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莞工资标准是多少
Ⅰ 东莞社保最低工资标准
2015年7月开始,东莞各险种缴费基数与比例(仅供参考):
养老保险(单位13%,个人8%):下限1510元,平均4986元,上限14958元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5%):下限1510元,平均3967元,上限11901元
工伤保险(单位0.5%~1.5%):下限1510元,平均3005元,上限9015元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单位1.75%):3005元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单位0.05%,个人0.5%):3005元
参考数据:
上年度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86元。
上年度东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67元。
上年度东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5元。
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1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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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2015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
虽然深圳上调到2030元,但是东莞还没有跟进,还是1310元。但实际上深圳2014年上调到1808时,多数工厂就已经没有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多数都打折了。而东莞,尤其是靠近深圳的塘厦、长安等镇街,多数工厂都以高于1310的底薪和加班费招聘工人,再加上深圳工厂一贯不包吃住,东莞工厂一贯都包吃住,以及东莞消费较低的因素,实际上工人的收入水平是差不多的。
Ⅲ 东莞劳动法标准工资是多少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消息,调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310元提高到1510元。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第二类地区,佛山、东莞、中山三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 珠海市在省标准的基础上自行提高到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小时工资标准13.2元;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外,增加了肇庆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1元;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 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 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Ⅳ 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东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东莞市、珠海市、佛山市以及中山市执行第二类最低工资标准,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