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龄退休工资多少
⑴ 农民工养老保险办理退休后能领多少钱
没有具体数据,无法计算农民工退休拿多少钱。
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相同,但是,养老金计算涉及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当事人缴费年限、退休年龄、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工资等诸多因素,每个人情况不一样,其养老金自然有很大差别。
当前,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构成:
1、基础养老金 = 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计算。以四川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⑵ 我应该是2011年9月退休,实际工龄及缴费年限是26年9个月,请问我的退休金是多少
一般工龄工资在55元/年左右,高低跟职称等有关系,24年乘以55元=1320元左右
浙江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五日
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杭政[2007]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1、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五大战略”, 破解“七大难题”,引领“和谐创业”,构建“和谐杭州”,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的战略部署,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基本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继续巩固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切实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与监管,积极稳妥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改革,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二、继续巩固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
3、根据中央和省政府要求,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继续把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一项首要任务,切实履行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防止因做实个人账户而造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赤字。要进一步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杭政[2002]4号)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同时要积极开拓新的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渠道。
三、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
4、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的要求,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自由职业者)、外来务工人员为参保重点,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
5、允许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劳动年龄段内的农业户籍人员,参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6、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试行办法》(杭政[2006 ] 46 号)(以下简称“农民工双低办法”)。各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宣传,抓好落实,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农民工参保的审核工作。
7、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费征缴机制。对已办理税务登记未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地方税务部门按季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新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名单,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8、统一城镇个体劳动者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城镇个体劳动者的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分三年逐步到位。2007年本实施办法发文次月起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 2008年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0% , 2009年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有条件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全省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 ,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4050”人员和城镇贫困残疾个体工商户等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他们参保缴费创造条件。
9、符合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2004]4号文件规定,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限的,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允许其继续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继续缴费人员”) ,直至缴费年限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条件后,再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10、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非本人原因造成当年应缴未缴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允许在次年4月30日前一次性补缴。
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基数按补缴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公布前,补缴基数按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工资的100%确定。补缴比例为补缴时统筹地区规定的比例。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补缴时规定的个人账户记入办法和规模一次性记入个人账户,并按补缴时采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补缴年限的缴费指数。
四、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
11、从2006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城镇个体劳动者也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
12、2006年1月1日以后已按11%的比例办理转入手续的参保人员,其2006年1月1日起的个人账户规模一律调整为个人缴费工资的8% ,企业缴费划入的3%转入统筹基金。200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协缴”的人员,其11%的个人账户规模可保持不变,2006年1月1日起新产生的“协缴”人员其个人账户规模统一按8%执行。“协缴”人员再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累计相加,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13、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认真做好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记录,清理核实个人账户信息,及时纠正个人账户记账不全、不规范的做法。
14、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范围流动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其中1998年至2005年期间个人账户规模按当时记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规模(含补缴以前年度的个人账户)按8%转移,同时转移历年缴费工资和实际缴费指数信息。已经按11%转出的不再处理。
其他统筹地区的参保人员转入杭州市区,应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杭政[2004]4号)规定执行。
五、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5、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从2006年1月1日起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做实个人账户的基本原则。做实个人账户要实行老、中、新分开,即:以2006年1月1日为分界点,之前已退休的,退休前已有账户不做实;已经参保尚未退休的,以前没有做实的个人账户不再做实,以后缴费逐步做实;之后参保的,个人账户从参保缴费开始逐步做实。
(2)做实个人账户的目标。根据各统筹地区基金积累和财力状况,2005年末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在12 个月及以上的,做实个人账户起步比例为3%,今后逐年提高,有条件的地方可一步做实到8% ;支付能力不足12个月的,做实个人账户的比例由当地政府确定。
(3)个人账户做实基金应与社会统筹基金实行分别管理,两项基金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4)做实个人账户的具体实施办法待省下发指导性意见和具体操作办法后,另行制定。
六、调整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16、“新人”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或参保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人员(即“新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从核准退休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用公式表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历年缴费工资指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替代指数)的平均值。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按《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附件一)执行。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年龄不足40周岁的,按40周岁的计发月数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年龄超过70周岁的,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17、“中人”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参保缴费人员(含视同缴费年限), 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0年和2011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即“中人”),从核准退休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用公式表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十过渡性养老金。其中: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计算公式与本办法第16条相同;
