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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中司机积极赔偿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22-06-29 23:55:04

⑴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综合多方因素而确定如交通事故双方的过错、当地经济水平等等,一般情况下当地的法院会在系统内部达成共识,确定具体标准的,如广东省某地级市就内部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一个等级5000元,每个个案不同,判决结果也不尽相同。

⑵ 关于司机出车祸怎么赔偿多少钱的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项目标准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

一级

基数×年限×100%

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 10%;
二级伤残 9%;
三级伤残 8%;
四级伤残 7%;
五级伤残 6%;
六级伤残 5%;
七级伤残 4%;
八级伤残 3%;
九级伤残 2%;
十级伤残 1%

二级

基数×年限×90%

三级

基数×年限×80%

四级

基数×年限×70%

五级

基数×年限×60%

六级

基数×年限×50%

七级

基数×年限×40%

八级

基数×年限×30%

九级

基数×年限×20%

十级

基数×年限×10%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定残后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注: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死亡”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栏目内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2、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5、本表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人身故损害损偿还需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系数,具体为按如下原则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⑶ 车祸赔偿金怎么算,包括哪些方面

车祸赔偿金是根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来计算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车祸中司机积极赔偿标准是多少扩展阅读: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⑷ 请问交通事故赔偿金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金按下列标准计算: 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5.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6.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⑸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费=诊断费+医药费+住院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其他后续治疗费
(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固定收入的,1、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标准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费=护理人实际收入*护理天数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交通费=受害人+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六)住宿费和伙食费住宿费=实际发生合理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伙食费=实际发生合理伙食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丧葬费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人在60-74周岁之间: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十一)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中精神损害赔偿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般都不会太多。另外,各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都不一样,你要根据你们省上公布的数据来计算。

⑹ 交通事故中车祸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包括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⑺ 交通事故皮外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交通事故皮外伤,一般赔偿多少钱?这一具体问题,我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发生了致使他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时,只需要赔偿对方医疗费用即可。通常,车祸中只是受到皮外伤的话,到医院就医的费用很少的,甚至有些可以不用到医院治疗。所以,赔偿的数额不大,一般来说不超过五千块,一两千元即可搞定了。具体还要看医疗费用以及双方当事人态度而定。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肇事司机是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这也是法律所规定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才行。下面为您整理了最新交通事故伤皮外伤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⑻ 车祸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车祸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1、车祸的赔偿标准如下: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车祸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是:
1、出险;
2、报案;
3、现场处理;
4、提出索赔请求;
5、配合保险公司事故查勘;
6、结案;
7、提交索赔材料;
8、索赔审核;
9、领取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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