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均工资是多少
① 安徽2021基本工资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基本工资标准分为4档,具体为:
1、一档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小时。
2、二档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小时。
3、三档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
4、四档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34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_ぷ仕皆诰梅⒄沟幕∩现鸩教岣摺9叶怨ぷ首芰渴敌泻旯鄣骺亍?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② 安徽省2022年最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1.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通常由一国或地方政府通过立法制定。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等情况的不同,各地区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不同的。而每一年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变化,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作相应调整。
2.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安徽省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③ 安徽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根据全国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安徽省对于最低工资的标准共分为了四档,其中第一档调整到了1650元、第二档调整到了1500元、第三档调整到了1430元、第四档调整到了1340元。安徽省人民政府指出,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结合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自发布之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务必请认真贯彻执行。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 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
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保障部。
第十条 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 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④ 2021年山东省和安徽省社平工资哪个省份高
安徽高。
山东的平均工资仅为5782.01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排名第22位!比最高的北京(9758.13元)相差近4000元,比最低的黑龙江(5123.98元)仅高出600多元。
安徽省是6220.21元。
⑤ 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2021最新调整
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2021最新调整到1650元。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⑥ 安徽省职工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139元,与的50894元相比,增加了4245元,同比名义增长8.3%,增幅上升1.8个百分点,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9%。 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974元,同比名义增长8.8%,增幅上升1.7个百分点。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由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的制定均会参考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因此,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涨幅双双缩小,也凸显出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未来中国的工资水平涨幅将继续下降。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日前发布的一份报告就指出,综合经济增长、企业经营业绩、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力供给等因素对工资的影响,可以认为中国的工资水平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不会像前几年那样大幅度增长,但高素质人力资源的工资水平仍将保持较大幅度增长。
报告指出,中国经济增长放缓,企业业绩下滑,经济面临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的压力,在这个形势下,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收窄,平均高工资增长幅度较之前以往明显降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⑦ 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2021年最低工资调整主要内容
(一)调整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由1550元调整到1650元,第二档由1380元调整到1500元,第三档由1280元调整到1430元,第四档由1180元调整到1340元。(如果按全国普遍发布口径,即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2044元,暂排全国第9位,中部省份第1位。)
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一档由18元调整到20元,第二档由16元调整到18元,第三档由15元调整到17元,第四档有14元调整到16元。
(二)执行要求。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和提供正常劳动前题下,各类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执行时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有关说明。按照《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有: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伙食、交通、通讯、培训、住房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奖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⑧ 安徽省人均收入是多少
安徽省人均收入如下:2017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5150元,与2016年的59102元相比,增加了6048元,同比名义增长10.2%,增速比2016年加快3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7927元,同比名义增长10.8%,增速比2016年加快3.2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9%。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7573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6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其他内资单位5256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1%。2017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1199元,与2016年的39110元相比,增加了2089元,同比名义增长5.3%。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1%。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