(2)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底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4%。
式中1997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员本人1997年底前历年缴费工资指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替代指数)的平均值。
18、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
符合退职条件的参保人员退职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与退休人员相同。
19、按“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办法参保的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其基本养老金按如下 办法计发:
(1)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2003]7号、杭政[2005]1号文件规定参加杭州市区征地农转非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此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以下简称“征地农转非人员双低办法”),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按统一办法计算后乘以缴费系数确定。
缴费系数=( 15 ×0.7 )十统一办法缴费年限
全部缴费年限之和
缴费系数保留2位小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按统一办法规定执行。
基本养老金(含物价补贴)实际计算额低于410元/月的,按410元/月发给。
(2)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办[2006]46号文件规定,按照“农民工双低办法”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其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1998 年1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乘以缴费系数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用公式表示: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缴费系数×全部缴费年限×l%。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按统一办法规定执行。
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统一办法缴费退休人员相同。
基本养老金(含物价补贴)实际计算额低于当年统筹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统筹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予以补足。
(3)曾经有低标准缴费的人员,跨统筹地区转入杭州市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历年缴费基数、历年缴费工资指数、低标准缴费期间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缴费比例和低标准缴费比例等要素做好个人账户续建工作。
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与本条第(2)款相同。
(4)曾先后按各类低标准缴费办法和统一办法参保缴费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基础养老金按统一办法计算后乘以缴费系数确定,缴费系数的计算为低标准缴费年限乘以相应的缴费系数加上统一办法缴费年限除以全部缴费年限之和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统一办法执行。
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按统一办法缴费退休人员相同。
基本养老金(含物价补贴)实际计算额低于410元/月的,按410元/月发给。
2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计算到月,保留小数点后2 位。
21、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原办法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22、刑满释放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计算其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应以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服刑期间的缴费工资指数为零。个人账户养老金以本人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相对应的年龄的计发月数计发,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时间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执行。
23、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其军龄不再视同缴费年限,而以其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军队复员干部到企业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其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复员干部自谋职业的,可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其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军队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在复员和转业时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人员,复员转业到地方就业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其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4、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因故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含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不享受一年一个月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对统一制度前的缴费年限,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2个月的1997年底前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职工因出国出境定居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不享受一年一个月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对统一制度前的缴费年限,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2个月的1997 年底前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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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工龄与退休金对照表
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3)农民工工龄退休工资多少扩展阅读:
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⑷ 农民工交15年社保,60岁每月能领多少钱
养老金多少,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参考以下企业职工养老金的算法。
养老金与缴费金额、总缴费年限、退休年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 等因素有关。
一般,养老金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其他津贴。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总额 除以 某个数字,这个数字按退休时的年龄决定。
退休年龄 数字(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设:60岁退休,退休时个人账户里有1390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39000 / 139= 1000 元。
(2)基础养老金。为缴费年限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
假设: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为6000元、缴费年限25年。
基础养老金 = 25年 * 1% * 6000元 = 1500 元/月。
注意1:这是假设一直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缴费的,缴费高的话,1%这个数字(依据个人缴费基数和社会平均工资算出的)会高,比如1.5%,缴费低的话,会不足1%,比如0.6% 。
注意2:一般,当地养老保险制度开始、才实行个人缴费,之前的工龄,只要有合同、档案等证明,全部当做已经缴费,叫做视同缴费年限。
以上(1)和(2)举例的情况下,两项合计是每月:1000+1500=2500元/月。
(3)其他津贴。劳模、独生子女、地方补充、高龄津贴、过渡津贴、缴费年限津贴等。
以上全部,构成退休第一个月的养老金。一般每年上调一定比例,2019年上调5% 。
⑸ 农民工交满15年社保,退休后有没有退休工资
退休年龄是法定的,不论什么身份都一样。按现行规定男性60,女性50。这是指农民工,关键在“工”,是农民缴纳的新农保不分男女都60。
⑹ 2020年6月3日65岁的农民退休工资能够拿到多少钱
200年年6月30号65岁农民工退休了,工资能拿到3000块钱到4000块钱一个月,毕竟是农民工,他们的退休工资也是按时发放的。
⑺ 工龄与退休工资比例是多少
工龄与退休工资比例是1:100。
按工龄, 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
工龄计算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的计算。工龄的计算即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的计算原则如下: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⑻ 农民工退休金有多少
农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包括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在新农保或城居保实施时已经年满60岁的居民可以不用交费,就能领取其中的基础养老金。很多农民也正在领取这个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有一个全国最低标准,在2018年上调到了每人每月88元,之前是70元每月,上调了18元。各地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有高有低,一般都比88元要高,平均是105元,像北京居民基础养老金已经达到每人每月710元,上海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93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⑼ 2020年退休,34年工龄,退休工资是多少
人的退休金:按工龄, 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
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9)农民工工龄退休工资多少扩展阅读:
例:某员工于2009年11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0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50元整,于2011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00元整,于2012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50元整,于2013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8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