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法院判决书价格多少
① 法院出房产判决书怎么收费
你要的是房产证明,法院判决是其一,有更好的办法,就是你父亲赠予一间房给你,这间房的名字由你父亲的名字过户到你的名字,过户费约200元,并经公证就行了,公证费约300元,拿到这个房产证明去派出所就行了。不要再判决了。
② 法院判决书公告费用是多少
各地法院报纸收费不一样,具体的情况可以问法官,传票上有电话。
③ 公告送达法院判决书,个人需要支付多少费用
一般情况下,公告是在报纸上刊登的,要交公告费,三四百元吧,这个钱是交给报社的,他们要开发票的,和法院没有直接关系。
有些乡镇法庭可能会简单操作,直接到当事人村委会或住处张贴公告,一般是不收钱的,有的可能会收一二百作为用车费啊什么的。
④ 撤销法院判决书如何收费
50-100元。
撤销权案件,还有合同有效、无效案件,属于非财产案件,都是按件收费的。只能收50--100元。
有的法院按标的额收取诉讼费用是错误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⑤ 法院判决书里的百分之30是多少钱该怎么算
就是十分之三,十块钱百分之三十,就是三块,很简单的
⑥ 法院判决书是7万我要申请强制执行费多少钱
由被执行人来交 跟申请人没有关系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但是仍然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的地方要收取实际执行费用。
⑦ 如何找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法院判决书
如果只要看内容的话直接查二档馆出版的民国司法资料就行了
附一张判决书内容:
徐永元与商华顺洋行因债务纠葛案
直隶高等审判厅民事判决书
判决
控告人:徐永元,天津县人,往商门外炮台庄,年四十岁,业商。
代理人:潘自睿律师。
被控告人:华顺洋行法商。
代理人:陈义安,宁波人,住新津里,年三十岁,华顺洋行经理。
上述控告人对于中华民国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天津地方审判厅就华顺洋行与控告人因债务涉讼案件所为第一审判决,声明控告。经本厅审理,判决如下。
主文
本件控告驳回。
诉讼费归控告人负担。
事实
徐永元于前清宣统三年正月十五日,凭中[人]张树林借到华顺洋行行平化宝银一千两,将所有坐落炮台庄南胡同地契一纸计平房八间作押,约定是年二月如数清偿,立有借约,并由张树林为承还中保元。
逾期迄未偿还,华顺洋行乃具情禀请法领事函请交涉公署咨请天津地方审判厅讯追。经该厅迭次审理,因徐永元传不到案,即时判决。嗣准其声明窒碍①,重开辩论,讯查前情,判令徐永元于判决确定后十日内照数清偿,如未将债务清偿,即将作押之平房八间变卖抵偿,如不足额或徐永元实不能清偿,则张树林应就其余欠额即为承还。徐永元不服,声明控告到厅。
理由
本案争点即在借约是否控告人出具,及其与张树林合伙包卖猪鬃之帐款纠葛能否以之对抗债权人。
是已讯,据控告人供称,地契一约系借与张树林,向华顺洋行借银一千两,并呈验张树林借用地契字据一纸,以证明该款系张树林所借。然该地契如系控告人借与张树林为借款作押,则应由张树林向华顺洋行出具借票,何以借约上张树林仅为承还担保人、控告人反为主债务人?核对控告人在原审所书押字,又与借约上押字笔迹相符,是该借约委系控告人出具,即不得谓控告人非主债务人。
控告人既为主债务人,则控告人与张树林合伙包卖猪鬃其帐款果有如何纠葛,此系控告人与张树林合伙营业之内部关系,不能以此对搞债权人。
本件控告殊无理由,应予驳回,并照章归控告人负担讼费。
再张树林对于原判承还余欠之部分,既未声明控告原判,即属确定,应予毋庸置议。特为判决如主文。
中华民国四年六月十八日
直隶高等审判厅民三庭
审判长推事吴荣锅
推事胡凤起
推事赵之骇
书记官郭振锥
⑧ 法院判决书能卖几文钱
对其他人来说不值钱 对当事人来说这一张纸就可能是他的一切
⑨ 急! 法院判决书值1000以上
法院是向你收取诉讼费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