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正常体重标准是多少
① 2018当兵标准体重是多少斤
2018当兵的标准体重:
1、男兵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能低于标准体重的的15%。
2、女兵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能低于标准体重的的15%。
换算公式:参军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例如,一名男性身高是185cm,他的标准体重为150斤,就不能超过195斤,不低于127.5斤。
征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现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
(1)士官正常体重标准是多少扩展阅读:
1、身高标准: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
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2、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② 士官身高体重标准
法律分析:1、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训练大纲》
第二条 本条例是全军军事训练的基本法规,适用于全军现役部队的军事训练。
第三条 军事训练是提高战斗力的根本途径,是军队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全军必须把军事训练作为和平时期部队工作的中心。
③ 士官学校报考体重是多少
100斤以上就行
④ 定向士官体检 体重
很遗憾,你的体重超标了。
征兵体检标准,对体重有规定,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 =(身高—110)kg。
对照标准规定,173cm的身高,体重不超过163.8斤在合格范围内。
⑤ 军检规定的体重是多重
虽然每个人都有一个当兵的梦想,但是也不是说每个人都是符合当兵的条件的。一般军检规定的话,女性的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15%,而男性的体重是不能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仅是体重的限制,对身高近视度数等等都是有限制的,所以当兵也不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
一般我们国家每年都会有入伍征兵公告,而且只要年纪符合,身体各项指标正常基本上都是可以参军的。而且今年国家也是非常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去参军的,而且对于大学毕业生参军还给出了一些的优惠政策。
虽然很多人觉得参军的福利非常的好,但是作为军人还是要承担起军人的责任和使命,要有牺牲奉献的精神,而且像这种常年服役的士兵对于恋爱问题上也是非常困难的,基本上是常年见不到自己的亲人的,而且部队的纪律也是非常严的,所以要是想参军入伍的话还是要考虑清楚自己,能不能接受这些条件做一名合格的军人,而不是只为了图参军的福利。
⑥ 选士官对身体有什么要求
士官一般都是从士兵晋级的,所以只要是从当兵的晋级士官就不用再一次体检.
当然现在也有从地方上招收的士官,这种情况就是要体检的,这种体检就是和当兵的体检的要求是一样的.
外科
第一条 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男性:身长162厘米,体重50 千克。
(二)女生: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三)招收学员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男性:身长160厘米,体重47千克;女性:身长154厘米,体重43千克。 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第二条 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斜颈,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大,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腿痛,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骨骨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皲裂症,不合格 。
第七条 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学员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
第九条 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合格。
交通性鞘膜积液,陷睾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 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
(二)轻度胶臭(限陆勤学员)。
(三)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限着夏装非裸露部位)。
第十二条 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三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 风温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
心脏心缩期杂音:各瓣膜听诊均不超过二级;心律失常,经心电图或其它特残检查,确系生理性,合格。 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或在50至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
第十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孤立散在的钙化点,两侧肺野不超过3个,两侧肺门不超过4个,或肺野,肺门同时存在不超过5个,任何一个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现象。
(二)肺门阴影轻度扩大,或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
第十六条 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胞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厘米(剑突下不超过2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 )既往患过疟疾、血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四)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术(一)、(三)两项陆勤学员合格。
(五)经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
第十七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 一)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阙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耳鼻喉科
第二十三条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酶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酶菌病,水面舰艇、潜水学员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坦克学员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其鼓膜活动良好,潜艇学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陆勤、坦克学员合格。
鼻中隔着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
嗅觉:迟钝,防化学员不合格,其余各类学员合格 。
第二十八条 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
第二十九条 视力:每一眼裸视力低于4.9(0.8),指挥、潜艇、水面艇、坦克、侧绘、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视力在4.9(0.8);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
第三十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非进行性翼状胬肉, 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不合格, 隐斜视超过15度,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先天性少数散在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力,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五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二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颞颌关节疾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唇裂,腭裂,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
第三十六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超过0.5厘米,开超过0.3厘米,覆大于三分之二,反,牙列不齐,尖圆形牙弓,重度牙龈炎,轻度牙周病,潜艇学员不合格。
不列情况清艇学员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
(二)前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轻度反,无其它体征者。
(五)上下颌牙不咬合到侧牙龈,不伴随其它体征的深覆。
妇产科
第三十七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炎、子宫脱垂,不合格。
第三十八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附则
一、本标准中所用的"以上"、"以内"词语,均含数字本身;所使用的" 超出"、"超过"、"低于"、"小于"、"大于"词语,均不含该数字的本身 。
二、标准体重计算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三、检验要求 尿常规,肝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艾滋病。
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不同方法检验结果不一致时,以酶法为准。 更多内容 婚前体检 高考体检
参考资料:http://www.511511.com/AZ/200404/AZ00000170920040427030253218.shtml
⑦ 直召士官的视力,身高,体重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一110)的3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
⑧ 军人体重达标标准值
你好!《军事体育训练改革发展纲要(2015-2020年)》规定,体重达标率要超过95%。
《纲要》明确了推进军事体育训练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强调从健全管理体系、改革训练内容、改进训练方法、完善训练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改善训练条件等方面聚焦用力,提高部队军事体育训练水平。
为调动广大官兵参加军事体育训练积极性,《纲要》提出相关配套政策。其中,实行军人体重强制达标,即在全军逐步推行军人体重控制计划,实行体重强制达标制度,把军人体重达标与晋职晋级晋衔挂钩。同时,推行军事体育训练与人事管理挂钩。士兵考学、提干,现役军官晋职晋级晋衔和调动等,必须明确军事体育训练成绩标准。
达标率要超过95%
此外,《纲要》还提出,建立军事体育训练荣誉体系,组织军事体育训练先进单位和优秀军体教员、军体参谋、军体士官评选表彰活动。
《纲要》指出,到2020年,形成具有我军特色、符合现代战争特点规律、满足能打仗打胜仗要求的军事体育训练体系。官兵体重达标率达到95%以上,体质健康水平大幅提高;体能综合素质达到或接近世界主要军事强国军队的水平;作战部队官兵军事体育实用技能项目及格率达到95%以上、优秀率达到50%以上;官兵适应特殊环境能力明显增强,满足特殊环境作战训练需要。
《纲要》强调,推动军事体育训练改革发展是全军的共同责任,各级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纲要》有效落实。
2006年颁发施行的《军人体能标准》规定,每名军人的体重要严格控制在遂行作战任务需要的合理范围之内,要把体型标准作为军人必须达标的内容,着眼实战需要,删除技巧性、观赏性的体能项目,增加紧贴任务、符合实战的训练内容。
征兵相关规定要求,体重为: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⑨ 当兵标准体重是多少斤
《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摘要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注:标准体重kg=躺cm-110假设:小明(男性)报名征兵,小明的躺下身高160cm,所以小明标准体重为50kg。
那么小明应该满足不超过30斤(50×30%kg),不低于15斤的体重要求(50×15%kg)。
注:1kg=2斤。
标准: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⑩ 定向士官体检 体重
合格,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男性160c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