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租房有多少平方
1. 武汉市,公租房和连租房有什么区别公租房多少钱一个平方,有多大
武汉公租房一般都是小户型,每月房租约八百元左右,有物业管理费。廉租房只有吃低保的无房户才能申请,也是小户型,月租约一百元左右。普通工薪阶层是不能申请的。满意请采纳!
2. 武汉市公租房多少钱一平方
公租房价格规定如下:
1、公租房租金由各地县级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报物价部门核定。地区不同、房源不同,租金价格都不同。
2、公租房是不卖的,在我国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费1元/平方/月左右。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价格按照政府公布的建筑成本加上利息,前5年的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但是此房以后只能由政府回购(购买价格加上利息回购),不能自行出售给其他第三方。
公租房的一般交房标准为:
1.水、电、气表安装到户;
2.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
3.客厅及卧室地面采用玻化砖,墙面、天棚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均采用防滑地砖、墙砖,天棚采用塑钢扣板;
4.卫生间安装吸顶灯、换气扇、蹲便器、成品立柱盆,厨房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橱柜、淘菜单盆。承租人只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等即可直接入住。
3. 武汉市公租房一般面积有多大
应该是不大的
4. 公租房条件人均面积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面积: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由政府投资或补贴的新建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以购买、改造、租赁等方式筹集的成套公租房,参照以上控制标准,应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户型:公租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
5. 申请公租房条件 公租房最大多少平方
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家庭人数相对应,即:2人以下(含2人)选择40平方米以下(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含3人)可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80平方米以下(三室一厅)住房。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6. 武汉市申请公租房的标准是什么,单身住民退休工资超过了3千5百元,资格就取消
摘要 汉公租房申请条件为:
7. 公租房一室一厅多少平方
公租房一室一厅的房子面积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对于公租房而言,房屋的面积一般是在60平方以下。申请公租房,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工作证明、以及持有5年暂住证,前往附近的派出所提交材料并申请公租房,工作人员便会给予审核。
8. 公租房一般最大面积是多大
60平方米。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由政府投资或补贴的新建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以购买、改造、租赁等方式筹集的成套公租房。参照以上控制标准,应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购买住房,另一种是租赁住房。据了解,在发达国家,首次购房人的年龄比我国要大很多,年轻人长期租房是一种普遍状态。
在日本、德国,首次购房人平均年龄为42岁,法国为37岁,美国也在30岁以上,英国在2008-2009年间近32%的家庭靠租房解决居住问题,而在我国现阶段,国民太过关注购房,而租房则处于相对被忽视的境地。
鉴于此,国家应在正确引导国民的住房消费理念方面有所作为,即住房应“从租到买、由小及大”。公共租赁住房为居民提供可租赁适当房源,这不仅可以引导鼓励居民租房,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的经济压力,而且可以减少“被买房”群体的数量,对抑制过高房价起到积极作用。
9. 武汉申请公租房标准出台
租赁期限 租赁不超过5年 租金三个月一交 很多廉租房租户是常年租住的,记者昨天了解到,公租房与此明显不同,设立租房5年大限,以加快房源轮转,惠及更多人。 市房管局表示,公租房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超过5年。新就业职工的租赁期限,原则上不得长于其劳动(聘用)合同的有效时限,也不得超过毕业年限限制。目前洪山区设立的是不能超过毕业5年限制。 公租房参照市场化租房模式,引入了“押金”,防止租户损害屋内设施以及拖欠租金。市房管局表示,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可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一定金额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使用押金。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退还保证金和押金本金。违约的可从保证金和押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合租政策 公租房允许3人合租 承租期内可以换人住 经适房和廉租房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由于公租房申请者多是收入不高的个人,根据这一特点,新出台的公租房政策允许合租,以降低租金。 市房管局表示,具有租赁资格的个人可以采取多人合租方式参加选房,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以合租申请人的轮候序号为唯一序号参与选房,共同申请人的序号作废。 多人合租由申请人负责签订租赁合同、缴纳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期间,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如果有共同居住人员退出租赁,由其余共同居住人员申请,经运营主体同意,可以更换共同居住人员,并变更租赁合同相关内容,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 轮候政策 两次弃选取消资格 两年内禁止申请 有的公租房持证者精挑细选房源,会出现轮到选房却因不满意而弃选的情况。市房管局昨天表示,允许放弃两次选房。 市房管局表示,除不可抗力外,已登记参加选房的申请对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本次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参加选房但无正当理由拒绝选定住房;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其他放弃资格的情况。 对此,公租房新政策规定,其轮候序号排列在届时已进入所在区轮候名册的所有申请人之后;两次放弃选房的,取消轮候资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两年内均不得申请公租房。 特殊情况 户籍和工作单位不同区 可跨区申请 我市经适房从去年起,将以前的全市统一申请改为按区申请,禁止跨区申请经适房。但由于各区房源不均,给部分房源较少区持证家庭带来购房难。记者昨天了解到,公租房申请相对宽松,可以跨区申请。 市房管局表示,持有公租房资格证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因工作需要,经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向市房管部门申请跨区参加配租,并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区参加下一次摇号排序,进入轮候名册。具体办法由市房管部门另行制定。 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或个人 分别准备这些资料 住房困难家庭 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户籍、身份(含居住证)及婚姻情况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供工作及收入情况的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书。 单身新就业职工 由其用工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身份、户籍证明(含居住证);申请人收入证明;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证明以及毕业证明;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市的住房情况证明;用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书。有共同申请人的,还需提供共同申请人的相应资料。
10. 公租房一般多少平方米
公租房一般在六十平方米
两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为50平方米左右。三至四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左右;
配租面积标准直接关系到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水平。据《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单身居民、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为35平;
《办法》再次明确,新建的公租房的建筑面积以30至45平方米为主,最大的不得超过60平方米,户型的设计应当符合功能齐全、配套全、安全可靠的要求,合理的利用空间,使公租房具备基本的居住功能;
公租房的房租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