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标准工资不得低于多少
A. 宁波最低月工资标准2015规定
宁波最低月工资标准2015规定
浙江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消息,浙江省政府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档。
各市将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
据了解,宁波市职工目前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650元、1470元、135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3.5元、12元、10.9元三档。该标准从2014年8月1日起执行,宁波最低月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选择了全省标准的前三档。
需要注意的是,宁波不同行政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宁波市六区实行全省最高标准1650元。即: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区域内(含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6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3.5元。
余姚市、慈溪市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元。
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3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9元。
从2014年8月1日起,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50元、1470元、135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资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3.5元、12.0元、10.9元三档。
这次,浙江省的调整标准为:“从2014年8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50元、1470元、1350元、122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3.5元、12元、10.9元、9.8元四档。”可以看出,宁波取的是前三档。
最低工资标准在很多人看来,可能只是一个数字,因为很多人领到的实际工资远远高于1650元。那么,这次调整有什么意义呢?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调整可能对加班费、社保金都有影响。比如,以前基本工资是1470元/月的话,按每月工作21.75天折算,每天收入67.5元,加班工资按3倍计算为202.5元。调整后,月基本工资涨到1650元,每天收入75.8元,加班工资为227.4元。前后相差了24.9元。
提醒:加班工资、高温费等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力社保局工资处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市民日常所谓的“净收入”,而是包含了劳动者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因此,扣除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等费用后,到手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是有可能的。
另外,根据规定,有三项内容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是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是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宁波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杨真照说起了自己的体会:“宁波的大多数企业发给员工的工资都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这里面,往往含了加班工资。如果严格计算加班工资的话,有的`甚至连最低工资标准都没达到。”需要指出的是,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都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人社部门也提醒用人单位,不要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标准工资”。
相关报道:2015年11月1日起浙江将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最高一档调整为1860元。
从2015年11月1日起,浙江省将执行新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分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档。调整后,各档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幅度接近13%。
现行的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是自去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为1650元、1470元、1350元、122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3.5元、12元、10.9元、9.8元四档。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目前调节企业分配的两种主要手段之一。从1994年开始至今,浙江省已经15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B. 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宁波市第1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C. 宁波最低工资标准2018
法律分析:2018宁波最低工资标准为:宁波市其中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为第一档2010元。慈溪市,余姚市,宁波杭州湾新区为第二档1800元。象山县,奉化区,宁海县为第三档1660元。
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含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熟练期等以及以劳务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D. 宁波最低工资
一、宁波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宁波最低工资标准是184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二、最低工资标准有哪些特点
1、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也包含劳动者养活家庭成员的生活需求;
2、最低工资率决定最低工资金额;
3、最低工资确定了在职员工的最低工资要求,它规定用人单位在向在职员工支付工资时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率确定的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并按最低工资标准履行。
E. 宁波最低工资2022最新标准
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
最低工资:
1.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2.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3.最低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
4.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F. 宁波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1、月最低工资标准24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1元。2、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G. 宁波最低工资标准2022
自2021年8月1日起,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两档。其中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2元。
奉化区、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和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奉化区:自2021年8月1日起,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余姚市:我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将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调整为20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自今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慈溪市:我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将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调整为20元。
宁海县:从2021年8月1日起,我县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象山县:从2021年8月1日起,我县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H. 宁波市基本工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员工工资的标准是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制定的。制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该标准是不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工资计算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即:
(1) 以计时工资为主的应付工资的计算
应付工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 以计件工资为主的应付工资的计算
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合格产品的数量
应付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I. 宁波最低工资标准2021
法律分析:宁波市将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三档。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J. 去年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2320元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从8月1日起,宁波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