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低收入的标准是多少
Ⅰ 北京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18元、每月不低于21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18元,每月不低于21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二条:综合考虑本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因素,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2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56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Ⅱ 北京市最低工资保障是多少
法律分析: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不低于2320元,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此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工作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月最低工资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各类津贴、补贴,不含五险一金,需由用人单位另行缴纳,同时小时最低工资也不含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第二条 综合考虑本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因素,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59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Ⅲ 北京市最低工资,一般是多少
北京最低月薪位居全国第二
从全国范围来看,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达到了2480元,北京和深圳都是2200元并列第二名。
很多人不知道,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含金量是非常高的,因为北京的最低工资里面并不包括个人应该缴纳的五险一金,这一点上海也是如此。
也就是说,在北京和上海,五险一金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里面,单位应该另行支付,职工到手工资更多。
Ⅳ 北京最低生活保障2021年标准
北京最低生活保障2021年标准家庭每月人均1000元人民币,对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每月人均2000元人民币。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保障标准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1170元调整为124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Ⅳ 北京市最低工资是多少
800
关于调整北京市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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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各人民团体人事处,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首都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4.36元、每月不低于73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8.7元/小时提高到9.6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0元/小时提高到22元/小时。
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须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六、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事局
二○○八年
六
月三十日
Ⅵ 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不低于2320元,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此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工作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月最低工资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各类津贴、补贴,不含五险一金,需由用人单位另行缴纳,同时小时最低工资也不含社会保险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