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基本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㈠ 宁波市农村低保标准是多少钱
宁波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日前,宁波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调整宁波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宁波市城区(包括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从744元调整提高到804元,调整后不同户型的具体救助标准为:共同生活成员为3人或3人以上的家庭,按人均月收入804元标准给予差额救助;共同生活成员为2人的家庭,补差额基础上人均月增发20元;单人户家庭,补差额基础上月增发40元。新低保标准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根据2017年修订出台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均差额低于当地低保标准30%的,按照30%计发。
㈡ 宁波市基本工资2021年标准制度
法律分析: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宁波市第1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上次浙江省调整最低工资是在2015年11月1日,分别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档。
法律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第二条 主要内容 《通知》对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调整时间、各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及公布、备案等做了具体规定。 1.具体标准。分为最低月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两类。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 2.调整时间。新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3.各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及公布。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向社会公布。4.备案。各市选择确定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后,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㈢ 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持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籍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人均月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除本办法有特别规定的外,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
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以户籍登记规定及在居住地是否拥有土地、山林等生产资料承包使用权区分。第三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
(二)政府保障与法定赡养、扶养和抚养相结合的原则;
(三)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的原则;
(四)鼓励劳动自救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真实的原则。第四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与审批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初审管理及服务工作。
县(市)、区民政部门可以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工作委托给镇(乡)人民政府。
居(村)民委员会根据县(市)、区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承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级财政、统计、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第五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付,实行财政分级负担:在县(市),由县(市)、镇(乡)财政分担;在市区,由市、区、镇(乡)财政分担。
市财政对确有困难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第六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第七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按照城乡一体、标准有别的原则,综合下列因素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
(一)维持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
(二)适当考虑医疗、教育等费用;
(三)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
(四)消费价格水平。第八条本市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由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县(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由县(市)民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拟定,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实物等实际收入的总和,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各类补贴、津贴,退(离)休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基本生活费,生活补助金;
(二)生产、种植、养殖、经营收入;
(三)稿酬及版权、专利权转让收入;
(四)转移性收入:包括继承、接受赠与,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支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抚养费;
(五)财产性收入: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收入,财产租赁、转让收入等;
(六)偶然所得;
(七)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收入。
货币、实物等实际收入的计算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赡养费、扶养费或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和计算方法按照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城镇居民的人均月收入按其提出申请前6个月家庭收入总和平均计算;农村居民的人均月收入按其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收入总和平均计算。第十一条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待遇的优抚对象的优待金、抚恤金,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二)因劳动合同终止(包括解除),职工获得的一次性补助金中用于缴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用途明确的费用;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给予的一次性奖金、医疗补助金、慰问金;
(四)独生子女费、丧葬费、安家费;
(五)房屋拆迁补偿金中用于租用过渡房和置换、购买职工标准面积住房的费用;
(六)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的部分;
(七)鼓励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再就业规定期限内的收入;
(八)以劳动收入自缴基本缴费年限以内的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九)其他按规定不计入的收入。
㈣ 大学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活费跟所在城市消费水平、家庭收入、自身盈利能力三个因素有关。
1、城市消费水平: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建议月生活费在2000-2500元区间;准一线城市成都、杭州、重庆、南京、武汉、天津、青岛等,建议月生活费在1800-2200元区间。强二线城市西安、宁波、厦门、沈阳、长沙、无锡、苏州、郑州、济南等,建议月生活费在1600-2000元。其他三四线城市,建议月生活费在1200-1600区间。
2、家庭月收入:家庭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建议拿出20-22%作为孩子大学月生活费;家庭月收入在5000-10000区间的,建议拿出25%作为孩子大学月生活费;家庭月收入在3000-5000元区间的,建议拿出28%-30%作为孩子大学月生活费。家庭月收入低于3000元的,建议学子勤工俭学补贴生活费,确保每月基本生活费不低于1000元。
3、自身盈利能力:主要指自己学习成绩很好、有机会获得较高奖学金改善生活;或自己能勤工俭学补贴生活费;或自己的创造发明、兼职等获得稳定的月度收益即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如果具备以上能力,生活费多少由自己来决定。
㈤ 基本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㈥ 2019年度宁波社会平均生活费多少
2019年度宁波平均生活费用应该是在每个月在1500左右,而且有些东西并不在善在内,所以消费水平还是高的因为有些东西房租以及其他的东西还不算在内
㈦ 宁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宁波市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持有本市市区常任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第三条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基本生活;
(二)政府保障与法定赡养、扶养和抚养相结合;
(三)政府保障为主,倡导社会帮扶;
(四)鼓励劳动自救;
(五)保障标准随社会经济发展适时调整;
(六)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共同生活的人员。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各种收入的总和,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各类补贴、津贴,退(离)休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稿酬及版权、专利权转让收入;
(四)财产性收入: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收入,财产租赁、转让收入等;
(五)转移性收入:包括继承、接受赠与,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
(六)偶然所得;
(七)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收入。
前款第(五)项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收入,有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按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规定的数额计算;高于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规定数额的,按实际数额计算。第六条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待遇的优抚对象、“三老”人员的优待金、抚恤金、补助金,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自谋职业的一次性补助金;
(二)区和区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给予的一次性奖金、医疗补助金、慰问金;
(三)独生子女费、丧葬费、安家费,一次性工龄补偿金;
(四)其他按政策规定不计入的收入。第七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市、区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指导、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并建立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年终决算。
劳动和人事部门负责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费及退(离)休金发放,并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做好再就业培训和优先推荐就业工作。
物价、统计、审计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第八条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和镇(乡)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审核、审批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机构,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保障金发放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最低生活保障所必需的服务机构的设置,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聘用,以及必要的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保证。第九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市、区人民政府财政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市级财政按各区上年支出保障资金总量的30%安排财政预算,用于各区保障资金的补助。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在就业、就医、住房、就学、从事个体经营等方面给予优惠扶助和照顾,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凭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居民身份证,享受优惠扶助和照顾。第十一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按城区、镇(乡)不同,综合下列因素测算确定:
(一)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二)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
(三)当地上年物价水平;
(四)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
(五)当地最低工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失业保险金标准。
㈧ 宁波地区普通大学生一个月生活费多少
宁波地区普通大学生一个月的生活费大概一两千。
㈨ 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
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从8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
请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本通知发布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同时废止。
㈩ 宁波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1、月最低工资标准24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1元。2、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