米,但是該戶實際擁有300個平方,這種情況下是可以確權的,不過超出的這40個平方要花錢,有償使用。如果超出的面積過大,有的地方是實行階梯式收費,有的地方就乾脆不給確權。
不同的鄉鎮、村子,還真的有不同的規定,在具體的執行實施過程中,都是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來執行的。我們村是在不超過省里統一規定的前提下,規定每戶不能超過240平,家口大了可以分戶,但不能圈地搞個四五百平,這種情況下批不下來土地使用證,村集體不認可。
總之宅基地的使用都在一步步的規范,對於農村一些長期閑置、倒塌農房的管理也越來越嚴格,目前我們這里還是歸個人使用,集體並沒有收回。但有的村子已經開始收回這類宅基地了,統籌盤活,合理利用,其實倒也是件好事,所以不想被收回的人還是要好好維護自己的房子,不要倒塌了沒人管理,被收回後又急眼,到時候急眼也沒用了。
每個地方它的規定是不一樣的,他們實施的辦法也是不一樣的。現在很多農村人雖然有戶口但是沒有宅基地,對於這樣的人申請宅基地時是按照每人每平方米來計算的,但是對於有宅基地的人確實按照以前的方法來計算。 我們河南省有相應的規定,當然其他地方有可能也有別的規定。
大家可以翻閱河南省實施的土地管理法,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條文當中,第51條當中有明確的規定。在不同的地方都有不同的法律法規以及明文規定, 大家如果想要知道你們地區有多少,可以搜索你們地區的土地管理法。
第51條:城鎮郊區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區每戶用宅基地不能超過134平方米,人均耕地在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每戶用地不得超過167平方米,山區丘陵地帶,每戶不得超過200平方米。
目前我們宅基地的處理方法不是特別多,但是在我們農村宅基地面積超過200平方米的特別多,我們那邊就有非常多,但依舊沒有什麼問題。
①宅基地已經確權:我們那邊宅基地已經確權下來了,目前正在等待著相關的審批手續。如果我們那邊可以試點申請相關的房權證的話,估計也容易辦理了。
②賠償有依據了:現在在我們鄭州這邊也有一些萬人的社區,他們就是將農村的宅基地以及耕地收回,然後給農民統一建房統一賠款。如果是這樣的話,確權了農村的宅基地,確定了宅基地的面積,到時候賠償起來有法可依。
宅基地作為村民的權益,是按照一戶一宅進行劃撥使用的,所以是不存在每個人多少平米宅基地的說法,只能是一戶會有多少的使用面積,宅基地劃撥使用面積,根據每個不同地區都有各自的標准,是沒有統一標準的,像一些壩上地區、偏遠地區、人口稀疏地區,宅基地的面積是可以適當的放寬、面積可以比大部分地區大一些的,總的來說是都有各自不同的規定,這個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那麼為什麼在農村有的宅基地很大很大,而現在的宅基地面積卻變的很小呢?其實這個宅基地也是經歷過好幾次的調整之後,才最終變成了現在的按照面積劃撥,那麼那些很大的宅基地是怎麼來的呢?為什麼我們不能申請大面積的宅基地呢?
