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环卫收费标准多少
‘壹’ 道路保洁的价格怎么收费
道路清扫保洁费是根据道路清扫保洁等级收费的。 比如一级保洁标准单价每平方米一般是12元、二级8元、三级5元。就全国来讲道路清扫一般综合单价在10元左右。当然 机械清扫和工人清扫价格也会有差异。
‘贰’ 现在上海搞垃圾分类,环卫收垃圾是多少钱一桶,我们这里怎么要60元一桶垃圾啊,太贵啦
我们这儿是论车的,一车一千块。现在搞环保都涨价了,以前只要二百一车。
‘叁’ 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是多少
在国家层面上没有统一的标准,由市政府、物价局参考当地经济、文化水平确定。
例如菏泽市垃圾收费标准:根据菏价费发[1998]26号、菏价费发[1998]46号、菏政办发[2003]186号、菏政办发[2005]3号规定,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采取分类管理收取的方式进行,具体标准按以下类别收取。城市居民按每人每月1元收取(含常驻人口、外来暂住人口)。机关、团体、部门、企事业单位(含外地驻菏单位、三资企业),按照实际在岗职工人数(含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每人每月2元收取,所交费用由单位负担。凡具备自运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经市政(环卫)部门认可,并签定合同,允许自行清运。宾馆、旅店业按实际床位、用餐座位及年收入总额收费,实际床位按每床每月1元
(以实际床位的80%收取),用餐座位按每座每月1元 (以实际用餐座位的80%收取),年收入总额按上年收入总额的万分之一收取。以上三种收费合并计收。
商业网点、服务业按营业面积(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0元计收。市场摊点按实际经营天数以每日每摊点计收。其中经营蔬菜、瓜果的摊点每日每摊点1.50元,经营副食摊点每日每摊点1.00元,其他摊点每日每摊点0.50元,经营服装、小商品的临时夜市摊点暂不征收。餐饮业按用餐座位每座每月1元(以用餐座位的80%收取)。自行清运垃圾到处理场的单位按每吨10元收取,不能自行清运,需委托代运的单位按每吨20元收取。凡自行清运或委托代运垃圾的单位,按垃圾量收取垃圾处理费的,不再按单位职工人数收费。对中小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不含校办工厂)、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社会福利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群和社会优抚对象、城市结合部农民和所有住校学生等免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肆’ 环境卫生费的收费标准
环境卫生费收费标准:
1、居民住户每户每月5元;
2、经营门面每个每月10元; 3、车辆:客车每辆每月15元,货车每辆每月10元,小车、摩托车、三轮车每辆每月2元。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市政道路环卫收费标准多少扩展阅读: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伍’ 衡阳市环卫局有来街道收费的资格吗收费标准是什么
环卫所收取一定的费是合理的,不过收费标准是由物价局规定的,不能乱收,还有你们应该查看一下他们收费是不是有物价局统一颁发的收费证,收费标准呢可能每个地方不同,我们这里店铺是按营业面积算的。每500平米(不含500平米)以上按0.35元/平米/月,500平米以下(含500平米)按0.5元/平米/月。不过还要看你是经营的是什么生意,如果是餐饮业收费就不一样了,收费相应就高点,每平米是1.5元/月。
‘陆’ 四川省达县乡镇环卫收费标准
达市价发[2006]263号
达州市物价局 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
达州市发展改革委 达州市环保局
关于达州市城区征收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的通知
达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6]28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达州市城区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请示》,经2006年11月24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征收达州市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征收达州市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的批复》(达市府函[2006]320号)精神,现将征收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达州市城区征收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表)
二、征收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的范围
达州市城区东城、西城、朝阳办事处、西外镇、北外镇、罗江镇及达县南外镇、河市镇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
三、征收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规定
(一)征收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实行有偿服务,由双方签定服务合同,对清扫、清运工作实行包干落实,谁管理,谁服务,谁收费,没有开展服务工作的不得收费。
(二)部门或单位对环境卫生垃圾、废弃物自行清扫、清运的,不得收取垃圾清运费,只收取自运垃圾至垃圾处理厂的处理费。
(三)对基建工地除按规定收取建筑垃圾清运处理费外,还要按建筑面积0.2元/㎡收取卫生费。
(四)对机关、团体、部队、学校收取垃圾清运处理费按在岗员工(含临时工)人数计算;学校不准向学生或家长转嫁收取垃圾清运处理费。
(五)对医疗机构收取垃圾清运处理费按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及办公区域面积计算。
(六)商家发布广告、传单按每天400元收取垃圾清运处理费。
(七)集市摊点,包含各种专业市场摊点及流运摊点,均应按规定缴纳垃圾清运处理费。
四、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的征收管理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按属地管理收取,市环卫处负责收取达州市城区东城、西城、朝阳办事处、西外镇、北外镇、罗江镇辖区内的垃圾清运处理费。在具体收费工作中,市环卫处可委托市给排水总公司、社区居委会、小区物管会等代为收取居民垃圾清运处理费,受委托者可在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3%的代收手续费。达县南外镇、河市镇的垃圾清运处理费由达县环卫管理所收取。达州市城区收取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进行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和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五、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减免政策
