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举报电话是多少号
❶ 北京消费者投诉电话24小时热线
物价举报投诉:12358,消费维权投诉:12315,技术监督局质量:12365,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2333。 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供电抢修服务热线:95598,环保局监督:12369,城建服务热线:12319。 国家烟草局投诉:96300,全国纪检检察举报:1238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12318,全国法律服务热线:12348,公共卫生环境投诉:12320,偷税漏税举报热线:96102,医疗机构投诉:12320,电力投诉:12398,质量投诉:12365,安全投诉:12350。
❷ 北京信访投诉举报电话
国家信访局公开电话:68015310,该电话为有关信访事项自动应答提示电话。
❸ 北京纪检委举报电话24小时服务热线
如图所示,北京纪检监察网官网查询显示,其举报电话如下:
❹ 北京消费者投诉电话是多少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9631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电话12365。还有北京具体各区的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市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9631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电话12365;市价格举报中心电话12385。东城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4057602;大兴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9244449。
西城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6168698;门头沟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9844940。宣武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3523427;通州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9543560。崇文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7112029;顺义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9442440。
朝阳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87314923;怀柔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9642225。海淀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2557505;昌平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9744996。丰台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3442474;房山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9367937。
(4)北京举报电话是多少号扩展阅读:
投诉受理原则:
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
(一) 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二) 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三) 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
(四) 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来信及网上投诉案件可以直接转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案件可以直接受理。
❺ 北京市公安局电话
单位全称北京市公安局咨询电话8522505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8:00详细地址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周围标志性建筑和位置天安门广场职能办事范围一、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全市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
九、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十二、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十三、负责市局直管部门的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公安分局的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制定、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市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❻ 北京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号码
1、市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96315。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电话12365;市价格举报中心电话12385。
3、东城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4057602;大兴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9244449。
4、西城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6168698。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组织机构: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组织机构是理事会。理事由各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下同)以及各有关方面的消费者代表协商推举产生。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协会的日常工作由常设办事机构承担,秘书长、副秘书长专职管理,并向会长负责。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经费由政府资助和社会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