《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出台之前的宅基地:這個條例是在1982年的2月13號開始實施的,在此之前所有的宅基地,哪怕你的宅基地面積在大,只要沒有在條例之後擴大面積,就能夠給予登記造成頒發證書,這類的大面積的宅基地,在農村不在少數,我們這里就有一兩畝地的老宅基地,這些都是 歷史 自然形成的宅基地,面積在大,也是合情合理的。其實這一情況可以延續到1987年的土地管理法實施之後,在1987年的宅基地,面積都是比較大的,而在1987年之後,就逐漸的走上了正軌,宅基地面積也就要按照各地的標准來劃撥使用。
所以說農村的宅基地面積,並不會相同,這些都是很正常的現象,從1987年之後的宅基地,大部分面積都是相差無幾,像我們這里的宅基地面積是二分半,也就是166平方米,一般也就是東西長:15米,南北長11米左右,說實話,這樣的面積在農村確實是有點小,所以很多時候即使辦理的證是166平米,但很多的村子劃撥的實際面積是要大於證書的面積的,這一情況而且不在少數,有的會交點罰款了事,有的罰款也不用交,因為大家都是這樣的。已經形成一種默契。
發生超占的在以前非常的普遍,但隨著土地資源的緊缺,現在這一現象,也得到了很大的遏制,土地管理早就開始了衛星監測數據,不用實地丈量,就能計算出佔用的面積,對待超出面積的,也是比原來要嚴格的多,不但要退出超出的部分,有的地方還會有進一步的措施。
總結:農村宅基地面積,是按照不同的地區,都有各自的標准,每個地區都不一樣,這個可以搜索當地的條例即可明了,也不是按照人頭來計算面積,是按照一戶一宅的標准來劃撥使用宅基地,歡迎大家補充評論留言,謝謝。
為了保障農民的住房問題,農民是可以免費得到宅基地從而蓋房的。不過農村的宅基地除了一戶一宅之外,對於每人的面積也是有限制的,並不是說宅基地想申請多大就有多大的。
要說農村宅基地每人是多少平米,目前來看是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的,各地的宅基地上限都是不一樣的。就比如說在天津每戶宅基地總面積不能超過200平米。
而在湖北大中城市范圍內,宅基地面積不可以超過80平米;其他城鎮地區不得超過100平米。所以說宅基地的標准每個省份都不一樣的。
至少說為何會有不一樣的標准,那還是跟當地土地資源有關的。像一些經濟發達的地區,那土地資源很珍貴的,自然就不能夠提供太大的宅基地給農民蓋房了。
而對於一些經濟不發達,而且土地資源還非常豐富的地區,給農民的宅基地就會多一些。所以說宅基地面積跟經濟的發展程度,以及跟土地資源的多少有關的,這點是我們不能夠控制的。
像老農所在的廣西,目前對審批面積等方面進行了規范。規定平原地區和城市郊區每戶不得超過100平方米,丘陵地區、山區每戶不得超過150平方米。這個面積屬於不多也不少的,目前來看對於農民來說是夠住了。
當然也並不是所有的家庭都可以頂上限申請宅基地的,如果自家能夠申請宅基地的土地不夠大,那也只能夠委屈申請小一些的。而且如果一家只有三口之家,原則上也不會給你申請那麼大的面積。
就比如說有一些地區就規定三口及以下的家庭只能夠申請75平方的面積,人均就是25平米,家庭人口數越多能夠申請的宅基地也就是越多。
總之,現在農村宅基地每人多少平方各地區都不一樣的,不知道大家有怎麼看待呢,都說說吧。
先說一下我的家鄉農村宅基地的情況,我們這里的宅基地都是二分半,一畝=10分=666.67平方米,那二分半是多大呢,也就是1/4畝大約166.67平方米,也就是長寬15*11這樣,更直觀一點,標准籃球場的尺寸是420平方米(28*15),一個籃球場尺寸是宅基地的2.5倍,也就是一個籃球場可以分出兩家半的宅基地。
我有一些東北的朋友,去過他們家裡做客,他們的宅基地普遍很大,基本得一畝(666.67平米)左右,院子很大,還有菜園,東北地區人口少,人均土地也多,人口密度也小,我查了一下文件,也沒看到宅基地有具體的面積要求,不知道是不是和當地的人均土地面積和人口數量有關,希望能幫到你。
別的地方我不太清楚,但是在我們當地一般人均宅基地使用面積在30平米左右,一般最少申請的宅基地面積在90平方米,對於不足三口人的家庭,也是按照三個人的標准申請宅基地的面積。然後一次提成每增加一口人,那麼就增加30平方米左右。如果是4口之家,那麼就可以申請120平米。但是通常情況下,農村的宅基地採用面積不會規定的那麼死,所以才基地面積可以在原本規定的用地限額上面再增加30到80平方米的面積。
比如在我們山地丘陵地區,一般一戶人家的 財經 理財用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如果是三口之家的話,那麼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最多可以達到170平方米,當然前提是在一些比較偏僻的地方,可以適當寬松一點。如果在居民房屋建設比較集中的地段,那麼宅基地的使用面積就會比較緊張,因此增加的面積會相對比較小。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30平方米左右,如果超過面積的話,可能就要有償的使用,也就是通過現金的補償方式,來獲得超過部分的土地使用權。
要發展就要加寬道路,房大路窄沒用的,人均25一35平米,要有 汽車 庫,以前也有單車房,但今時今日,包括城市都是,遺憾沒有車位。
首先明確一點,農村宅基地是有面積規定的,不是說你想佔多大就能佔多大!