对中小学教学用房、学生集体宿舍、敬老院、福利院、孤儿院、五保户、孤寡老人、老红军、离休干部遗孀等优抚对象,凭有效证件免收;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家庭有效证件减半征收。除市政府确定的减免对象外,任何单位、部门均不得随意减免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
六、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
收费单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凭(亮)证收费,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并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达州市城区征收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收费标准从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四川省达县地区物价局、四川省达县地区财政局、四川省达县地区建委“关于下发《达县地区城镇环境卫生服务收费办法》的通知”(达地价[1992]第101号)和达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达州市城区环境卫生有偿服务部份收费标准的通知》(达市价费[2001]1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达州市城区征收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收费项目及标准
达州市物价局 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
达州市发展改革委 达州市环保局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柒’ 大连环卫排渣收费标准
大连环卫排渣收费标准:建筑、工业垃圾排放费(排渣费),每吨收费3元,其他垃圾排放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即每吨1元。对集贸市场,餐饮,宾馆,旅店,影剧院,美容美发,娱乐经营性场所等,根据其垃圾实际生产量,按实际运距和规定运价,装卸费标准核收,不再收取排渣费。
环卫排渣的定义
环卫所为保障城区环境整洁卫生,积极配合执法支队对未找到相关责任人的污染路段进行及时洗扫作业,环卫工人加班加点先后对城南小学未硬化路段、田坝渣场进出口,三环路,龙棠大道等20余处污染路面,进行全面洗扫作业,直到路面干净。
随着城市建设脚步的加快,大足区在建工程项目较多,许多工地出入口路面未硬化,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时常发生,大型工程运渣车来来往往,部分车辆存在未完全密封运输,掉落在公路上的渣土、砂石被经过车辆碾压后引起大量扬尘,对道路清洁和空气造成严重污染。
‘捌’ 卫生费是怎么征收的有什么法定标准拜托了各位 谢谢
以济源市为例:
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城市居发(包括家属楼院、暂住人口)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5元/户·月标准征收(不包括居民楼院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费用)。
第六条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军及驻济办事机构等单位以工作人员人数(包括临时工)为征收单位,按每人每月4元征收标准。
学校学生,初中以下教育阶段每人每学期3元;高中以上教育阶段每人每学期5元。
第七条经营性的单位的个人按下列标准征收:
(一)经营性门店(除饮食业):经营面积在10m2以下的按每月15元征收,10m2以上的超出部分按1.5元/m2·月标准征收。
饮食业经营性门店:以经营面积为单位,按2.0元/m2·月标准征收。
(二)商场、专业市场、金融网点等服务单位:经营面积在1000m2的,按工作人员人数15元/人·月标准征收。
(三)宾馆、旅社、招待所等行业,除按第六条标准征收外,每月每床另征收3元。
(四)洗浴业:以燃料类型和营业面积为单位计收,用煤气或天然气烧锅炉或直接供热,按0.05元/m2·日标准征收;
(五)卡拉OK厅、溜冰场、录像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迪厅等娱乐业按经营面积3元/月·m2标准征收。
(8)市政道路环卫收费标准多少扩展阅读
强政策扶持,促进资源化利用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化综合利用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强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政策扶持,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努力解决再生产品出路问题。
1.加大政策扶持。建筑垃圾消纳或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实行政府划拨。资源化利用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节能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2.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对于建筑垃圾再生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项目和应用工程,优先纳入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扶持范围;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优先纳入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补贴范围;将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研发列入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优先纳入节能技改项目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促进我市建筑垃圾装备制造业发展。
3.推进再生产品应用。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政府采购目录,促进再生产品规模化使用。在城市道路、河道、公园、广场等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再生产品。在满足公路设计规范的前提下,优先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用于公路建设,强力推进再生产品的应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实施细则,强力推进再生产品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