在農村裡,不管有錢沒錢,農民都要把房子建得好好得。但是在建房的過程中,很多農民想著能把房子建多大就把房子建多大,越大越好,越寬敞越好!但是等他建到一半,村幹部和土地部門的工作人員就找上門來了,理由就是超面積了。
可能很多人都沒有聽說過農村建房超面積,甚至對於建房超面積聽都沒聽過,稀里糊塗地就建起了房。其實, 農村建房超面積一般來說指的是宅基地超面積 。這個在農民申請建房的時候,村幹部就會告訴他們標准。
那有的人就說了,既然村幹部把面積標准都說了為啥還會有人超面積?之所以出現這個問題,就在於個別地方執法不嚴再加上個別農民「不老實」,先斬後奏,在建房的時候偷偷擴建的。
那麼,既然農村宅基地有面積標准,那到底是怎樣規定的?有何依據?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章建設用地中第六十二條規定: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宅基地的面積是有法律規定的,這個規定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情況自行制定的。小焦在網上查了查相關資料,找到了個別省份關於農村宅基地面積的一些規定,大家可以看看做個參考。
以上只是個別省份的宅基地面積標准,如果想知道自己家鄉到底是什麼情況,可以在在網上搜索你所在省的「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或者細則!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這里,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您好,對於農村宅基地面積標准,法律是有相關規定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各地規定不一樣,因此,農村村民若想知道自己可以擁有多少平方米的宅基地,可以查閱當地的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細則的規定,例如: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積標准(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過一百二十五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得超過一百四十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一百六十平方米。
農村村民宅基地的具體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那麼宅基地的面積又是如何計算的?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對此有相關的規定,宅基地面積計算:
(一)建築物和構築物以牆外包為界,接拼的以牆中或柱中為界;
(二)挑出的陽台和樓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計算佔地面積,但底層不得構築;
(三)由二戶或二戶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積按房屋產權的建築面積與總面積的比例分攤;弄堂用地,使用樓上的農戶分攤面積為一半,其餘為共用面積;
(四)通過購買商品房和以公開有償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或集體土地有償流轉取得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計入宅基地面積。
『拾』 農村宅基地每人面積標準是多少平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也就是說,關於農村宅基地每人是多少平米的問題,國家並沒有進行統一規定,宅基地面積標準是由各地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的,比如說,土地相對較多的地方,每戶可獲得的宅基地面積就大一些,在一些土地稀缺,人口多的地方,每戶可獲得的宅基地面積就可能會少一些。
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九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准(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農村宅基地建房標準是小戶:即三人以下,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75平方,中戶:即四至五人,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110平方,大戶:即六人以上,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125平方。使用非耕地的,每檔最高可增加15平方;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檔最高可增加35平方。實施舊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積超出用地限額20平方以上的,可放寬一個檔次的用地限額。
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經建設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經建設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2019年9月,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嚴禁城鎮居民購買宅基地。2020年8月,自然資源部下發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問答》明確,2020年底前完成全國農村地籍調查,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登記率達到80%以上。2021年底前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登記資料清理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